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經濟學院 張 旭
當前,全國大中城市大型超市普遍開設免費購物班車。免費購物班車是商業企業市場競爭的一種手段,同時也產生了積極的社會效益:一是給市民購物帶來極大的方便,尤其是為社會弱勢群體(老年人、殘疾人、貧困人群)提供服務,體現了社會公益。二是覆蓋偏遠新建小區,彌補了城市公交線路的不足,有助于緩解公交“盲點”公眾的出行難問題。三是采用低碳、綠色的集約出行方式,有效地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利用率、減緩城市交通壓力。但是,在購物班車實際運營中,車輛陳舊、超載嚴重、交通事故頻發、事故責任不明、監管缺位等負面問題逐漸顯現,在部分城市,超市班車與公交車運營產生一定的利益沖突。
目前,各城市針對購物班車的管理存在三種模式,一是禁止超市班車免費運營(如長春、太原);二是限制班車的運行區域、時間(如上海);三是嘗試推行公交化運營(如濟南、煙臺)。全國各大超市班車面臨“發揚光大”或“下令禁止”的兩難境地,其核心原因是尚未明確政府職責和發揮市場機制,缺少政府與企業合作、多贏的運營模式。針對上述諸多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鼓勵超市購物班車發展
支持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城市商場購物班車管理辦法》,按照“企業主導、政府扶持、市民受益”的原則,彰顯“公益、低碳、高效”特色,明確政府、企業、消費者的責、權、利,鼓勵超市發展免費購物班車。
二、強化政府監管職能
一是建立審批制度。將超市班車納入到交通部門的管理范疇,企業根據經營需要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的審批及備案后方可運營,防止無序發展。二是統籌規劃、規范運營。在各超市獨立完成的線路、站點、場站設施規劃的基礎上,主管部門應比照常規公交設置要求統籌規劃;相關部門應對購物班車線路、站點、車輛、服務水平設置標準,提高服務質量。
三、納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體系
一是加強超市班車與公交企業的溝通與協商,推進購物班車與公交線路有機融合,實現線網優化,提高運營效率。二是推進政府作用與市場機制的有效結合,對免費購物班車發展制定相應的補貼政策,如公益性補貼政策、虧損補貼政策、場站建設、車輛更新扶持政策。三是創新運營模式,支持大型商業企業獨立開行、或采取與公交公司合作經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開行免費購物班車,補充、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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