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努力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耕地保護和資源節約基本國策,全面提高國土資源供給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惠民利民工作水平,深化改革、穩中求進,積極服務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堅實資源保障。
一、著力加強國土資源機制制度和政策創新。把國土資源管理著力點放在創新上,破除體制障礙,破解管理難題,深入有效地服務調結構穩增長,將創新發展落到實處。
(一)按照“供給側改革”的要求,創新土地保障機制。圍繞擴大有效投資,加快建設用地審批和供應,保障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重大產業項目必要用地,尤其是一汽-大眾華東生產基地、膠東國際機場、濟青高鐵、軌道交通、比亞迪新能源汽車等重大建設項目用地。圍繞結構性改革的方向和要求,針對推進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藍色、高端、新興產業,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等,制定和落實好差別化產業用地政策。圍繞擴大消費和開展“三創”行動,推進用地精細化管理,滿足創新、創業、創客多樣化、個性化的用地需求。圍繞完善土地價格調控,在新一輪的城市基準地價更新中,落實產業支持政策,重點解決科教文體、醫衛慈善、旅游、交通服務設施、城市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其他新產業、新用途用地涉及的地價評估問題,積極開展地下空間土地價格評估體系、停車場等特殊用地類型評估體系研究。圍繞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對于老城區就地轉型升級的企業,要全面落實市政府已經出臺的盤活存量土地、促進產業升級的支持政策。圍繞促進土地開發整理,創新土地一級開發整理模式,為轉方式調結構提供足量用地支撐。
(二)按照“去庫存”的要求,加大房地產市場供給側改革力度。建立貫通供地、上市、銷售的全鏈條跟蹤監測體系。加強土地供應源頭控制,完善房地產市場與土地供應預警和聯動機制,對于房地產供不應求的區域加大土地供應,對于商品房存量超過合理區間的區市,適當減少或暫停供地。適當增加養老地產、旅游地產、醫療健康、文化地產的土地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加強市場引導管理,控制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總量、時序和節奏,特別把握好庫存量較高區市商品房上市的速度和數量,避免因預售項目集中入市造成階段性庫存突然增加。打通商品房與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的通道,發展商品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對前幾年出臺的抑制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進行清理,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減輕群眾購房負擔,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整體面持續向好。
(三)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審批權下放后,將放管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提上日程,運用國土資源監管優勢和現代化科技手段,指導各地把下放的權力接住用好,為轉方式、調結構營造更加規范高效的政務環境。
二、著力優化國土資源布局和開發利用結構。正確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系,以優化資源開發利用結構促進區域協同、城鄉一體、產業健康發展,推動將協調發展落到實處。
(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啟動市、縣、鄉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工作,依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結合我市“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市規劃等專項規劃,調整規劃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安排好“十三五”期間全市建設發展用地布局。在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基礎上,組織編制好“十三五”土地整治規劃。
(二)加強建設用地分類管控。改革土地計劃管理制度,實行三年滾動編制、按年考核調整。實行城鎮建設用地新增指標與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試點,在摸清規劃期內落戶城鎮人口和常住非戶籍農業轉移人口規模的基礎上,確定落戶城鎮人口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和土地利用計劃,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大力支持平度市開展國家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配合協助其納入國土資源部開展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試點;加快平度市已批復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區實施進度,爭取早日驗收、早日使用指標。單列安排新型農村社區用地計劃,促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
(三)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編制“十三五”基礎測繪規劃;出臺我市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意見;優化“數字青島”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功能,強化陸海數據成果應用和共享,為我市“智慧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基礎保障作用。
三、著力推進國土資源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按照“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的要求,全面提升資源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動將綠色發展落到實處。
(一)加強耕地保護。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全市涉農資金,大力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拓展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思路,一方面強化內部挖潛,抓好區市級投資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實施,充分運用整治耕地用于占補平衡;另一方面積極協調省內有關區、市,異地購買補充耕地指標,確保完成占補平衡任務。加強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探索開展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加強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二)加強地質礦產資源保護。編制《青島市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和《青島市地質環境監測規劃》,統籌安排全市“十三五”期間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等各項工作,規劃布局全市地質災害、地下水、礦山、地質遺跡等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建設。推動利用中央財政資金開展的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早開工、早治理。
(三)堅持節約集約用地。按照國土資源部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要求,抓緊制定“十三五”期間我市“雙控行動”方案,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加強監督考核。全面落實已經出臺的《關于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工作意見》、《關于實施嚴格控制指標全面提升工業用地投入產出效率的通知》、《青島市地下空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辦法》、《關于盤活老工業區存量土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一些系列政策文件,確保政策落地,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牢制度基礎。深入開展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對全市空閑地進行全面核查,積極盤活利用低效用地。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和相關工作制度,推進城鄉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在土地供應總量中的比重。規范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強化土地批后監管。開展全市節約集約用地中心城區潛力評價。深化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工作,以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助推“穩增長、調結構”和企業轉型升級。
(四)加強違法違規用地查處。全面落實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和各級各相關部門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制,重點加強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土地礦產開發利用熱點區域的巡查監管。組織開展衛片執法檢查、土地例行督察問題整改等專項行動,加大警示、約談、問責、考核力度,指導督促基層政府履行依法管地用地和整改查處主體責任,各區市年度違法占用耕地比例要控制在5%以下。
四、著力維護群眾權益。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制度安排,竭誠為民服務,推動將共享發展落到實處。
(一)切實加強和改進住房保障工作。發布實施“十三五”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并重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優化籌集機制,通過購買或長期租賃商品住房、存量房等措施,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調整配建政策,從實物配建為主轉變為提取資金配建為主,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加快推進已開工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力爭早日形成有效供應,提高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率。逐步擴大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發放范圍,2016年計劃通過實物配租和發放租賃補貼實施住房保障8000套(戶)。
(二)全面提高不動產登記工作水平。將產權保護作為對群眾權益保護的重要手段,在全市范圍內實現土地、房屋、海洋、林地統一登記的有序運轉。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要求,規范推進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房統一發證工作,為盤活農民財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奠定基礎。
(三)全力防治地質災害。將防治地質災害作為“生命工程”來抓,強化重點地區和重要時段地質災害防治,建立已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查詢信息系統,提高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水平。
(四)不斷加強房屋和物業管理。加快出臺《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辦法》;積極落實私房政策,加快清理歷史遺留問題。編制好物業管理工作“十三五”規劃,開展“物業法規宣傳年”活動,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政策,構建物業服務標準化體系。優化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從資金管理初期的歸集為主逐步轉向使用為主,提高使用便捷性和使用效率。嚴格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快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加大白蟻防控力度。
五、著力夯實工作基礎。堅持“積極、務實、互利”原則,積極尋標對標,“走出去”學習先進經驗,“引進來”夯實工作基礎,不斷提高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水平,將開放發展落到實處。積極學習國內外先進城市在土地管理、住房保障和不動產登記方面的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化建設,以開發供地案卷管理系統,實現供地案卷的無紙化、移動端審批為切入點,逐步建設全局業務審批和監管系統,實現三級國土資源房屋管理業務流程的網上運行;積極探索土地調查監測新方法、新技術,開展基于衛星影像的季度遙感監測,為加強土地批后監管、查處違法用地提供數據支持。加強法治建設,提高全系統依法行政水平。積極推行電子政務,實現“無紙化辦公”。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事項。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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