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市委秘書長 王夕源
通過學習、借鑒和思考,現提出有關我市超前規劃、科學綠化、適度強化、持續美化的園林綠化建設意見,希望幫助實現民主黨派成員建言獻策的議政價值。
一、超前規劃,惠及民生
紅瓦綠樹、碧海藍天的青島,曾被譽為“東方瑞士”。雖然我們不曾體味瑞士的風情,但以往“避暑勝地”的名聲卻讓我們頗感自豪。然而,高樓大廈的現代城市化建設,幾乎讓“紅瓦綠樹”成為歷史的記憶。30年前,在青島海灘游泳時還可享受陽光浴,堅持一、兩周才能曬出黝黑的“健康色”。現在別說陽光浴,就是走在馬路上稍不留意就曬“爆皮”了。這些不知不覺得變化表明,島城的夏日已不再涼爽。
由于城區大面積地面硬化,既妨礙了雨水滲透,又增強了日光反射,嚴重破壞了自然環境與生態平衡,人為地加劇了夏日的炎熱。近年來,島城盛夏路面的溫度已近60度。走在如同烤箱的城市街區,人們最渴望的還是城區中原有的遮陽綠蔭。因此,超前規劃,植樹造林,無疑是緩解溫室效應,增加夏日綠蔭,建設宜居城市,惠及改善民生的明智選擇。
城市的規劃建設,不僅要服務于經濟發展,更要體現民生的改善。為此建議,我市園林綠化建設應從全面規劃和科學布局入手,以“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為契機,按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標準,結合城市規劃,適時修訂完善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明確公園、庭院、道路、山頭、水源地等重點栽種綠化區域,保障植樹空間和園林效果,并在老城區改造過程中,適當提高綠地率,償還園林綠化歷史欠賬,逐步改善我市園林綠化整體水平不高、布局不合理及發展不平衡等問題。
(一)園林綠化應從超前規劃與合理布局入手。重點確定山頭公園、街區園林、交通要道、舊城改造等綠化與覆蓋面積可觀的區域。在新建和改造城區規劃中,應同步規劃綠地及覆蓋率問題,用城市建設規劃審批來保障城市綠化面積和園林空間。
(二)合理規劃城市園林布局,保障城區綠化覆蓋均衡。盡快改變老城區園林綠化明顯缺失和不足現象。如火車站周邊及鐵路沿線,老城區西鎮及西海岸,市北中央商務區,李滄區等,不僅缺少植物園林,而且綠地面積嚴重不足,導致東、西部城市綠化差距明顯,嚴重失衡,亟待規劃調整、建設彌補。
二、科學綠化,回歸自然
據說,全球氣候變暖是由“溫室效應”造成的。目前,青島夏季的異常高溫除了受全球氣候的影響外,森林和樹木的大面積減少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據測算,一公頃樹林一年可吸收廢氣367.5噸,吸收毒氣0.72噸,消化灰塵570噸,釋放氧氣267噸,而且比無林地可多蓄水300噸。人處林地中,夏天皮膚可降溫2-3℃。冬天可升溫1-2℃。在林中半小時以上,脈搏可緩跳4-8次/分,按平均年齡78歲推算,在園林環境中居住的人可延長壽命6.6歲。所以說,在人口密集、污染嚴重的城區,重視植樹綠化的園林建設,充分利用樹林自然的調節功能,依然是恢復或改善生態環境的基本途徑。
事實上,人類至今還沒有大規模改造和控制氣候的能力,主要還是依賴自然界本身的凈化與平衡功能來維持生命。雖然人類不能阻止太陽系的變遷,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尊重自然、維護生態、節能減排、減緩“變暖”,卻不失為人類改善環境、繁衍生息、持續發展、保護家園的有效手段。為此建議在創建生態園林城市增綠補綠過程中,要科學務實,尊重自然規律,不做表面文章,切實為打造園林綠化、環境優美、生活舒適的幸福宜居城市,做出綠化環保的基礎貢獻。
(一)充分考慮沿海環境氣候因素,對引進樹種進行綜合分析,科學論證。為實現物種“多樣化”、“季節化”,引進適宜、適量的樹種十分必要,但要保證引進適宜在海邊生長的樹種,并注重樹木養護,提高大樹移植的成活率,嚴禁盲目地、不計成本地引進不耐寒、不抗風等不適宜在海邊生長的樹種,以免造成新的資源浪費。
(二)在樹種的選擇上,百年前的青島就選擇了梧桐、刺槐、雪松、冬青及耐冬等,都是島城最適宜的自然綠化植物,不僅成本低,而且易生長。而名貴樹種的投資或移栽,成活率較低,投資過高,還容易被認為有隱含集團利益的嫌疑。
(三)鼓勵和保護民間植樹養護的積極性。在舊城改造或搬遷工程中,要妥善處理企業或居民栽種、養護的已有歷史和情感的樹木,不得隨意砍伐。尤其是那些樹齡較長的古樹、大樹,可協商采取跟隨搬遷或補償移栽等方法,確保重點樹木移栽的成活率,保護好歷史傳承的綠色資本。
三、適度強化,重塑宜居
早在1912年孫中山先生來青視察時,就肯定了青島的植樹造林和城市建設,認為中國應以此為榜樣。1925年3月12日中山先生逝世。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確定3月12日為植樹節。這既是對中山先生重視植樹造林的紀念,也是對青島城市建設紅瓦綠樹模式的成果肯定。
然而數據顯示,以“紅瓦綠樹”而聞名于世界的青島,2011年,青島市內四區綠地率達32.22%,看似指標不低,但已退為17個副省級以上城市的倒數第二。顯然,在園林城市建設方面,原本優勢明顯的青島老城區已遠遠落后于其它城市了。因此,適度擴大植樹造林規模,提升城市綠化與覆蓋率,加快園林城市建設速度已成當務之急。但擴大植樹造林規模,把大樹搬進城,不能以鏟除草坪、占用人行道、加密行道樹為手段,從而避免只求數量、突擊花錢的嫌疑。2012年4月13日,我曾提交了940字的《關于我市科學植樹建造園林城市的緊急建議》以《諍言》上報,遺憾的是當時未能得到應有重視,否則應能避免后來的網絡轟動。為此建議:
(一)強化植樹造林不是簡單的密集,而是科學選種、合理布局。城市植樹不能以破壞草坪、占用人行道為條件,目前在東海路、八大關等沿海一線植樹過密,原有2至3米的樹間不宜再加種。特別是沿海行道樹的種植要保證一定間隔,既要有行人遮陰效果,又要有透視觀海空間,更要自然融合美觀,還不能妨礙交通安全。
(二)要適度強化綠地公園建設。城區森林公園,街區園林、社區綠地建設,可明顯提升城市的綠化率與覆蓋率。按照城區500米之內見綠化公園的“園林城市”建設標準,未來在舊城改造中,不能只知拆舊房、蓋新樓,而是要規劃留出更多的綠色空間,為高樓大廈壓抑窒息的城市“減負”、“造肺”。
(三)拓展綠化思路,加強屋頂綠化。事實上,已經形成的城區內有空地的老庭院數量有限,新樓房周邊的空間有限,所以庭院綠化對于提高城市的綠化覆蓋率貢獻不大。而屋頂等立體綠化才是未來應予重視的綠化發展方向。
(四)適度加大財政投入。現階段,植樹造林作為改善宜居條件的民生項目,在多數情況下仍屬于“公益事業”,適度加大財政投入是非常必要的。只要投入資金節約使用、樹種選定的論證公開、程序合法、采購透明,市民是會積極擁護的。
(五)增強社會力量參與植樹造林,關注植樹成活率的可持續發展。為逐步改變專業挖坑、業余植樹的權宜之計與形式主義,未來應鼓勵發展市民認購、認領、認養樹木的全民參與形式,有效提高植樹造林的存活率。
四、持續美化,提升文明
城市園林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唯有持續開展城市園林建設,并使其常態化,才能逐步實現“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目標。當前,我市要以迎辦“世園會”為契機,大干500天,開展市容環境整治美化行動,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市園林綠化與社會文明水平。
城市園林綠化具有自然美化、空氣凈化、環境優化的生態功效,但若園林設計不佳,極易對住宅、商場等需要陽光、需要敞亮的城市民生環境,產生遮擋或采光不佳等不良后果。為此建議:
(一)行道樹的主要功能除了增加綠化覆蓋外,就是夏日的遮陽降溫。因此,選擇樹干分枝的高低與樹冠大小的遮陰面積,應作為行道樹選種的主要標準。棧橋西側,第六海水浴場觀海平臺與濱海大道,改造后無行道樹的環境設計就令人不解;而在商業街道,植樹過于密集或過高,遮擋商號,就錯用了行道樹的功能;同樣,在土質較差、較淺的中山路,選擇樹干較高、樹冠較小的銀杏樹作行道樹,又存在樹種嬌貴、不易生長等綠化弊端。今后應避免此類不科學的綠化決策。
(二)中山公園及太平山園林區,老住戶的搬遷既是改善民生居住條件的需要,也是持續美化和改善園林景觀的需要。同樣,嶗山深處那些生活不便的老住戶也應在置換搬遷之列。同時,還應減少或規范農家餐飲設施,避免“因發展生態旅游而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
(三)開展庭院環境整治行為。拆除違章建筑和私建圍擋棚戶,恢復庭院綠地原貌,做到嚴格執法,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城管和街道績效考核。為避免鄰里之間為拆除違章建筑而相互舉報、產生矛盾,拆違工作必須由政府及街道組織實施。其意義在于不能讓違章者獲利,讓守法者吃虧。
(四)對歷史上綠化比較好的地區,仍然要堅持提升綠化的層次和水平。沿海向內陸的植物綠化,應符合由低向高的遞進變化,保護觀海的視野要求和觀賞效果。在商業街道,要注意新栽行道樹的樹種選擇和科學種植,既要有夏日行人遮陰效果,又要保證疏密得當、高低適宜,避免遮擋門牌商號,影響門頭的廣告效益。
(五)現代城市建設缺少的不是高樓大夏,而是廣場綠地。目前,我市應借助地鐵圍擋建設,同步擴建與地鐵站口相連的立體地下停車場。由此可有效解決我市主要靠路邊、綠地停車的地面擁堵現象,既能避免對現有綠地的占用與破壞,又能騰出更多空地用于園林綠化。此項建議2011年8月曾獲李群書記批示:“很有借鑒參考價值。”
綜上所述,園林綠化重塑“紅瓦綠樹”的綠色家園,既能恢復島城原有的自然品牌,又能回饋城市發展的自然環境,更能回報我們寶貴的自然遺產。希望以上建議能為美化環境,提升文明,加快園林城市建設做出有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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