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序號 |
目標內容 |
1 |
排演京劇《駝哥與金蘭》、校園青春劇《向前向前》等文藝精品,參加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評選、全國兒童劇展演等;繼續實施《蔚藍青島》演藝項目,組織在北京演出視聽京劇《新白蛇傳》;成立“青島市舞臺藝術專家委員會”。 |
2 |
為市內四區449處街道和社區圖書室配送圖書報刊;繼續加強文化共享工程建設,推進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工作;舉辦“四季歌”文化演出季。 |
3 |
組織開展“歡樂青島”系列文化活動,舉辦青島文化大拜年、廣場周周演、社區文化藝術節、農村文化藝術節、外來務工人員文化藝術節、民俗節日文化活動,積極搞好第十一屆全運會期間文化活動,全年組織文化活動1萬項以上。 |
4 |
組織開展全市街道和鎮綜合文化站評估定級工作,促進基層特別是農村文化設施的充分利用;加強群眾文化表演團隊建設,組建3—4支市級群眾文化表演團隊。 |
5 |
舉辦2009青島音樂節、國際音樂大師班和第九屆全國小提琴演奏比賽,組織好青島交響樂團在美國舉辦的“中華風韻——中國春節音樂會”;辦好第七屆青島國際動漫藝術節等文化節會活動。 |
6 |
規范文化市場行政許可,做好游藝娛樂場所審批工作;開展凈化社會文化環境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文化市場秩序;辦好青島日報“公信文化”專版,實行文化市場行政許可和執法案件公示制度;開展文化市場爭先創優活動,推動文化市場繁榮發展。 |
7 |
擬定并向市發改委提報《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規劃》,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納入全市現代服務業總體規劃;用好文化產業專項資金,積極化解金融危機影響;實施“五個十”文化創意產業工程建設,培育10個重點園區,引進10個重大項目,扶持10個企業,打造10大市場,做強10個品牌。 |
8 |
繼續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加強農村文物和大遺址保護工作;出臺《關于在城市建設中加強歷史優秀建筑和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的意見》和《青島市博物館管理辦法》;建成開放奧帆博物館,辟建老舍故居紀念館,做好博物館評估工作;開展“文化遺產日”、“國際博物館日”有關活動。 |
9 |
做好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工作;組織申報第二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和首批省級古籍重點保護單位。 |
10 |
力爭年內基本建成青島大劇院;啟動滄口劇院、浮山后文化藝術中心建設;抓緊開展文化大廈可行性方案論證、市圖書館新館的選址工作;做好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工作,確保一級館數量不少于5個。 |
11 |
組織創作我市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大型文藝晚會,開展新中國成立60周年系列文化活動,舉辦青島籍畫家美術展、群眾文藝展演等。 |
12 |
出臺全市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抓好專業文藝院團綜合改革;推進公益事業單位內部機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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