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教學大綱要求,學生在理論學習完成的基礎上,將進入臨床實習階段。實習是學生學習的重要環節,實習成績將納入學業總成績中,是學生能否順利畢業的重要依據。為使學生能順利完成實習,規范實習紀律,創造一個良好的實習環境,現制定我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一、實習要求
1.實習安排要求:學生實習由學校負責統一組織安排,實習單位確定以后,不得更改、調換實習醫院。
2.實習醫院規模的要求:實習醫院原則上為二級醫院以上、病床數在1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進入實習單位實習:
①辦理休學手續在休學期內者。
②在校期間,缺課或曠課累計超過50學時者。
③進入實習前有重大違紀或違法活動未給結論者。
④未按學校規定繳清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者。
4.實習期間,學生家長對學生的出勤、安全、生活等實習情況有監管的義務與責任,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校方溝通,妥善解決。因家長隱瞞不報、不及時報或不配合學校工作引起有關學生的不良后果由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5.學生實習期間,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操作要求操作,如因本人原因(如護士扎針、拔針等失誤等造成誤傷自己),按實習醫院相關規定處理。所需費用均與學校無關。
二、學生實習期間考勤管理規定
1.在實習期間,學生除嚴格遵守實習醫院的規章制度和學校的校規校紀外,應按教學大綱和實習大綱的要求參加實習,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學生實習期間,實習生沒有寒暑假。法定節假日,遵從所在醫院的休假制度。
青島第二衛生學校學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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