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和推進學校校務公開工作,根據《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青島市教育局《關于推行校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思想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十九大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學校民主政治建設,通過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調動和發揮教職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積極性,落實教職工的“知情權”,解決好教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學校的民主政治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學校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加快和諧社會、和諧校園建設。
二、組織領導
學校是實施校務公開的主體。根據《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全面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要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學校行政主持,紀檢、監察、工會協調、監督,業務部門各負其責,教職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的意見,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要以第一責任人的身份抓好校務公開工作,并把校務公開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黨組織領導,行政主持,紀檢、工會協調、監督,業務部門具體承辦,教職工參與支持的校務公開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
(一)領導機構。在學校黨總支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黨總支書記、校長為組長,工會主席和有關處室負責人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校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制定校務公開工作意見和具體實施辦法,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校務公開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檢查考核。
(二)辦事機構。成立由有關處室人員組成的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辦公地點設在學校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
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根椐學校《校務公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負責承辦校務公開的具體事項。在校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校務公開實施意見規定的內容、形式、程序等,認真組織實施公開。
(三)協調監督機構。成立由工會、紀檢、教代會評議監督工作小組及各方教職工代表參加的協調監督小組。
協調監督小組在校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依據有關政策和法律,負責監督校務公開事項是否真實、程序是否合法、時間是否及時、教職工反映的問題是否得到解決,對公開效果作出評價。協調監督小組應定期對公開內容進行審查,并召集職工代表搞好民主評議,將有關意見反饋給責任部門,督促落實,確保校務公開工作的質量。
三、公開內容
(一)學校重大決策
1.學校發展目標計劃;
2.學校年度財務計劃、財務報告;
3.學校工作改革方案;
4.學校工程建設規劃等。
(二)學校管理的重要問題
1.物資采購供應,協作配套定點;
2.基建工程招投標、承發包;
3.獎懲辦法以及重要規章制度等;
4.學校場地、設備的租賃情況;
5.校產增減情況。
(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
1.集體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2.教職工醫療、工傷、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金的繳納及使用;
3.教職工招考聘用、重要崗位調整;
4.技術職稱晉升,考核;
5.教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
6.勞動爭議處理等。
(四)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問題
1.學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奉公守法情況;
2.學校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
3.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和人事任用工作中應當公開的事項等。
(五)學生工作
1.學生社團的設立及改選;
2.各級各類的評選;
3.招生、錄取政策及錄取情況;
4.學生實習就業安排情況;
5.學生各類收費、減免的規定及執行情況;
6.學生保送規定及執行情況;
7.學生違紀的處理規定及執行情況。
四、公開形式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堅持教代會作為實施校務公開的基本載體,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網絡,以及教職工代表組長聯席會制度、教代會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和教職工代表檢查、工會與行政間的平等協商制度,認真落實法律規定的教代會各項職權。凡按規定應提交教代會研究討論的事項,嚴格履行程序,提交教代會審議、通過或決定。
(二)校務公開欄。將教代會審議通過的結果和其它有關適合公開的事項及時在公開欄上公布。
(三)校園網絡。
(四)其它形式。針對不同的公開內容和要求,通過校務會、校長辦公會、校務委員會、全校教職工大會、家長委員會、家長會、學生會、校情發布會、組織教職工代表巡視檢查、校長信箱答復、領導接待日、公開電話、聽證會等形式,實行多渠道、多層次的公開。
五、公開程序
(一)擬定方案。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會同承辦處室根椐校務公開實施辦法,擬定有關校務公開的具體方案,提交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查。
(二)審查把關。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根椐需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專題研究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和有關處室提交的方案,并在及時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確定公開的具體內容。
(三)規范步驟。對于提交教代會審議的事項要做到:凡提交教代會討論的各項方案應提前一周交給教職工代表討論,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經修改完善后正式提交教代會審議。審議時,對建議內容的方案,要按照討論、解答、建議、通過的程序辦理;對決定權內容的方案,要按照討論、解答、建議、決定的程序完成;對監督權內容的方案,要按照述職、評議、匯總、反饋的程序進行,并作為干部獎懲使用的重要依據。凡對重大決策的表決,可采取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對于通過公開欄、意見箱、校情發布會和其它形式公開的事項,也要結合實際,規定具體制度和程序,防止隨意性。
(四)反饋信息。對公開的事項,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及其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要組織教職工代表和教職工討論,及時收集、整理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提出處置方案。
(五)實施整改。對進行整改的事項,承辦處室和校務公開領導小組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搞好組織協調,落實責任;校務公開工作小組和有關處室要具體抓好實施,凡能辦到的要盡快解決,一時難以解決或條件不成熟的也要作出解釋和說明,取得教職工的理解和支持。
(六)協調監督。校務公開監督小組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進行校務公開全過程監督,并對進行整改的事項隨時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六、公布時限
(一)凡經教代會審議通過的公開事項,教代會閉會后一般在7日內公布。
(二)凡屬階段性、年度性、綜合性公開的事項必須定期公布。
(三)凡屬教職工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辦事過程、政策界限和辦理結果必須隨時公布。
七、考核標準
(一)領導重視。按要求建立起領導小組、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和監督檢查小組,有規劃部署、有工作制度、有檢查考核,檔案規范完整。
(二)制度規范。以教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教職工民主管理制度得到鞏固和完善,校務公開的實施辦法和各項制度嚴密具體,確保校務公開內容真實,民主監督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實行公開,做到科學合理,簡便易行,便于教職工了解和監督。
(三)教職工滿意。實行校務公開能持之以恒,注重實效,不走過場,各項工作得到教職工的擁護和支持。教職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正確解決關系到學校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以及熱點、難點問題。校務公開民主測評,教職工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四)成效明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和辦學效益提高;實行了大宗物資競質比價采購,工程等項目實行了公開招標,大額資金列支集體研究決定,公開辦理;對學校勞動、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進行公開,教職工情緒穩定,學校凝聚力增強。
(五)促進學校領導班子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認真貫徹落實了上級關于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沒有違反廉潔自律制度、規定的;黨群、干群關系密切,在教代會民主評議中,教職工對領導班子的綜合評價在“較好與好”的比例之和達到80%以上。
八、考核辦法
(一)組織領導。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由校務公開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每半年對校務公開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年度檢查考核情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向全體職工代表通報。
(二)考核步驟。一是自查。結合實際,對所負責的校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對照檢查和自我評定,寫出自查報告,報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二是校務公開工作綜合發展中心(人事管理中心)綜合情況書面報校務公開領導小組。三是綜合評定。
(三)考核方式。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召開座談會、民主測評等方法組織實施。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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