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堅持法治引領,毫不動搖把統籌全面依法治市作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總的統領
1.堅持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法治督察辦法、公文處理辦法、請示報告制度、法治調研制度、審議報告制度、專家咨詢論證工作制度等工作規范,切實加強委員會辦公室自身建設。
2.堅持創新攻堅。制定《青島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定《青島市嚴格依法辦事 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
3.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對各區(市)依法治市委員會工作指導和對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各協調小組工作協調,強化督察調研,推動工作落實。健全完善黨領導法治建設體制機制,統籌推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落地見效。
二、堅持示范引領,毫不動搖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4.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攻堅,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和《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模擬測評計分標準》落實,力爭市本級爭創國家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區(市)爭創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市)。
5.推進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加強立法需求、立法預測研究,科學編制立法計劃并落實,統籌規劃“十四五”立法規劃,繼續開展涉及優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生等方面3項法規和5項規章的審查修改。研究建立行政立法政治風險防范機制,完善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探索運用網絡信息技術暢通溝通渠道。完善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
6.推進行政決策體制法治化運行。加強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紀要及市政府發文的合法性審查,實行重大行政決策計劃管理,保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率100%。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制度和政府合同審查管理制度,開展合法性審查,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程序規定。加強鎮街法治政府建設,總結試點經驗成果,適時全面推開。
7.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加強開庭前出庭應訴情況報送,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和不出庭情況通報制度,保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提高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比例。開展行政復議“基層基礎建設提升年”活動,對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至少觀摩庭審活動1次。
8.推進行政執法監督深入開展。探索建立行政執法機關聯席會議制度,推廣使用“電子執法證”。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權力事項網上運行平臺,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特別是教育、環保、交通、醫療、食品安全、社保等民生領域的執法監督。
三、堅持發展引領,毫不動搖把服務第一要務作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任務
9.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務復工復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監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決打贏司法行政系統疫情防控阻擊戰。積極服務復工復產,出臺《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宣傳活動,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全方位法律服務。
10.加快法律服務業對外交流協作。深入落實與德國、英國、韓國釜山、首爾等高校和法律服務機構的戰略合作協議,增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的培訓、交流、引進力度,探索創新合作模式。落實與德國公證協會合作協議,選派公證員赴德培訓。落實與韓國大韓商事仲裁院、韓國大韓法律救助公團合作意向,研究成立中韓國際商事仲裁調解中心。
11.加快中國(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上合示范區法律服務機構建設。制定《青島市涉外法律服務實施意見》《中國(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法律服務實施意見》,實現合作制公證機構規范運行,引導知名律師事務所、合作制公證處進駐。加快法治智庫建設,推動上合示范區法律服務委員會交流合作基地建設,設立青島中世合規研究院,引進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
12.加快法律服務業發展。制定《青島市法律服務行業領軍人才管理辦法》《青島市優秀青年法律服務人才管理辦法》。推進落實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深化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推動律師事務所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制定、公布公證機構“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試點公證機構開展司法輔助事務。制定全市司法鑒定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司法鑒定業務流程動態信息管理系統方案,建立司法鑒定專家庫。制定出臺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發展方案,深入推進鄉村振興基層法律服務專項行動。
四、堅持民生引領,毫不動搖把公共法律服務作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
13.推動法律援助“減證便民”。推行“互聯網+”法律援助,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手機APP、微信客戶端等平臺全面融合。探索法律援助申請“全城通辦”,引入公證、司法鑒定、商事仲裁等咨詢業務。實行經濟困難個人聲明制度,探索對信息共享人員“一證辦理”制度。繼續加大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法律援助力度,與勞動仲裁案件管轄精準對接。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規范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案件評價機制,提高法律援助質量。
14.推動公共法律服務改革發展。推動市、區市、鎮街、村居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規范升級,每區市新打造品牌示范司法所2-3個,規范化鎮街公共法律服務站20個,規范化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100個,省級司法所規范化達標率達到80%,市級公共法律服務站規范化達標率達到65%。推動制定“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15.推動“七五”普法圓滿收官。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重要位置,組織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法治宣傳教育月等集中宣傳活動,不斷深化“憲法十進”。推進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組織領導干部、公務員網上學法考法,指導法律進學校、進村居等活動,探索推進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發揮傳統媒體、新媒體作用,實現普法格局“立體化”,做好“七五”總結驗收,開展“八五”普法規劃調研。
16.推動法治基礎保障建設。加快業務系統的應用部署,探索開展系統內業務基礎數據分析,推進與政法機關、民政、房產等部門業務協同、數據共享。開展市局司法行政指揮中心實體化實戰化建設,建立統一指揮、協調調度、高效運轉的應急指揮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政府法律顧問選聘管理制度,合理設置選聘條件和規模,探索建立專項法律事務辦理機制。深化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督促惠企政策落實工作。指導區市做好人民陪審員日常監督管理和增補選任,做好人民監督員換屆選任和任前培訓。全面做好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
17.推動隊伍服務能力提升。深化“法助人和”品牌內涵,開展深化隊伍建設大整頓和紀律作風建設年活動,著力解決隊伍思想、紀律、作風等方面突出問題。大力選拔使用“三化一型”干部,開展“三述”活動,加強處長組織力執行力建設。組織開展干部職務職級晉升和交流任職,穩妥推進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員序列套改。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管理辦法》,開展支部書記、黨建聯絡員和黨員培訓和司法行政干部法治化培訓、任職培訓和雙基公務員培訓。加強法律服務行業黨的建設,實施律師行業黨建工作三年規劃,成立青島市公證協會黨組織。
五、堅持安全引領,毫不動搖把履行第一責任作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責使命
18.深化監獄執法規范化建設。
19.深化戒毒管理規范化建設。
20.深化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建設。
21.深化社區矯正對象和安置幫教對象教育幫扶。
22.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比例達到35%。持續打造特色品牌人民調解室100個。打造“智慧調解”系統升級版,融合“1+1+N”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成使用率達到100%。試點行政調解工作,全市建立行政調解委員會不少于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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