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及時處置學生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突發意外傷害事故,對學校安全穩定產生影響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具體包括如下事件:
(1)學生的自殺、自殘、自虐、意外高墜事件;
(2)學生的猝死事件;
(3)學生的骨折事件;
(4)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5)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
(6)學生突發嚴重疾病或發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7)學生的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正確引導、以防為主,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成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落實影響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影響校園安全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注意事項;切實加強日常安全風險管理,排查高空墜落風險隱患,開展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導,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嚴防高空墜落事故發生;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發生或發現可能發生學生高空墜落事故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快速組織有效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減少學生生命危害,必要時請示上級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長:王偉
副組長:王瓊趙宏孫鵬祁泉
組 員:朱夢輝藍文文王禛禛馮勇袁文顧柳孫效彬李巖馬獻功魏雪李衛軍馮承曦
(二)職責分工
1.組長:負責貫徹落實影響校園安全法律法規,統籌校園安全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對校園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決策、組織、指揮高空墜落應急工作,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各分管領導做好突發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2.副組長:按照分管業務,具體組織實施校園日常安全管理、風險排查、安全教育、心理疏導、信息報告工作,協助組長做好突發事件的救援處置工作。
3.部門領導:負責協助主要領導做好決策、組織、指揮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分管領域內各類突發事件,指導做好分管領域內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工作。
4.成員:按照崗位職責具體負責校園日常安全管理、風險排查、安全教育、心理疏導、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實施工作。
(一)加強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和抗挫能力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二)加強日常巡查、走訪,及時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頭部,發現不良情緒、可疑情況及時采取干預措施。
(三)加強對學生大考、升學、評優、批評、早戀、處分等敏感時期的觀察和交流溝通,做好思想工作。
(四)對高層建筑樓頂、窗戶等危險區域采取封閉防范措施,嚴密視頻監控,及時發現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一)學校應當堅持24小時值班和校領導帶班制度,保持通信暢通。
(二)事故發生或發現可能發生后,第一發現人按照就近就快的原則,通知周邊人員采取防止事故發生或救援受傷人員的措施,同時通知校醫、安保開展救援,立即向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情況。
(三)領導小組應當在10分鐘內先電話后書面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半小時)。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
報告要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應急處理
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并立即實施救治。
(2)班主任在獲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的處理
實行“首遇負責制”,學校每一位教職工都是應急處理小組的成員,面對應急糾紛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立即勸阻,并呼喊近處教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撥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將后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應立即向學校應急小組匯報。
(2)首遇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迅速撥打120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并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5)學生其他突發傷害事故的處理
(1)組長或委托副組長應第一時間到場并按照規定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學校保衛處等有關部門,組織人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警戒,設立保護區,防止再次發生意外。負責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和具體措施,協調相關處室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3)校醫立即觀察傷者受傷情況、部位,開展應急搶救。
(4)立即將墜樓人員送往醫院救治,在等待救護車的過程中,門衛要在大門口迎接救護車,有序地處理事故,為墜樓人員的營救工作爭取時間。
(五)相關老師,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屬,協助分管校長接待來校的家屬,做好后續安慰工作。
(6)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安撫等工作;按照相關規定配合政府做好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關注事件發展,控制惡化態勢,及時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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