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法制辦2016年度業務職能目標
序號 |
目標名稱 |
目標內容 |
1 |
審查修改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 |
按照立法法要求,做好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修訂)、青島市城市地下管線條例、青島藍色硅谷核心區建設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審查修改及送審工作。制訂市政府2016年規章制定計劃。做好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青島市軌道交通綜合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修改工作。 |
2 |
加強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審查 |
完成對市委深改領導小組會議議題、市委常委會議議題、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嚴格執行議題和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制度,對議題和文件是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是否與上級、本級政策不一致,是否超越法定職權,是否違反法定程序等事項進行審查。 |
3 |
審查修改規范性文件 |
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對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主體、權限、程序、內容、形式進行合法性審查。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統一公布制度。 |
4 |
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和監督 |
開展行政執法主體清理和公告工作。制定考核指標,完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嚴格審查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性文件。做好推進區市綜合執法改革有關工作。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完成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聽證主持人資格培訓、考試和證件辦理工作。 |
5 |
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
規范工作流程,暢通復議渠道,依法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推進行政復議過程中的行政調解工作。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自覺接受司法監督。 |
6 |
認真辦理政府法律事務 |
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組建市法律顧問團,做好實施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相關工作。依法審查政府合同,防范政府簽約履約風險。認真辦理其他法律事務,及時準確提出法律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
7 |
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研究起草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按規定報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印發實施《關于在全市開展建設法治政府宣傳工作的實施方案》,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開展建設法治政府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
8 |
完善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等工作制度 |
研究起草《青島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青島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合法性審查程序工作規則》《青島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程序規定》等制度,規范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公眾參與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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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進行政復議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 |
推行行政復議申請網上受理,完善行政復議申請網上受理審查機制。規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制定《行政復議案件集體討論工作規定》《行政復議中規范性文件審查程序規定》《關于規范行政復議決定等法律文書格式的指導意見》《行政復議法律文書送達規定》《行政復議案件文書立卷歸檔規則》《行政復議案件材料查閱規定》等制度。開發并試運行行政復議應訴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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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創新、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作用 |
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相關配套制度,創新兼職法律顧問管理模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智囊團”作用,有效提高政府法律事務的辦理質效,并以法律顧問機構設立為契機,完善各項法律事務辦理制度,規范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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