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序號 |
目標內容 |
1 |
加快城市總體規劃修編成果完善工作;完成我市上報的前期工作;力爭城市總體規劃獲得國務院批復實施。 |
2 |
配合完成高新區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膠州灣北部新城總體規劃編制;完成高新區主次干道路網規劃、管網綜合規劃編制;完成17條高新區內道路以及雙高路、岙東路等道路及配套工程的規劃審批工作;配合做好高新區防風暴潮和防洪排澇工程開工建設規劃服務工作;完成科技企業加速器、后勤保障中心和創業大廈項目推進進度相應的規劃審批工作。 |
3 |
完成“兩改”項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推進進度相應的規劃審批工作;完成排水管網改造、建設推進進度相應的規劃審批工作;完成新增供熱面積推進進度相應的規劃審批工作;完成嶗山水庫上游污水治理項目推進進度相應的規劃審批工作;完成北部醫療中心項目推進進度相應的規劃審批工作。 |
4 |
配合做好新疆路高架、重慶路改造項目的前期工作;積極做好北橋、南隧、環膠州灣高速公路市區段拓寬改造項目的規劃服務和審批工作;積極做好軌道交通、黃日鐵路、鐵路客運北站開工建設的規劃服務和審批工作。 |
5 |
全力做好擬新開工的81個市級重點項目相應的規劃審批和協調服務工作。 |
6 |
做好十一運會項目比賽場館建設等規劃相關工作。 |
7 |
加快推進新一輪小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建制鎮總體規劃完成率達95%以上。 |
8 |
繼續對《青島市城市規劃條例》和《青島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辦法》修訂并合并為《青島市城鄉建設規劃管理條例》進行立法調研;力爭完成《青島市城鄉建設規劃管理條例》初稿。 |
9 |
將2008年已完成規劃編制的19片控規中尚未報批的11片控規提交市城規委審議,并力爭將2008年已通過市城規委審議的7片控規提報市政府審批。著手編制市南區臺西片區、四方西部片區、李滄區天水路片區、李滄區棗山路片區、李滄區東小莊片區控規、李滄區上下王埠片區、城陽空港區、黃島區唐島灣中心區北片區、黃島臨港產業東片區、黃島臨港產業西片區等10片控規。 |
10 |
著手對《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進行修編;依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的要求,著手制定歷史城區的建筑高度控制規定,著手劃定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具體界限。 |
11 |
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完成九項專題研究的基礎上,力爭完成“環灣保護、擁灣發展”專題研究總報告;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完成“環灣保護、擁灣發展”十三項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
12 |
完善規劃社會公示、聽證、專家評審制度;建立完善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多層次規劃互動溝通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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