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實行交通安全責任校園領導負制,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師生出現的各類交通事故,全面負責指揮協調應急演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布命令,啟動預案。
姓名 |
組內職務 |
職務 |
電話 |
組內職責 |
吳章鑫 |
組長 |
校長 |
13156298302 |
全面指揮處理校園欺凌事故工作 |
褚維東 |
組長 |
書記 |
16678972199 |
全面指揮處理校園欺凌事故工作 |
徐冬焱 |
副組長 |
副校長 |
18363982097 |
協助指揮處理校園欺凌事故工作,事件的調查、處置和善后工作 |
王群 |
學生處主任 |
成員 |
18562728744 |
執行組長指示;具體負責校園欺凌事故的處置工作,配合公安部門開展調查,做好學生的救治、安撫工作。 |
林凡濤 |
學生處副主任 |
成員 |
18765279645 |
執行組長指示;具體負責校園欺凌事故的處置工作,組織醫務人員,做好學生的救治、安撫工作。 |
李艷芳 |
辦公室副主任 |
成員 |
13863920059 |
執行組長指示;做好輿論媒體答復工作 |
楊培 |
安全處主任 |
成員 |
18363986194 |
執行組長指示;協助做好調查、處置工作 |
陳娜 |
學生處副主任 |
成員 |
15092099390 |
做好校園欺凌事故學生的救治、安撫工作,向市教育局有關部門做好上報工作。 |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防止矛盾激化,對參與重大群體性實踐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者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3.本方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
三、處理辦法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級主任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為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學管處負責調查處置,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為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公安機關處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1)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并立即報告學管處林凡濤主任和總務處楊培主任,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
(2)學管處和學校安保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
(3)衛生室陳娜老師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入學生傷勢較重撥打120電話,送到醫院救治。
(4)學管處林凡濤和班主任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并把情況報學管處王群主任,王主任將情況上報至徐冬焱副校長和吳章鑫副校長,吳章鑫副校長將情況上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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