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是青島金融業全面深化改革、出成果見成效的關鍵一年。全市金融工作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動適應新常態,抓改革、謀發展、保穩定并行推動、相互促進,突出財富管理中心城市特色,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鞏固金融穩健發展基礎,推動青島金融業向更高水平邁進。
一、抓改革—推進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十項工作
(一)構建機構集群。培育財富管理領軍企業,探索組建青島財富基金,以資本為紐帶加速財富管理資源向青島聚集。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引導地方大企業集團探索設立或參股法人證券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等各類金融機構。支持獨立財富管理機構、金融顧問公司、家庭理財室、互聯網財富管理機構等新型財富管理機構聚集發展。推動與財富管理相關的會計、審計、法律、咨詢、資產評估、信用評級等高端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完善財富管理配套機構體系。
(二)豐富市場體系。突出財富管理主題,加快推進各類金融要素市場建設,確立青島財富管理特色市場優勢。爭取青島財富交易中心建成運營,研究設計財富管理衍生品交易所,探索設立青島藝術品交易市場,穩步推進碳排放和排污權交易中心建設、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登記結算服務中心建設。
(三)推出政策清單。積極研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對首批創新政策清單宣傳推廣。研究制定“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管理辦法”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管理辦法”等相關試點辦法,圍繞人民幣跨境投融資創新政策試驗區等進行重點突破。
(四)完善基礎設施。突出全域統籌、協同發展理念,以推進“千萬平米”金融中心建設為著力點,加快建設有利于財富管理機構落戶和人才聚集的空間載體,加快形成財富管理特色功能區發展格局。加速聚集財富管理教育科研資源,建設高端財富管理人才培訓基地。支持財富管理機構在青發起設立第三方支付機構,探索建立財富管理機構間的清算平臺。支持財富管理機構和傳媒集團聯合組建財富管理媒體集團。
(五)拓展各類合作。開展“金融合作促進年”活動,加快“走出去”招商,擴大“引進來”資源。面向國內的上海、北京等金融中心城市和境外的英國、新加坡、香港、瑞士等財富管理資源聚集區,舉辦高層次金融產業推介招商活動,拓展與財富管理中心城市的全面合作。開展面向各大金融機構總部定向招商活動,通過建立合作關系、簽署合作協議、落實合作項目,促進與金融及財富管理機構總部的交流合作。
(六)打造活動品牌。組織舉辦財富論壇活動,邀請國內外知名金融及財富管理業界精英專家,開展對話討論,凝聚財富管理氛圍,聚集財富管理資源,打造中國財富管理發展的風向標。吸引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中國城鎮化30人論壇及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基金業協會財富管理年會等論壇和年會,形成試驗區財富管理論壇品牌優勢。
(七)實施監管創新。針對財富管理綜合經營特點,探索建立財富管理金融綜合監管體制機制,研究建設機構批設、日常監管、信息監測、風險研判、風險防控等機制,建立信息共享、協調一致的新型監管體系。研究出臺獨立財富管理機構監管辦法,對機構設立、經營管理、風險防范等提供規范指引和監管框架,推動獨立財富管理行業規范發展。
(八)深化平臺建設。積極開發新媒體,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和持續性的“財富青島”媒體傳播平臺。開通并維護好“財富青島”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暢通互動和即時交流。加強內部交流平臺建設,加強QQ群、微信群建設,定期舉辦財富管理沙龍活動,促進信息交流。支持設立金融聚集區金融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九)提升規劃研究。加強對財富管理行業發展的趨勢研究和信息監測。研究制定《青島市“十三五”金融業發展專項規劃與財富管理中心建設推進方案》。會同研究機構發布2015中國財富管理研究報告及行業發展指數。研究財富管理統計指標體系,探索構建財富管理行業信息數據庫,加強對財富管理行業的數據分析和信息監測。
(十)培育財富文化。通過財富管理大講堂、分享會、高端訪談、小范圍沙龍等形式,建立財富管理文化交流平臺。通過在媒體開設專欄或專門頻道,創辦財富管理報刊、書籍、影視作品,引導公眾合法創造財富,合理使用財富和傳承財富,在全社會逐步形成“善待財富、取之有道、用之有法、享之有度”的觀念。
二、謀發展—服務實體經濟提質增效六項重點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導向。在保持信貸投放平穩適度增長的同時,積極拓展直接融資渠道,切實降低實體經濟發展融資成本。推進銀企融資對接,組織金融機構與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項目開展融資洽談和對接,引導金融資源向實體經濟發展最需要、最關鍵的領域聚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加大對“三農”、小微以及就業、扶貧、助學等民生工程的融資支持力度,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試點,探索農村合作金融發展模式。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具有區域特色的信貸、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滿足差異化金融需求。
(二)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積極拓展企業境內外上市渠道,繼續加大企業上市工作力度。做好上市企業再融資服務工作。以藍高新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上市掛牌資源儲備規模。引導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突出財富管理和藍色經濟特色,努力打造以資本要素為紐帶的中小微企業綜合性融資服務平臺。推動更多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私募股權、資產證券化等多渠道融資,擴大融資規模。
(三)努力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以貫徹落實《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為契機,著力提高保險對經濟社會的保障能力。積極探索開展蔬菜價格指數保險、科技企業專利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創新試點。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機制,搭建保險資金供需對接平臺,為我市重點項目建設和經濟轉型升級提供中長期直接融資。舉辦保險資金對接洽談會,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支持我市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等重大工程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支持藍色、高端、新興產業發展。
(四)規范提升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按照規范化、專業化、特色化、品牌化、集團化要求,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規范發展。重點支持設立鄉鎮小貸,重點引進優質外資和互聯網小貸,加大支農支小力度,服務薄弱環節。探索小額貸款公司企業債、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新途徑。推動優質小額貸款公司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或新三板實現突破。建設推廣小額貸款公司非現場監管系統,強化風險監測預警。
(五)發揮融資性擔保公司積極作用。大力發展政策性、行業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推進融資性擔保機構重組、并購,加快調整升級、做大規模,逐步構建適合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需求的融資擔保體系。協調推動形成對融資擔保機構政策支持合力,建立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改善銀擔合作關系,探索建立銀擔風險共擔機制。
(六)深化民間融資機構試點工作。穩妥推進和擴大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實現區域全覆蓋。完善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監管制度,建設和運用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業務和監管信息系統。探索推進民間融資登記體系建設,適時開展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試點。積極發揮民間資本管理行業協會作用,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穩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試點工作,暢通“三農”融資渠道。
三、促穩定—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四項措施
(一)完善金融穩定工作機制。調整完善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維護金融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推動聯席會議制度的工作重心從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向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和處置重大金融風險事件并重轉移。出臺《青島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優化市防范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體制與機制,凝聚各方工作合力。
(二)推動金融風險防范化解。深入開展全市金融信貸風險排查行動,完善風險處置應急機制,提高預警、防范和處置金融風險的能力。通過加快案件審理執行、媒體曝光等有效措施,繼續保持對逃廢金融債務主體嚴打高壓態勢。建立風險化解重點企業名單,按“支持、幫扶、重組、破產清算”分類,制定相應處置方案。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失信行為的社會監督。
(三)推進非法集資防范打擊處置。研究出臺《青島市防范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細化監測防范、打擊處置的責任分工,增強處非工作可操作性。建立健全處非工作制度體系,立足協調、調度、運轉等職責,堅持“打早”、“打小”,保持打擊非法集資的高壓態勢,凈化社會融資環境。
(四)夯實金融穩定工作基礎。開展金融知識下基層、進社區、進企業等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推廣金融知識,提高市民辨識和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深入開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專項宣傳工作,引導群眾筑牢防范非法集資思想根基。研究制定對區(市)化解不良資產打擊逃廢債務考核辦法和打擊逃廢金融債務工作方案,優化區域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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