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快速反應、醫療救治以及輿情應對能力,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發展,防止有害因素繼續對學生的危害,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明原因集體不良反應等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
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形勢發展,施行戰時工作體制和機制。
(1)成員名單
組 長:吳章鑫
副組長:谷大軍
成 員:楊培、王群、林凡濤、趙曉文、劉興斌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楊培同志兼任。
聯絡員:孫勇
(3)成立應急工作機構,以學管處為牽頭部門,并按有關職責范圍開始運轉,加強對應急工作的部署、檢查、指揮、處理。
(二)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職責
1.應急指揮小組
負責人:楊 培 聯系電話:18363986194
聯絡員:孫 勇 聯系電話:15063923518
主要職責:
⑴迅速到達現場了解事故情況,控制局面,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⑵盡快向青島市教育局、所屬轄區區市場監管局、區市疾控中心等相關部門匯報情況;
市教育局上報電話:后勤中心 王璐13605323952
區市場監管局上報電話:延安路所 逄蕓18816392231
區疾控中心上報電話:市北區疾控 楊敏 13963966232
⑶組織力量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小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相關機構對事故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有關指示;
⑸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醫療救援小組
負責人:趙曉文 聯系電話:16678623919
聯絡員:陳 鈴 聯系電話:13341236008
主要職責:
⑴立即組織護送身體有明顯癥狀不適人員去醫院救治,追蹤了解病情,隨時與學校負責人保持聯系;
⑶接待患者家屬,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激情況。
3.現場控制小組
負責人:孫勇 聯系電話:15063923518
主要職能:
⑴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⑵排查其他人員,如果發現新病人組織力量送醫院;
⑶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
⑷組織管理好學生,防止學生慌亂、散失,維護學校秩序。
⑸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第一手資料;必要時配合相關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4.輿情應對小組
負責人:李艷芳 聯系電話:13863920059
聯絡員:趙曉文 聯系電話:16678623919
主要職能:
(1)及時了解現場情況,指定新聞發言人正確應對媒體;
(2)及時監控輿情,控制網絡不實言論的傳播。
5.停止供餐應對小組
負責人:史金龍 聯系電話:13506480731
聯絡員:孫勇 聯系電話:15063923518
主要職能:
一旦出現不可抗因素(如停電、停氣等)或經查實需要封存食堂現場,確需學校(園)食堂停止供餐的情況下,啟動該應對小組。
(1)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配送餐方式;
(2)組織采購食品,確保師生按時正常就餐;
(3)選擇有資質的配餐企業臨時配送餐;
(4)選擇采購預包裝食品配送餐;
四、應急處理辦法
1.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學校應立即向市教育局報告,包括: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主要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便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等。學校在電話上報后應在40分鐘內報送書面報告。
2.應急指揮小組成員迅速進入現場,進行調查,摸清情況,在進行收集取證的同時,對現場進行應急處理。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所屬轄區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疾控中心等相關部門。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3.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學校應主動組織病人就醫,避免貽誤治療;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餐具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相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原因提供可靠保證;學校應盡快組織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員到現場,準備接受相關調查;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食品加工場所、食品原材料、貯存條件、食品留樣、設施設備、索證索票等情況進行調查。
4.了解事件發生,發展的一般情況,發病日期,人數,學生近期出勤、學習、生活、勞動、預防保健情況等。查清時間爆發中的全部病例,特別是首批發病者的情況,進行病例調查和病例登記。
5.經聯合現場調查后,初步判明事故起因屬于傳染病、食物污染、環境污染、污水污染或藥品質量等,配合相應專業機構,共同按照相應規定的處理要求,進行調查及處理。屬于學校衛生專業方面的重大事件,由衛生監督機構按要求進行處理,首先進行初步調查。
6.根據事件分析原因,制定綜合性防疫措施,監督學校落實應急改進措施,并進行全面消、殺、滅處理。
7.突發事件若未得以控制,必須調整現場力量及驗證方法,修訂或補充新的措施。
8.事態好轉后,留部分人員現場監護和進行善后處理,直至事件調查處理工作全部結束。
9.收集資料由現場負責人員寫出完整的書面調查報告,向市教育局相關部門匯報。將全部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存檔備案。
10.應設立新聞發言人作為接受新聞采訪的唯一授權人,協調應對突發事件的媒體采訪或輿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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