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黨的十八大將勝利召開,世園會籌備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市城管執法局的整體工作思路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服務優先、規范管理、文明執法三個關鍵,積極推進戶外廣告提升工程,全面強化數字化城管和城管執法基礎兩方面建設,著力開展占路經營、違法建筑、門頭牌匾和占路亭體三項整治,不斷提高為民執法能力,營造更加良好的市容環境秩序,為建設宜居青島、打造幸福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積極推進戶外廣告整改提升
依據《青島市市區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總體規劃》、戶外廣告設置詳規,組織對合法有效戶外廣告進行整改提升。一是繼續推進市區戶外廣告詳規編制工作,確保規劃編制全覆蓋,為整改提升提供規劃依據;二是加大戶外廣告整改提升力度,努力打造一批戶外廣告整治精品工程;三是組織開展“回頭看”,清理拆除市區剩余違法違規戶外廣告及存量合法有效高炮、燈桿掛旗等廣告;四是擴大戶外廣告整治范圍,向次干道、社區延伸。
二、全面強化數字化城管和城管執法基礎建設
(一)全面推進數字化城管建設。完善市級數字化平臺和七區數字化城管系統,逐步擴展軟件系統功能及實施范圍,及時對地理基礎信息進行普查更新,指導五市2012年建成數字化城管系統。修訂《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手冊》,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和處置程序,加強對區(市)數字化城管建設工作的技術指導。完善評價考核辦法,提高準確性和針對性,制定疑難案卷應急處置辦法,建立精細普查、精確發現、精心指揮、精準處置、精密考核為主要內容的數字化監管機制,提高案件處理率。進一步增設視頻監控點,整合視頻監控資源。組織開展業務培訓,不斷加強數字化城管人才隊伍建設。
(二)加強城管執法基礎建設。
1.積極推進法制建設。按照國家、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會議要求,抓好《行政強制法》、《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加快《青島市城市容貌與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修訂,力爭制定出臺臨時市場設置管理、亭體設置管理、查處違法建設等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改進、豐富和完善“城管執法業務網上運行系統”功能,推進實施執法業務網上運行和處罰裁量標準完善細化,促進執法工作規范透明運行。
2.不斷完善城管執法長效機制。一是制定實施城管執法行為規范。會同監察、法制等部門,分類制定城管執法行為規范,對同一類違法現象在全市統一認定標準、管理行為模式,規范執法方式方法,明確處罰標準,設定完成時限,明確績效考核標準,促進城管執法工作科學化、規范化。二是深入推進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和社區城管工作站。在2011年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進工作的基礎上,不斷調整完善,確保實現責任無縫隙覆蓋。進一步推進社區城管工作站建設,2012年底全市七區社區城管工作站覆蓋率達100%,并不斷探索完善社區城管工作站工作運行機制,進一步夯實城市管理的社會基礎,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將各區市政府此項工作開展情況納入2012年績效考核。三是完善城管執法宣傳機制。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通過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戶外媒體等設立專欄、專版等,突出“視覺污染“整治、規范占路攤點群、數字化城管、社區城管工作站、“城管先鋒”事跡等工作重點,展示城管執法良好形象。
3.全面提升隊伍素質。加強中隊標準化、制度化建設,按照《中隊等級評定辦法》,繼續推行中隊等級達標工作。著力強化對中隊內務的督導檢查,從基本的行為準則和標準規范抓起,培養城管執法人員良好的職業風范。不斷加強對城管執法人員和城管協勤員隊伍的糾察力度,及時糾正違反隊容風紀行為,嚴肅查處野蠻執法、執法懈怠、濫用職權等嚴重違法行為,維護隊伍形象。結合工作實際,完善現行的城管執法人員銜級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城管執法人員的榮譽感,努力促進城管執法隊伍的規范化建設。
三、著力開展三項整治
(一)開展占路經營專項整治。按照“合理布局、疏堵并舉、方便市民、整潔有序、規范管理”的原則,因地制宜設置便民利民的固定攤點、特色攤點、季節性和節假日攤點。建立占路經營長效管理機制,加快出臺《青島市便民攤點群設置與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部門工作職責,為各區治理占路經營提供政策指導,配套出臺《沿(臨)街店鋪跨門經營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商戶跨門經營行為。在露天燒烤多發季節,進一步出臺措施,進行專項整治,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秩序,確保道路暢通,使全市占路經營整治工作實現新突破。
(二)開展違法建筑清理拆除。一是組織各區、市對各類違法建筑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分類建立管理檔案,制定計劃分年度逐步實施拆除,其中2012年全市計劃拆除各類違法建筑35.4萬平方米;二是結合查處違法建設長效管理工作機制的建立,轉變工作思路,細化考核標準,組織各區、市重點遏制和打擊各類新建違法建筑行為;三是根據市政府立法計劃,配套出臺我市的查處違法建設規定,進一步規范和保障違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四是充分發揮媒體和社區城管工作站的作用,加大違法建筑拆除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將存量違建拆除計劃和新生違建查處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提高社會滿意率。
(三)開展門頭牌匾和占路亭體整治。
在門頭牌匾整治方面,一是按照市政府門頭牌匾整治專題會議精神,對全市主次干道兩側的門頭牌匾進行集中整治;二是根據各區門頭牌匾整治進度和效果,適時組織開展現場觀摩會議,引領示范門頭牌匾整治深入推進;三是按照《青島市門頭招牌整治考核評比及獎勵辦法》,認真做好檢查考核和獎勵工作。
在占路亭體整治方面,一是盡快出臺市區亭體設置導則和設置規范以及《青島市亭體等設施設置管理實施意見》,根據導則和規范以及實施意見的要求,對市區占路亭體進行清理拆除、整治移位和更新美化;二是采取移位、拆除等措施,對“一五一六”區域的占路亭體進行重點整治,三是根據摸底排查情況,對現存占路亭體的租賃手續以及合同期限等問題再次清查,對已經到期的亭體先期整治;四是積極做好相關亭體設置單位、經營業戶的工作,協助妥善安置生活困難經營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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