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文件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投訴舉報,行政復議和訴訟情況,工作人員和費用支出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青島政務網”(www.999gcw.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政府法制辦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1701室,郵編:266071,電話:85911503,傳真:85911504,電子郵箱:qdszffzb@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市政府法制辦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細化工作方案,強化監督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和完成時限,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序開展。進一步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靠上抓、各職能部門具體落實的責任制,三個層面責任人職責到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領導責任的落實。
完善符合政府法制部門職能特點的個性化目錄。將年度政府立法計劃、政府法制工作要點、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征求意見稿、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監督員的資格審定、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等內容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個性化目錄,增強主動公開的針對性,深化細化公開內容。
公開工作信息。按照規定主動更新并公開有關機構人員信息。制發的公文全部通過金宏網政務公開系統進行發布。及時發布年度工作打算,主動公開人事信息,按規定內容和時限公開法制辦2014年度預算、2013年度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對工作中產生的業務信息、工作動態和其他信息,及時準確地進行公開,方便廣大市民了解政府法制工作。
公開法規規章征求意見稿。將青島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修訂)、青島市預算績效管理條例、青島市房屋使用安全條例、青島市養老服務業促進條例、青島市供熱條例(修訂)和青島市房屋建筑工程拆除管理辦法、青島市大沽河管理辦法(修訂)、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等法規規章征求意見稿通過報紙、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廣泛征求意見,使立法工作充分體現民意,集中民智。
公開規范性文件。深入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完善政府法制網站“規范性文件檢索”系統功能,方便市民查詢。依照規定對市政府、市政府部門和區(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對29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和112件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完成134件區(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印發施行的規范性文件全部按規定公開發布,從源頭上確保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對工作中獲取和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公開工作。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367條。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通過青島政務網公開政府信息67條,主動公開機構信息1件,公文法規40件,規劃計劃2件,財政信息5件,工作動態19件等。政府法制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網頁1個,發布各類法制信息300條,本年度瀏覽量已達24萬人次。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1個,接待查閱0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均依法作出處理。
四、投訴舉報情況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未被投訴舉報。
五、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沒有被提起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
本年度沒有被提起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
六、工作人員和費用支出情況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全職人員0人,兼職人員1人。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項預算0元,實際支出費用0元。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年來,市政府法制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如機構力量薄弱、沒有專職工作人員和專項工作經費,公文法規和工作動態等信息公開的及時性還需進一步加強等。下一步,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國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抓好制度規范,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抓好內容深化,在確保常規信息公開的基礎上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抓好載體建設,建好政府法制網站,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站等新聞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推進政府法制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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