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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務人員結構配置圖
2、財務科工作人員花名冊
3、主管學校財務機構校長職責
4、財務科職責
5、財務科長職責
6、財務副科長職責
7、財務會計職責
8、出納會計職責
9、內部牽制制度
10、經費預算管理制度
11、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2、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3、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14、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5、帳務處理程序制度
16、稽核制度
17、關于獨生子女等入托報銷辦法的有關規定
18、票據管理辦法
19、經費材料登記報銷辦法
20、帳項科目調整
21、關于辦公電話定額管理的規定
22、關于調整后獨生子女學費報銷規定
23、關于嚴格應酬招待的暫行規定
24、關于財務開支報銷的規定
25、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
26、學生收費系統管理使用規定
27、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
28、山東省青島第二衛生學?!叭苯涃M管理公開公示制度
29、山東省青島第二衛生學校“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制度
主管學校財務機構校長職責
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和主要負責人,負責學校財務機構及學校所有經費分配批報核銷,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規范》其職責如下:
一、根據《會計法》和學校會計業務需要設置相應的會計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實行回避政策。
二、聘任具備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擔任財務機構負責人,配備持有效會計證的人從事會計工作,并按《會計法》和法律的規定程序任免。
三、依法支持會計人員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對在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中反映或報告的問題應按《會計法》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并承擔責任。
四、領導財務機構負責人參與單位重大經濟問題的研究和決策。
五、領導財務機構和會計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對會計人員打擊報復。
六、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規、學校規定,忠于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給予精神的或物質的獎勵。
財 務 科 職 責
財務科是主管學校財務會計工作的行政機構和業務部門,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導全校的財務會計工作,其職責范圍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執行會計法,改善和加強財務管理,講求經濟效益。并依據上級財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財務管理的實施細則。
二、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的規劃和計劃,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預算經費,編制經費預算,并向校長提出經費分析草案,報校務會討論批準,下達各科室執行。按時編制報送會計報表,送審會計記帳憑證,寫出會計報告及整改措施。
三、根據國家一系列改革精神和上級有關規定,協助校長組織制定分配定額,及時登記匯總分析定額執行情況,促進增收節支。
四、加強宏觀調控,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和指導各科室定額執行情況,及固定資產管理和清查情況。
五、加強調查研究,提供有關財務方面的數據資料。主動向校長匯報各項經濟收支情況及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經濟上保證教學、科研和各項事業的正常進行。
六、負責全校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制定會計人員的考核的有關標準和細則,經常掌握會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財會人員的調配和任命建議。
財 務 科 長 職 責
一、負責主持全科的財務會計工作,履行本科的職責,組織貫徹學校各項財務計劃和經費計劃的實施,檢查督促科內人員崗位責任制和實施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的辦法和采取措施。
二、堅持原則,廉潔奉公。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三、熟悉和了解本科的各項業務工作,了解學校各項預算內資金的的、使用計劃,預算外收入的管理分配方法。組織領導本科日常業務工作中的一切業務收支、財務管理、資金使用等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
四、負責全科人員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和本科人員的工作考勤、考核工作。
五、建立財務會計內部牽制制度,制定崗位責任制,分工明確,嚴格責權范圍。
六、審理預決算及季度報表、原始憑證審計、支出情況報告,并及時匯報校長批準,及時、準確、無誤上報。
七、督促執行審報、驗收、清查、核算、稽核、分析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努力使財務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
八、運用各種會議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對比、預測經濟前景,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辦法和措施,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九、承辦學校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它工作和科內日常工作。
財 務 副 科 長 職 責
一、履行本科的職責,協助科長完成科室的業務工作,檢查督促科內人員崗位責任制和實施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的辦法和采取措施。
二、堅持原則,廉潔奉公。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三、熟悉和了解本科的各項業務工作,了解學校各項預算內資金的的、使用計劃,預算外收入的管理分配方法。組織領導本科日常業務工作中的一切業務收支、財務管理、資金使用等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
四、負責全科人員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和本科人員的工作考勤、考核工作。
五、建立財務會計內部牽制制度,制定崗位責任制,分工明確,嚴格責權范圍。
六、審理預決算及季度報表、原始憑證審計、支出情況報告,并及時匯報校長批準,及時、準確、無誤上報。
七、督促執行審報、驗收、清查、核算、稽核、分析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努力使財務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
八、運用各種會議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對比、預測經濟前景,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辦法和措施,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財 務 會 計 職 責
財務會計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責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完成科長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熟悉學校的財務規章制度及具體實施細則。
三、按照上級批準的事業計劃及財務開支計劃和財務有關規定在科長指導下,辦理各項經費審核、報銷、結算,制表以及往來款項的記帳結報工作,管好各項經費。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采取措施,對重要問題及時向主管科長匯報。
四、按照銀行規定和現金管理辦法,經費分配計劃,學校開支計劃,負責做好工資、結構工資、獎學金、學生生活費制表核算發放工作。要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憑證完整,記載清晰無誤,定期同出納對帳,帳實相符,帳帳相符,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及時。
五、對經費使用加強宏觀控制,嚴格定額經費的使用,核算匯總與分析,及時做好經費執行情況工作的反饋工作。
六、按規定合理裝訂會計檔案,及時送審會計記收憑證、預決算,妥善保管好會計資料及檔案,按規定及時移交檔案室。
七、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密單位的會計信息。
八、完成科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出 納 人 員 職 責
一、熟悉掌握銀行和現金出納業務,按有關規章制度辦理銀行結算和現金收支業務。
二、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學校各項開支標準和報銷規定。一切開支報銷人科長簽批,且手續完整。
三、根據審核無誤的憑證,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發現憑證有誤或不符合規定時,可拒絕付款,并及時向科長反饋,等更正后再予以辦理。
四、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帳款一致,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不得以白條子頂庫,不得坐支。
五、正確填制各種銀行憑證,及時登記和處理各種結算單據,及時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按會計基礎規范規定編制記帳憑證,及時傳遞記帳憑證。
六、按時發放各類人員的工資、獎金、助學金等現金的發放與學費等各種收費工作。
七、保證出納的絕對安全,不出事故,并要妥善保管各種收支、憑證、支票、有價證券等。
八、完成科長交辦的其它工作,及其它有關出納業務工作。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守則
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一、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二、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三、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四、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五、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六、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內 部 牽 制 制 度
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完整,會計信息資料的準確。明確業務人員職責、權限,提高我校的財務管理水平,在遵循合理、約束、責任基礎上制訂我校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一、牽制制度的基本思想是建立人際約束關系,通過人員崗位的牽制來防止差錯、舞弊的發生。
二、本校設三個財務崗位,各崗位人員之間互相約束,互相控制。
三、出納崗位負責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日常財務報銷、工資、學生生活費、獎金的發放等,報銷發放標準按有關制度文件執行,根據收支原始憑證,制作記帳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四、出納人員不得兼職往來款,會計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往來款項目由會計人員整理列單,交出納人員辦理。
五、出納人員管理的原始憑證均需財務主管人員簽字有效,開單、收款由出納和會計合作進行。
六、稽核崗位進行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的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均有權退回補辦或重辦,監督各種財務收支標準的執行,稽核各類明細帳,總帳的登記工作,稽核會計報表的內容完整、準確。
七、總帳會計根據出納制單,登記明細帳和總帳,期末要求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各明細帳與總帳余額核對相符。
八、財務主管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出納現金庫存及出納與會計人員的帳務核對工作。
九、有關業務人員嚴格按照《財務崗位輪換》制度,至少三年一次崗位輪換。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經費預算管理制度
一、年初學校根據局計財處資金分配計劃和學校資金開支計劃,制定年度總預算。
二、各科室根據業務需要提報年度科室經費申請預算。
三、學校根據總預算和科室申報,核批、分配各科室的開支計劃定額。
四、各科室不得擅自超越開支計劃定額范圍,否則財務科予以拒報。
五、制訂的經費預算和計劃定額不得擅自改變,若遇特殊情況,改變科室定額,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校長批準,調整預算,提報局計財處審批。
六、財務科定期對科室計劃和學校預算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嚴格控制預算和定額的執行。
七、年末根據預算計劃分析報告,提交職代會通過,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罰。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為進一步嚴格財務收支審批手續,規范財務收支程序,特制訂我校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一、財務收支實現“經費包干,定額核算,層層審批”的原則。
二、在計劃定額范圍之內的,由各科室科長把關,分管校長簽字,由校長審批。
三、招待用品及費用均有校長審批。
四、超出預算計劃的開支,交由校職代會討論,校長審批。
五、各科室不能擅自超出定額范圍,及各科室負責人不能超過審批權限對超出范圍和標準審批,財務科有權拒報。
六、所有財務收支憑證、數額需有財務科長把關審批。
七、各審批負責人均對所批業務的真實、合理、合法性負責。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優化資金結構,幫助領導科學決策,特制訂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一、財務會計分析實行季末、半年末、年末定期分析或不定期分析。
二、每季末進行科室定額分析,嚴格控制科室定額資金的使用,凡超出定額范圍,財務科一律拒報。
三、半年末、年末進行學校資金綜合分析。
四、資金綜合分析主要運用結構分析或資金趨勢分析法,分析內容為資產負債表、支出明細賬、收支匯總表。
五、財務分析報告要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上報及時。
六、財務會計分析做為財務收支考核依據。
七、財務負責人對財務會計分析進行指導、監督。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定額核算,節支增效”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訂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年初制定經費支出預算,嚴格定量控制全年經費支出。
二、在開支預算范圍內,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財務開支總計劃和定額。
三、各科室根據財務開支需要向學校申報計劃開支定額。
四、學校根據財務開支總計劃和科室開支計劃,申請報告,核批各科室開支計劃定額。
五、財務科負責各科室定額核算,超出定額范圍和開支標準一律拒報。
六、經費支出的標準和范圍均參照《關于財務開支報銷的補充規定》文件執行。
七、財務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經費支出分析。隨時控制經費支出數額。對超出開支標準范圍均有權拒報。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原始記錄的管理,保證經濟業務合理合法,加強財務內部控制,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制訂我校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一、原始記錄應當實行“分別負責,層層核批”的原則。
二、職工工資、獎金,由辦公室負責考核,書面通知財務科發放的標準,由財務科制單,校長審批后發放。
三、臨時工資、補發工資,由各部門負責考核,辦公室審核制單,送財務科審核結算。
四、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單,報主管科長,分管校長審核,到財務科審報。
五、班主任費由學生科負責考勤,附帶考核明細,制單報校長審批,財務科負責結算。
六、學生生活費實習費、財務科根據學生科報送名單制單發放。
七、值班費、各類補貼等均由辦公室、財務科負責考核制單,報校長審批,財務科負責結算。
八、總務科每月按時報送當月出庫單,附帶出庫單匯總
九、財務科加強對原始記錄的審核,所有記錄需財務科審批后方可有效。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規范我校的會計核算工作,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特制訂本制度。
一、本單位總賬會計科目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設置,往來款、事業明細科目根據本單位業務實際情況而設,會計科目的設置和變化均需上報單位領導和青島市衛生局規財處審批。
二、受理的原始憑證均應為格式正確,內容完整,手續齊全,業務合理合法憑證,本單位對外開出憑證均為事業單位統一收據,記帳憑證為普通綜合型。
三、憑證的審核,按照《會計稽核制度》規定進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出納員、稽核員、會計員有權要求補全或拒絕采用。
四、憑證傳遞要求及時、不得擠壓,出納人員做到日清月結,會計人員要求每五天一次進行登記賬簿。
五、憑證傳遞程序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每程序負責人均應蓋章,傳遞要求逐級進行,特殊情況需有二人負責處理。憑證裝訂,保管要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進行。
六、會計核算要求準確、及時,做到賬證、帳賬、帳實相符。
七、會計帳簿根據《制度》規定設置總帳、事業支出明細帳、往來明細帳、現金、銀行存款明細帳、固定資產明細帳。
八、會計報表種類為基礎數字表、資產負債表、支出明細表、收支匯總表、往來款明細表。
九、會計報表每月末、季末、年末上報局計財處,要求報表內容完整、正確、清楚、上報及時。
十、一般賬務處理程序(附圖)
1、根據原始憑證匯總編制的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編制的記帳憑證。
3、根據原始憑證和匯總原始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記帳憑證登記、事業支出明細帳,往來款明細帳。
5、根據記帳憑證逐筆登記總帳。
6、期末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帳余額同總帳余額相符。
7、期末根據總分類帳和明細帳的余額,編制會計報表。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稽 核 制 度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稽核工作,明確稽核人員的崗位權責,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稽核制度。
一、本制度規定的專職財務稽核員一名,負責全部財務工作的審核稽查工作。
二、稽核人員要求思想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理,實行科長負責制。
三、稽核范圍:
1、原始憑證稽核內容:
(1)格式是否合規
(2)填寫是否規范
(3)要素是否齊全
(4)手續是否完整
(5)業務是否合法
(6)業務是否合理
(7)內容是否真實
(8)付款憑證是否準確
2、記賬憑證稽核內容:
(1)科目是否正確
(2)符號是否恰當
(3)金額是否正確
(4)附件是否齊備
(5)和原始憑證是否相符
3、帳簿稽核內容:
(1)帳簿所運用的外在形式是否恰當
(2)帳簿種類是否齊全
(3)帳簿使用是否辦理必要手續
(4)賬戶設置是否合理
(5)賬面格式選擇是否恰當
(6)帳簿登記是否規范
(7)帳簿登記是否存在疑項
(8)總帳、明細帳、憑證核對是否相符
4、報表稽核內容:
(1)內容是否完整
(2)格式是否規范
(3)手續是否充分
(4)表達是否充分
(5)編報是否及時
5、定期或不定期稽查現金庫存金額,保證帳實相符。
6、審核年度、預、決算報告,各科室分析報告等
7、稽核各類合同、協議的經濟性和合理性。
四、稽核人員有權將不符合規定的業務補辦或重辦,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
五、稽核人員嚴格執行制度所列稽核范圍工作,因稽核不嚴造成工作紕漏或失實的,按《會計法》中有關處理規定執行。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關于獨生子女等入托報銷辦法的有關規定
根據青島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關于調整幼兒園、托兒所、學前班收費標準的通知》(2001)青價費字第110號文件精神,并參照膠州市工商局、教委、財政局《關于調整幼兒園、托兒所、學前班收費標準的通知》(2001)膠工商字88號文件,經學校管理和會研究制定我校獨生子女入托及學前班費用報銷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1、僅報銷管理費。其數額按“標準”中“二類”,全日管理的平均數,即每職工月報銷110元。
2、單月份由子女父親單位報銷,雙月份由子女母親單位報銷。屬現役軍人家庭,其嬰幼兒戶口在本市且入本市院所的可全部報銷。
3、父母停薪留職或辭退的不予報銷。
4、計劃外超生子女的有關費用不予報銷。
5、寒暑假整月假期不予報銷。
6、由托兒所、院分別開出收據,經校長審批,孩子家長簽字,財務科長審批方可報銷。
7、財務列“其他費用”目“其他”列支。
9、本規定自2004年1月起執行。
票據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是維護社會經濟、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頒布,是我國票據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是將我國票據活動納入法制化管理的一個重要標志。它的實施,必將有力地推動我國票據的健康發展,對維護社會經濟、金融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認真學習、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我校領導和財務人員在提高對這部法律的重要性的認識的基礎上,認真學習,弄懂弄通,增強法制意識,樹立法制觀念,結合我校財務管理的活動,依法管理票據活動。
按照《票據法》的有關條款規定,結合我校財務管理目標和有關財務規定,特制定《青島第二衛生學校票據管理辦法》。
票 據 管 理 辦 法
為依法管理票據活動,增強我校金融結算信譽,提高我校財務管理的質量水平,特制本管理辦法如下:
一、本校所指票據主要是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財政收費票據.
二、票據的管理
1、票據的存放實行“票章相離”的管理辦法,空白票據和簽章分別由兩名財務人員負責。
2、票據的領取、使用、實施嚴格的領導審批和票據明細登記制度。
3、票據的返還、報銷實行“時間控制,審批核銷”的制度。
4、票據的報廢、注銷實行審批、登記制度。
5、日常嚴格管理,不準出租、出借票據或將票據轉讓給別單位,個人使用;不準將票據交給銷貨單位代為簽發;不準攜帶空白票據。
三、空白票據的購取
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和有關規定,報請領導批準,按照規定程序到開戶銀行購買空白票據。
四、票據的領用
1、領票人首先填寫領用申請單,注明票據種類、數量、預計金額、用途、返回日期等事項。
2、領票人拿領用申請單報請科室負責人及學校領導批準。
3、填寫票據明細登記表,簽名負責。
五、票據填寫
1、財務人員以“領用申請單”和“票據明細登記表”為據,進行票據的填寫。
2、票據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書寫正確,填寫票據用墨汁或碳素黑水,并加蓋預留印簽。
3、填寫事項要求完整齊全,支票必須載明下列事項:
(1)表明“支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出票人名稱
(6)出票人簽章
六、票據的返回、報銷
1、票據使用人用完票據后應在規定期限內,到財務科進行票據注銷,填寫“票據明細登記表”中的實用金額和返回日期。
2、報廢票據應填寫“報廢票據明細登記表”須注明以下事項:
(1)報廢票據種類、出票日期、金額、號碼。
(2)報廢原因。
(3)經辦人等。
七、對于票據的背書,付款行為和追索行為均按《票據法》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辦法報學校領導批準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財務科負責解釋。
庫存材料入庫報銷辦法
根據青島市衛生局計財外統一要求和布置,自1996年度起,在市衛生系統全額單位設立“庫存材料”總帳帳戶,以便進一步規范地核算、監督庫存材料的報銷、入庫、領用。我校在研究這一精神的同時,結合我校庫存材料使用的實際情況,經校長同意,特制定庫存材料報銷報銷辦法。
一、“庫存材料”的科目設置
本科目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辦公用品”;
2、“印刷品”;
3、“勞保用品”
4、“燃料及油料”
4“其他維修材料”
5、“低值易耗品”
二、“庫存材料”的實物收發、保管及明細核算。
由總務科統一負責,月底交財務科“庫存材料消耗匯總表”一份,由財務科進行金額核算。
三、“庫存材料”的定期盤點、檢查。
總務科、財務科需定時核對帳目,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三、購進庫存材料時,需先到財務科辦理簽字歸類手續,再到總務科辦理入庫手續。
四、入庫庫存物資有關憑證報銷時,需登記有關的科室材料定額核算。
五、為使“庫存材料”支出信息更加規范,總務科、財務科在協調一致的基礎上,特做有關帳項調整如下:
1、有關學生費用列入“助學金”。
2、五金、電器、小暖列入“設備保養修理費”。
3、一般維修器具視其用途列入“設備保養修理費”、“機動車輛維修費”、“一般修繕費”。
4、教師、科室所用庫存材料等有關低值易耗品和一般工具視其用途列入“材料”、“低值易耗品”。
5、燃料等視其用途列入“機動車輛燃料費”和“辦公取暖費”。
6、辦公用品列入公務費中的“辦公費”。
7、教師所用棉制品等有關勞保用品列入業務費中的“勞保用品費”。
8、報刊、圖書資料列入業務費中的“圖書資料購置費”,有關實驗器皿、器具列入業務費中的“科學試驗研究費”。
六、本辦法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帳項科目調整
1、有關學生費用(如被服)列入“助學金”。
2、學生領用有關衛生用品等低值易耗列入公務費中“其它”。
3、五金、電器、水暖件列入公務費中“器具保養修理費”。
4、一般維修器具視其用途列入“器具保養修理費”。
5、教師、科室所用衛生材料等有關低值易耗品和一般工具列入公務費中的“其它”。
6、燃料等視其用途列入“機動車輛燃料費”和辦公取暖費。
7、辦公用品列入公務費中的“辦公費”。
8、教師所用棉制品等有關勞保用品列入業務費中的“勞保用品費”。
9、報刊、圖書資料列入業務費中的“圖書資料購置費”。
10、有關實驗器皿、器具列入業務費中的“科學實驗研究費”。
11、有關設備等列入“設備購置費”。
關于調整后獨生子女學費報銷規定
根據青島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關于調整我市中小學收費標準的通知)文件,自2004年第一學期開始,對全市中小學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學校根據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對學校獨生子女學雜費報銷規定如下:
一、高中(含農、職業高中)階段學生按規定交納的雜費,屬獨生子女的,可憑學校開具的交費收據到父母所在的單位報銷。
二、報銷標準
高中:每生每學期雜費90元。
三、學校男職工報銷上半年子女雜費或學費;女職工報銷下半年。職工一方在外地工作或是部隊現役軍人的,由本單位全報。
四、在學校工作的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計劃內臨時工、合同工,其獨生子女學費或雜費由本單位報銷。
五、報銷時間:學校通知。
六、本規定自2001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起執行,財務科負責解釋。
關于嚴格應酬招待的暫行規定
本著“勤儉建校,廉潔辦公”的原則,學校黨委經過研究,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招待標準
1、一般性的工作來往原則上不接待;
2、正常性的工作餐,招待額人均不超過60元,陪餐人數不超過3人;
3、較重要的工作關系,招待額人均不超過60元,陪餐人數不超過4人;
4、重要的工作關系,招待額人均不超過56元,陪餐人數不超過4人;
5、個別情況,特殊處理。
二、審批程序:
原則上,應酬招待均由校長批準,辦公室安排,領餐人到辦公室登記。若未經批準,自行安排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三、此規定由校紀委監督執行。
關于財務開支報銷的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貫徹“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節支增效”的財務管理原則,結合學校開支預算計劃及各科室開支定額計劃的下達,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財務開支報銷補充規定,望各科室參照執行。
一、財務開支計劃的制定與分配
1、年初學校根據上年實際開支決算和財務分析報告,結合本學校建設計劃,分析對照制定財務開支總計劃和定額。
2、各科室根據業務開支需要向學校申報計劃開支定額。
3、學校根據財務開支總計劃和科室開支計劃申請報告,核批分配各科室開支計劃定額。
4、各科室開支不得擅自超越開支計劃定額范圍,否則財務科予以拒報。
5、財務科按各科室開支計劃定額報銷范圍進行登記、核算、分析、匯總發放各科室。
二、開支審批范圍和數額
1、在開支定額范圍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把關簽字。
2、開支的報銷憑證由科室負責人和分管校長審查簽字。由校長簽字報銷。
4、招待用品及費用均有校長批準簽字報銷。
5、所有報銷憑證最后均有財務科長簽字后方可報銷。
三、現金的使用數額與期限
1、現金借用,可由科室科長和財務科長簽批,校長批準。必須在30天內償還或報銷。
2、一百元以上的開支原則上用轉帳支票,特殊情況由校長審批,結算同上。
3、賠款、罰款、補考等費用有關現金收取業務都應該交財務科,并開正式收款收據。
4、凡現金業務該有財務科全權負責收付,各科室不得以其它理由收付現金。
四、支票、匯票、電匯、信匯的使用規定。
1、所有票據只能用于學校公共使用,不得為個人辦理轉帳匯款業務。
2、凡開支超過一百元以上的業務費用,一律使用轉帳支票支付。
3、使用轉帳支票或電匯等票據需先到財務科填寫使用申請單,并付有購買申請報告,由校長審批,財務科簽字登記。
4、票據填寫必須用黑字或復寫,并應該和單據數字相符,且三天內結轉注銷。
5、票據不能按期注銷的應及時到財務科解釋,并重新登記結算時間。
6、需辦理匯款的業務,應有準確的地址、帳戶、帳號、單據、合同說明等。
7、凡借用或匯出款項一律有經辦人負責索要記帳憑證等與銀行平帳后方能注銷。
五、報銷憑證的要素
1、凡報銷憑證必須是在限期內方可到財務科登記報銷。
2、凡報銷憑證必須是按審批權限簽批的方可報銷。
3、購買物品的單據必須有入庫單,且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相符,簽字手續齊全,方可登記報銷。
4、入庫單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必須分類填寫,以便于對帳。
5、報銷單據必須是現行正規車稅、工商統一印制的發票或各級財政局統一印發的事業單位和非事業單位統一收款收據。
6、凡手續審批簽字不全、數字不符、憑證不合格、無入庫單或入庫與發票不符,超越開支定額的開支,財務科科長不予簽字,拒絕報銷。
7、出租車票和市內公共汽車票原則上不予報銷
七、其它事項
1、學校其它費用報銷紅單統一管理使用,使用內容項目由各科室匯總報學校審批,有財務科核算填寫發放,禁止一人制單一人領款。
2、凡涉外經濟或大的經濟事宜、有關合同、合約預決算都必須應該有財務人員參加,所定合同、合約交財務科一份,以便于核算和存檔備杳帳所用。
3、凡定額范圍外或特殊情況的開支有學校研究決定。
4、報銷補充規定未尺事宜,按原規定執行。
以上規定自200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
一、會計電算化應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包括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計算機硬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建立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要明確每各個工作崗位的職責范圍,切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會計電算化后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可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崗位。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工作崗位。
三、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一般可劃分如下:
1、電算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電算化主管可由會計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軟件的單位,應設立此崗位。
2、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應鼓勵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軟件操作崗位的工作。
3、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帳簿,對打印輸出的帳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算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此崗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采用大型、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軟件的單位,應設立此崗位,此崗在大中型企業中應由專職人員擔任。
5、電算審查:負責監督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此崗可由會計稽核人員兼任;采用大型、小型計算機和大型會計軟件的單位,可設立此崗位。
6、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采用大型、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軟件的單位,可設立此崗位,由主管會計兼任。
四、實施會計電算化過程中,各單位可根據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參照上條對電算化會計崗位的劃分進行調整和設立必要的工作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可在保證會計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設置,各崗位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由本單位人員進行會計軟件開發的,還可設立軟件開發崗位。小型企事業單位設立電算化會計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對上條給出的崗位進行適當合并。
五、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點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2、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帳簿;
3、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六、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 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
3、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
4、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
5、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
七、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專人負責;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通用會計軟件、定點開發會計軟件、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學校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學校財務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頒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
第三條 學校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負責。財務科具體組織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
第二章 預算控制
第四條 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學校一切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五條 建立嚴格的預算編制制度。根據學??傮w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預算。建立由學校領導負責,財務科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分工合作的預算管理工作機制。
第六條 預算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由上級預算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 學校要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安排支出,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
第八條 年度預算一經批復,一般不予調整。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影響預算執行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九條 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采取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建立預算執行績效考評制度。
第三章 收入控制
第十條 建立健全收入、價格、票據、退費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提供服務與收取費用、價格管理與價格執行、收入票據保管與使用、辦理退費與退費審批、收入稽核與收入經辦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第十一條 制定收入管理業務流程。明確收入、價格、票據、退費管理等環節的控制要求,重點控制收入。加強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確保收入的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條 各項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開具統一規定的票據。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確認、核算收入。各項收入由財務科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科室和個人不得收取款項。嚴禁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
第十三條 各類收入票據由財務科統一管理。明確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核銷、遺失處理、清查、歸檔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立票據登記簿進行詳細記錄,防止空白票據遺失、盜用。
第十四條 加強結算起止時間控制。統一規定收入的每日、每月結算起止時間,及時準確核算收入。
第十五條 建立退費管理制度。各項退費必須提供交費憑據及相關證明,核對原始憑證和原始記錄,嚴格審批權限,完備審批手續,做好相關憑證的保存和歸檔工作。
第十六條 建立各項收入與票據存根的審查核對制度,確保收入真實完整。
第四章 支出控制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審核、審核與付款結算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第十八條 各項支出要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按照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核算支出。
第十九條 健全支出的申請、審批、審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確支出審批權限、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審批,嚴禁無審批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條 加強支出的審核控制。完善支出憑證控制手續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時編制支出憑證,保證核算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一條 加強成本核算與管理。嚴格控制成本費用支出,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效益。
第五章 貨幣資金控制
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出納不得兼任稽核、票據管理、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學校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二十三條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人員要具備會計基礎知識和熟練操作計算機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 建立嚴格的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審批權限、審批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員按照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
第二十五條 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收入業務。貨幣資金收入必須開具收款票據,保證貨幣資金及時、完整入賬。
第二十六條 貨幣資金支付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一)支付申請。用款時應當提交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及計算依據;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審核。財務審核人員負責對批準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合規;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收款單位是否妥當等,經審核無誤后簽章;
(四)支付結算。出納人員根據簽章齊全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簽發的支票應進行備查登記。
第二十七條 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的收支業務。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實行現金庫存限額管理,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當日送存銀行并及時入賬,不得坐支。
第二十八條 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禁出借銀行賬戶。
第二十九條 加強銀行存款對賬控制。由出納和編制收付款憑證以外的財會人員每月必須核對一次銀行賬戶,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調節不符、長期未達的賬項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條 加強銀行預留印簽的管理。學校財務專用章必須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暫時保管的必須有登記記錄。嚴禁一人保管支付 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三十一條 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薄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三十二條 加強對現金業務的管理與控制。出納人員每日要登記日記賬、核對庫存現金、編制貨幣資金日報表,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三條 建立貨幣資金盤點核查制度。隨機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保證貨幣資金賬賬、賬款相符。
第六章 庫存物資控制
第三十四條 建立健全庫存物資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請購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合同訂立與審核、采購與驗收、采購驗收與會計記錄、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學校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庫存物資業務的全過程。
第三十五條 制定科學規范的庫存物資管理流程。明確計劃編制、審批、取得、驗收入庫、付款、倉儲保管、領用發出與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憑證,完備請購手續、采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發票等文件和憑證的核對工作,確保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六條 建立庫存物資請購審批制度。授予歸口管理部門相應的請購權,明確其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審批程序。
第三十七條 加強庫存物資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具有請購權的部門按照預算執行進度辦理請購手續。
第三十八條 健全庫存物資采購管理制度。庫存物資由單位統一采購。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納入政府采購和集中招標采購范圍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根據庫存物資的用量和性質,加強安全庫存量與儲備定額管理,根據供應情況及業務需求確定批量采購或零星采購:
(一)確定安全存量,實行儲備定額計劃控制;
(二)加強采購量的控制與監督,確定經濟采購量;
(三)批量采購由采購部門、歸口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監督部門、專業委員會及使用部門共同參與,確保采購過程公開透明,切實降低采購成本;
(四)小額零星采購由經授權的部門對價格、質量、供應商等有關內容進行審查、篩選,按規定審批。
第四十條 加強庫存物資驗收入庫管理。根據驗收入庫制度和經批準的合同等采購文件,組織驗收人員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并及時入庫;所有庫存物資必須經過驗收入庫才能領用;不經驗收入庫,一律不準辦理資金結算。
第四十一條 加強庫存物資核對管理。財務部門要根據審核無誤的驗收入庫手續、批準的計劃、合同協議、發票等相關證明及時記賬;每月與歸口管理部門核對賬目,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第四十二條 庫存物資的儲存與保管要實行限制接觸控制。指定專人負責領用,制定領用限額或定額;建立高值耗材的領、用、存輔助賬。
第四十三條 健全庫存物資缺損、報廢、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盤點制度,庫房每年盤點不得少于一次。庫存物資盤點時,財務、審計等相關科室要派員監盤。
第七章 固定資產控制
第四十四條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購建計劃編制與審批、驗收取得與款項支付、處置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醫療機構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全過程。
第四十五條 制定固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明確取得、驗收、使用、保管、處置等環節的控制要求,設置相應賬卡,如實記錄。
第四十六條 建立固定資產購建論證制度。按照規模適度、科學決策的原則,加強立項、預算、調整、審批、執行等環節的控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按照準入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第四十七條 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控制。固定資產購建應由歸口管理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審計監督部門及專業人員等共同參與,確保購建過程公開透明,降低購建成本。
第四十八條 加強固定資產驗收控制。取得固定資產要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嚴格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時辦理結算,登記固定資產賬卡。
第四十九條 建立固定資產維修保養制度。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并作好詳細記錄。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維修保養費用。
第五十條 加強固定資產使用變動控制。固定資產的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必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第五十一條 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制度。明確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損、報廢等)的標準和程序,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報批后執行。
第五十二條 建立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制度。明確清查盤點的范圍、組織程序和期限,年度終了前,需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八章 工程項目控制
第五十三條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學校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工程項目業務的全過程。
第五十四條 建立工程項目相關業務授權批準制度。明確被授權人的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及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工程項目業務。
第五十五條 制定工程項目業務流程。明確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價款支付、竣工決算等環節的控制要求,并設置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業務的開展情況,確保工程項目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十六條 加強工程項目決策控制。要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要求,采取專家評審、民主評議、結果公示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有關各方意見,實行集體決策。決策過程要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對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項目決策科學、合理。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工程項目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第五十七條 建立工程項目概預算控制制度。嚴格審查概預算編制依據、項目內容、工程量的計算和定額套用是否真實、完整、準確。
第五十八條 加強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工程項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十九條 建立工程價款支付控制制度。嚴格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明確價款支付的審批權限、支付條件、支付方式和會計核算程序。對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價款支付方式和金額發生變動的,相關部門必須提供完整的書面文件和資料,經財務、審計部門審核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支付價款。
第六十條 建立竣工決算控制制度。嚴格執行竣工清理、竣工決算、竣工審計、竣工驗收的規定,確保竣工決算真實、完整、及時。未經竣工決算審計的工程項目,不得辦理資產驗收和移交。
第九章 對外投資控制
第六十一條 建立健全對外投資業務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可行性研究與評估、決策與執行、處置的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學校不得由同一部門或一人辦理對外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十二條 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控制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環節的有效控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所有對外投資項目必須事先立項,組織由財務、審計、紀檢等職能部門和有關專家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風險性、收益性論證評估,經領導集體決策,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批準。決策過程應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及決策人員簽字。嚴禁個人自行決定對外投資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
第六十三條 加強無形資產的對外投資管理。學校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確認,以確認的價值進行對外投資。
第六十四條 嚴格對外投資授權審批權限控制,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立對外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未履行集體審批程序和不按規定執行的部門及人員,應當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 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控制。建立賬務控制系統,加強對外投資會計核算核對控制,對其增減變動及投資收益的實現情況進行相關會計核算。
第六十六條 建立對外投資項目的追蹤管理制度。對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六十七條 加強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和核銷等處置控制。對外投資的收回、轉讓、核銷,應當實行集體決策,須履行評估、報批手續,經授權批準機構批準后方可辦理。
第十章 債權和債務控制
第六十八條 建立健全債權和債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出納與會計記錄、業務經辦與審批、總賬與明細賬核算、審查與記錄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學校不得由一人辦理債權或債務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十九條 加強債權控制。明確債權審批權限,健全審批手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的大額債權必須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對報告制度,定期清理,并進行債權賬齡分析,采取函證、對賬等形式加強催收管理和會計核算,定期將債權情況編制報表向學校領導報告。
第七十條 建立健全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和備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嚴格審批,及時清理。
第七十一條 建立健全學生欠費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十二條 加強債務控制。要充分考慮資產總額及構成、還款能力、對學校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等因素,嚴格控制借債規模。大額債務發生必須經領導集體決策,審批人必須在職責權限范圍內審批。
第七十三條 建立債務授權審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結算的控制制度。定期進行債務清理,編制債務賬齡分析報告,及時清償債務,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一章 財務電子信息化控制
第七十四條 建立健全財務電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應用專門的授權模塊,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軟件開發與系統操作、系統操作與維護、檔案保管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崗位,加強制約和監督。
第七十五條 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凡涉及到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收入、成本費用等部分,其功能、業務流程、操作授權、數據結構和數據校驗等方面必須符合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要求。
第七十六條 學校學費收費系統必須符合衛生部《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的要求:
(一)實時監控收款員收款、交款情況;
(二)提供至少兩種不同的方式統計數據;
(三)系統自動生成的日報表不得手工修改;
(四)學費結算校驗;
(五)票據稽核管理;
(六)欠費管理;
(七)價格管理;
(八)退款管理。
第七十七條 加強財務電子信息系統的應用控制。建立用戶操作管理、上機守則、操作規程及上機記錄制度。加強對操作員的控制,實行操作授權,嚴禁未經授權操作數據庫。監控數據處理過程中各項操作的次序控制,數據防錯、糾錯有效性控制,修改權限和修改痕跡控制,確保數據輸入、處理、輸出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
第七十八條 加強數據、程序及網絡安全控制。設置和使用等級口令密碼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員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儲,加強數據存儲、備份與處理等環節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況下數據不丟失、不損壞、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強接觸控制,定期監測病毒,保證程序不被修改、損壞,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數據保密、訪問控制、認證及網絡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確保信息在內部網絡和外部網絡傳輸的安全。
第七十九條 建立財務電子信息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文件儲存與保管控制。數據要及時雙備份,專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點。
第十二章 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制度。由內部審計機構或者指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財務會計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第八十一條 學??善刚堉薪闄C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實施進行評價,并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八十二條 建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問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不按本規定要求制定本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要限期整改;
(二)學校違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限期糾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學校違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給予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三條 本規定由學校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八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公”經費管理公開公示制度
“三公”經費是指政府部門公務出國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三項。為加大治奢力度,嚴格落實“三公”經費支出控制數,特制定學?!叭苯涃M公開公示制度。
1、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于學校參加市局組織的培訓。開支范圍包括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是指學校公務用車的購置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要深化公務用車問題治理。堅決減少公務用車總量。規范工作用車,加強車輛使用的管理。
3、公務接待費是學校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主要包括對上級業務部門公務接待支出和其他公務接待支出。要嚴格履行活動邀請領導報批制度。以嚴格審批程序和經費管理為重點,加強對會議次數、活動的管理,制度規定,堅決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形式重于內容的活動。對邀請上級領導出席活動的,要嚴格報批程序。對經過批準舉辦的活動要嚴格控制規模,厲行節約。進一步完善公務接待相關制度規定,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嚴格執行定點飯店接待制度,合理安排食宿和用車。嚴禁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嚴禁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經費開支。堅決糾正違反公務接待規定的行為。
以上“三公”經費將定期在學校“公示欄”及網站進行公示,并通報上級部門。
2013年12月1 日
山東省青島第二衛生學校“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校園建設,規范“三公”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的使用與管理,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三公”經費公開(示)的相關文件規定,特制定學?!叭苯涃M預算管理制度。
一、建立齊抓共管機制。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厲行節約、壓縮“三公”經費支出的各項規定,并把實現“三公”經費零增長作為2014年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格局,確保完成“三公”經費控制目標任務。
二、實行報批制度。凡是學校領導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實申報,按規定報市衛生局組織處審批、備案。
三、建立學校運行經費預決算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三公”經費支出計劃,經市衛生局、財政局審核,審批、備案,杜絕將“三公”經費支出列入其他科目、瞞報實際支出現象的發生。
四、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對本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支出管理等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五、“三公”經費支出實行公開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 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經費的預算、決算和績效考評情況,接受紀委、監察、審計、教職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六、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的原則,嚴禁奢侈浪費。
學校公務接待實行限額制,年度公務接待費用不得超過限額標準。
七、學校日常會議、日常接待實行食堂就餐制嚴禁發煙,工作日午餐一律禁止飲酒。
八、學校黨員干部不得用學校經費組織和參與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外出參觀、學習、考察等活動。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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