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世界眼光、國際標準、本土優勢”的要求,緊緊圍繞穩增長、惠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實施充分就業的發展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健全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努力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創新發展,為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貢獻力量。
一、大力做好就業工作
把促進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更加注重統籌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加強就業崗位和失業動態監測和分析,努力保持就業形勢持續穩定。2012年全市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其中新增城鎮就業15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1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下。一是實施政策促就業計劃,建立完善具有青島特色的促進就業政策體系。出臺企業吸納就業崗位補貼政策,引導就業困難人員市場就業;提高一次性創業扶持金、小額擔保貸款標準,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調整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引導勞動者素質就業。強化政策落實,建立政策落實督查通報制度,重點督促五市三區落實好政策。研究建立區市就業獎勵機制,并與當地就業狀況、地方財政收入、就業工作成效等掛鉤。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對政策落實和資金效果進行績效評價。二是實施創業帶動就業引領計劃,進一步推進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整合全市各類創業資源和創業政策,構建大創業工作格局。進一步打造創業載體,結合新興行業、產業發展,指導各區市建立創業園(區、街)引導勞動者自主創業。整合現有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統一服務標準,完善服務功能, 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提升創業孵化效果。完善創業體系,依托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指導服務,建立覆蓋城鄉的市、區(市)、街道(鎮)三級創業服務網絡,為創業者提供項目信息、政策咨詢、開業指導、融資服務和跟蹤扶持。三是實施家庭服務業新增就業計劃,拓寬就業渠道。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出臺鼓勵各類人員從事家庭服務業扶持政策。從家政、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和殘疾人托養服務5個重點業態入手,發布實施行業規范標準,促進家庭服務業規范化、標準化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并推廣家庭服務標準合同,統一全市家庭服務合同文本,保障當事方特別是家庭服務員的合法權益。實施培訓工程,加強青島市家庭服務業培訓基地建設,培育全國一流示范基地。打造信息平臺,整合現有資源,建立完善青島市家庭服務信息網絡體系,實現家庭服務信息有效對接,推動信息資源共享。開辦青島市家庭服務業促進會門戶網站,搭建信息發布平臺。培育品牌企業,重點支持和培育2-3家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帶動作用的家庭服務業企業。四是實施統籌城鄉就業助推計劃,積極創建充分就業城市。統一資源管理,全市實行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力全部納入資源管理系統,并實行動態管理服務。統一扶持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等政策向農村、農民延伸,實現政策普惠性。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年底前,青島市人力資源網絡延伸到所有社區(村)。推進充分就業,深入開展充分就業街道(鎮)、充分就業社區(村)創建活動,完善創建標準,評先表彰“青島市十佳充分就業街道(鎮)”、“青島市百佳充分就業社區(村)”。組織開展“春風行動”,高頻率、多形式舉辦市場招聘會。鼓勵區市、街道舉辦“就業超市”,引導失業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社區、基層就業。強化失業調控,密切關注經濟發展、結構調整對就業的影響,健全就業信息監測、失業監測預警制度,加強危機情況下失業風險的預防和有效調控,鼓勵企業切實履行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縮短失業周期。
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全年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分別擴面凈增7萬人以上,城鎮職工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擴面分別凈增6萬人以上。五項保險征繳率均達到96%以上。一是認真組織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做好政策解讀、程序調整,確保順利貫徹落實。二是繼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加強市級統籌規范化管理,加大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力度,按照年初下達各區市的計劃指標,強化對各區市的目標管理。做好區市社保基金上解等工作。三是進一步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積極申報爭取國家試點。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研究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相關制度的銜接辦法。研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市級集中管理辦法。四是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做好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做好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相關工作。繼續做好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試點、2012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調整等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調整工傷1-4級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五是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規范經辦管理工作流程。積極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試點,大力發展“醫養結合”的老年醫療護理,拓展社區醫保業務。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六是進一步推進社保業務經辦信息化建設,全力推進網上服務模式,擴大網上經辦業務項目,提高經辦水平。七是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社保業務流程再造,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內控和反欺詐,合理控制社保費支出,確保基金安全。
三、加強人才智力工作
一是按照國家、省有關工作部署,科學規范公正的做好職稱評審工作,最大限度的調動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造的積極性。進一步做好高層次專家服務管理工作,為各類高層次專家在我市充分發揮作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保障。二是繼續實施“443”引才工程。全年引進和接收博士和正高職稱400人,碩士、副高職稱和高技能人才4000人,本科學歷人才和特需人才30000人。配合組織部門深化實施“300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和“急需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三是積極推進“中國海洋人才市場”建設,發揮市場在高層次人才優化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加大人才整體配送力度,強化企業人事人才公共服務。四是全力籌辦好“2012藍色經濟國際高端人才項目洽談會”,引進藍色硅谷建設急需國際高端人才。以大企業集團、高校、科研院所和民營高科技企業為依托,扶持影響較大、重點突出的新引智項目,引進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力的高層次、高水平外國專家。五是繼續實施“萬名技師培養計劃”、“金藍領培訓計劃”等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年內培養高技能人才1.4萬人,其中技師、高級技師2000人。舉辦好青島市第十二屆職業技能大賽。
四、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管理
一是做好公務員考錄和從基層公務員中考選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提升公務員考錄水平,規范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加強面試考官隊伍建設。二是完善公務員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公務員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大公務員法學習宣傳力度,推進公務員職位分類改革,建立事業單位參照管理日常申報審核制度,全面規范公務員職位管理。探索運用網絡考核技術,強化公務員平時考核的管控,進一步規范行政表彰獎勵,組織實施市級先進模范休養。深化公務員職業道德教育,抓好公務員四類培訓,繼續推動公務員自主選學。三是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相關工作。制定《關于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1〕28號)的貫徹意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轉企改革人員分流、安置、保障等政策,做好文化體制改革所涉及的轉企改革事業單位人員安置等相關工作。四是推進事業單位用人機制轉換。加強崗位設置管理,加大競聘上崗工作力度,做好崗位管理制度入軌的后續工作,完善以聘用合同為基礎的用人機制。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公務員工資與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務員工資水平正常調整機制。二是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積極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各項離退休待遇,妥善理順各方面分配關系,不斷優化收入分配格局,增進社會和諧。四是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全面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備案制度,引導企業建立職工工資收入正常增長機制。
六、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一是深入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計劃,加強對小企業勞動用工的動態監管,促進勞動用工制度化、規范化。二是加強對勞動關系領域新情況、新變化的動態監測和形勢研判,及時研究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好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三是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案件審理的質量和效率。四是健全以“網格化、網絡化”管理為基礎的勞動保障監察動態監控和分類監管機制,推進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標準化、人員專業化、執法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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