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align=center>即墨市龍泉街道辦事處 毛成國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住房的需求已從基本解困型向改善型轉變,而原有的房產作為一種投資以出租方式給予保留下來。由于房屋出租是個人自主行為,且大多數通過房屋中介機構,一些房東或中介機構為獲取收益,往往對承租人缺少篩選和把關,雖然公安等部門對房屋租賃方面也有政策規定,但管理還是不十分到位,一些老小區內出現了房屋出租率高,居住人員雜、流動性大,小區治安不夠好,為此居民反響較大。
如何將服務租賃納入正常經營軌道,為此建議:
一是加強對房屋中介機構管理。房屋出租基本上是通過中介機構,由于缺少約束,因而房屋出租隨意性很大,給日后管理帶來隱患。建議有關部門要把房屋中介機構作為一種行業納入管理范圍,對無證經營的房屋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對合法中介機構要加強教育管理,規范行業行為,從源頭上把好房屋承租人選擇關。
二是多方聯動,加強小區管理。房屋出租最終落腳點在小區管理,因而房屋承租人基本情況掌握對今后管理將起到重要作用。為此建議建立居委會、小區物業、房屋中介、房東和主管部門多方聯動工作機制,制定房屋出租和管理相關條約,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實現房屋出租信息互通,管理聯動良性循環,努力構建小區和諧、有序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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