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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做好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資助文件為《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青島衛校中職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細則》等,向學生或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并發放《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二、學生或監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如實填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提供建檔立卡、特困供養、城鄉低保、孤兒、烈士子女、殘疾以及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相關材料。
三、評議小組收集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材料,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等因素,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并按困難程度進行排序,填寫《中職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報告》。
四、上報材料:
1、每名申請學生的《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每名申請學生的建檔立卡、特困供養、城鄉低保、孤兒、烈士子女、殘疾以及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3、每名申請學生的身份證復印件。
4、整個班級的《中職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報告》。
5、上報時間:2023年9月25日
學生科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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