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銀行 劉永梅
“三農”問題影響青島全面小康社會的率先實現,縣域經濟發展水平決定青島城市競爭力。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增強農村發展活力,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共同繁榮。2012年山東省委省政府、青島市委市政府相繼出臺《關于推動縣域科學發展整體提升綜合實力的意見》提出整體推進縣域科學發展,協調推進縣域新型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與農業現代化,在更大范圍內統籌人口、產業布局、促進各種要素優化整合,實現經濟發展與城鄉建設良性互動。必須認識到,無論是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發展、中小企業成長,還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社會保障,都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撐。近幾年,青島市農村金融的改革步伐進一步加快,目前青島市農商行掛牌成立,已有7家村鎮銀行和22家小額貸款公司;農行在青島縣域大力推廣針對農村和農民的金融產品;眾多股份制銀行也紛紛將發展的半徑延長到縣域。一系列的新舉措使得青島農村金融服務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統計顯示,2011年,島城22家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4177筆計9.3億元,其中:“三農”貸款累計投放17.0億元,占比43.2%。但必須看到,制約農村金融業發展的許多瓶頸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需要予以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加以改善和解決。為此,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借鑒。
一、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金融工作的領導
市金融辦等職能部門要專門研究農村金融的發展問題,作出專門規劃、拿出具體舉措、制定相關支持政策;通過聯席會議協調和解決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快推進“十二五”期間農村金融業發展。各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把支持農村金融業發展、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支持,加大對促進農村金融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鄉村兩級政府也指定專門人員進一步做好金融工作。
二、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組織和服務體系
支持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向縣域布局。鼓勵和引導證券、保險機構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培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十二五”末期爭取在每一縣域增設一家村鎮銀行,探索組建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引入更多異地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金服務當地經濟建設,徹底改善青島轄區農村金融機構萎縮以及金融服務不充分的問題。
三、不斷增強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
規定縣域內各金融機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適當下放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審批權,增強縣域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功能。各商業銀行、保險機構、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農村信用社要發揮行業特點,針對農業產業化鏈條所涉及的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農戶等各個環節的生產經營特點,提供差異化、個性化的金融產品,以支持農業生態園區、農業生產加工專業村、專業鎮發展為切入點,促進特色農業和高效農業的發展。大力推廣“金智惠民”、“金智強農”和“金助民企”等金融服務模式。
四、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支持“三農”
一是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建議政府每年從“三農”資金中拿出一定比例,分別用于以下方面:對金融部門的獎勵資金,對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小額農戶放貸達到一定規模的金融進行獎勵;對亟待發展的農業基礎設施、高效農業、特色農業等項目貸款進行貼息;用作農業貸款的擔保資金,通過市場化運作,放大擔保資金的作用;用作農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對農村金融機構因放貸出現的損失給予補貼。
二是建立和完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由各級政府牽頭,通過財政撥款、自然人、企業法人、社團法人入股等多渠道籌資在五市設立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擔保基金,重點為縣域中小企業和各類農戶提供貸款擔保。同時,擴大農村有效抵押品的范圍,如增加存貨、應收賬款等動產抵押和權利質押,以農村土地經營權進行抵押、轉嫁貸款主體、提供第三方抵押等方式,解決農村難以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問題。合理確定商業銀行與擔保機構貸款風險承擔比例,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協作機制,推動農村信貸擔保業務的開展。對在五市設立的創業投資類、貸款擔保類企業制定相關政策,給予財稅支持。
三是支持農業商業性保險的發展。可選擇具有特色的農業項目作為試點,政府通過補貼一定比率保費收入的形式邀請從事農業保險的公司為農業項目提供保險,也為銀行提供農業貸款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建議借鑒浙江等地做法,由青島市財政出資,縣(市)政府配套,按5‰的比例向為農村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補償,推動銀行加大對縣域的信貸投放。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農戶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給予保費補貼,同時設立農業保險巨災準備金。建立財政支持、保險保障、銀行信貸協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模式。
五、著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整合金融、工商、稅務、勞動、司法、海關等相關信息資源,建立“不良記錄”通報制度和失信約束與懲罰機制,在全市范圍內形成信用資源共享和失信處罰機制。規范信用中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信用調查、信用征集、信用擔保、信用咨詢等中介機構。學習借鑒江西等地的做法,開展信用農戶評選活動,將農民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文明誠信、信用記錄等作為評選標準,以此促進金融機構信用貸款。
二是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建立地方政府、法院、金融機構座談會制度,定期溝通金融案件的判決和執行情況,加大對金融案件的執行力度和對惡意逃廢銀行貸款的打擊力度。每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針對逃債、賴賬等行為的集中清理和打擊活動,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六、充分利用民間資本的投融資功能
培育展私營性、股份制非存款型小額信貸組織,允許投資者以自有資金投資于農村特定的行業和領域,引導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村。注意拓寬民營資本投資渠道,對出現投資風險的,可給予其正規金融機構同等的貼息、補償政策,幫助其化解風險。鼓勵典當行業服務“三農”,將方便快捷、融資期限短的典當融資與農業產業化企業流動貸款需求銜接起來,多途徑解決融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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