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標序號 |
目標內容 |
1 |
制訂市政府2009年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堅持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立法協調會,開展立法草案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征求意見稿修改工作;開展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
2 |
完成森林公園管理、民用建筑節能、安全生產、近岸海域環境保護、旅游、城市中小學校校舍場地管理等6件地方性法規送審稿的審查修改及報送工作;根據情況適時做好精神衛生、河道管理、濕地保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價格監測、城市綠化管理、城市排水管理等8件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審查修改和送審工作。 |
3 |
審查修改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農村五保供養、信息化等6件政府規章送審稿。 |
4 |
備案審查規范性文件,落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開展評查工作;開展行政執法情況統計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工作;審查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證件信息系統;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重點目標,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推進重點鎮和中心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 |
5 |
受理200件行政復議案件的申請,確保案件100%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受理和復議決定;辦理市政府作為被告和被申請人的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復議案件;組織辦理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重大事項談判、合同審查、民事訴訟等法律事務。 |
6 |
制訂2009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制訂我市貫徹《決定》實施意見;籌備召開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會議和基層依法行政現場會;制訂年度市政府法制講座計劃;開展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指標體系等課題研究,編輯發行四期《依法行政》刊物,辦好政府法制網站;開展依法行政培訓,開展復議訴訟法律制度宣傳。 |
7 |
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推動行政機關梳理、分解和細化行政處罰裁量條款,規范行政處罰的裁量標準。 |
8 |
改善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和條件,組織制訂市政府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意見,提高行政復議能力。 |
9 |
開展新一輪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精簡行政審批事項。 |
10 |
建立政府立法聽取和采納意見情況說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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