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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序號 |
目標內容 |
1 |
在全面清理藥品文號的基礎上,嚴格做好藥品再注冊工作。嚴格一類醫療器械注冊。健全完善藥械注冊專家評審咨詢、公示制度。 |
2 |
全面推行和規范藥品駐廠監督制度和質量受權人制度。加大藥品生產企業GMP管理,藥品生產企業檢查覆蓋面達到100%。加強高風險醫療器械產品駐廠監管試點及推廣工作。 |
3 |
加大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力度,全年組織開展6次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第二輪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及認證后跟蹤檢查。 |
4 |
全面開展加強醫療機構藥品質量規范化管理活動,規范藥品使用行為。加強醫療機構制劑審批和監管,開展制劑再注冊工作。 |
5 |
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工作,堅決依法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 |
6 |
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體制機制。 |
7 |
科學制定落實“全運會(青島賽區)”重大活動藥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強化比賽場館、定點接待單位及其周邊、旅游景區、商業街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的藥品安全綜合治理,加強應急管理,保障“全運會”和重大活動藥品安全。在全市創建一批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單位,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創建全國食品藥品最安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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