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我市仲裁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完善仲裁工作機制,精準施策,精準發力,按照“一二三四五”發展戰略,不斷提升青島仲裁的社會公信力,全力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為我市“十三五”時期開好局起好步提供優質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務。
一、抓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增強干部綜合素質
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活動,使黨員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制定《青島仲裁“十三五”發展規劃》;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精神,繼續深入推進仲裁體制改革,?
以適應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新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周五講堂”,學理論,學業務,學以致用;加大《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學習教育力度,引導干部守住底線、不越紅線;徹底整改“三嚴三實”教育活動查擺出的不嚴不實問題,進一步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落實管黨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為青島仲裁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作風和紀律保障;繼續深入貫徹執行“八項規定”,糾正“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糾風長效機制;落實黨組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解決制約和影響仲裁發展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
二、落實“兩個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制定《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與2016年反腐敗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明確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制定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意見和年度干部教育計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反腐倡廉教育,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加強廉政制度建設。以“廉潔仲裁”推進“廉潔青島”建設,創造“為民、務實、清廉”的仲裁法律服務環境。
三、實施精準宣傳,提升仲裁的社會認知度
以紀念青島仲裁委員會成立20周年為契機,針對不同群體,采取多種方式,開展精準宣傳。開展仲裁法律知識宣講年內不少于12次,組織仲裁法律宣講團進企業、行業、學校、社區、部隊、機關,面向社會各界宣傳仲裁法律制度,讓市場主體認識仲裁、了解仲裁、認同仲裁,并自覺選擇和運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運用各類媒體媒介廣泛宣傳仲裁,加強與青島日報、法制日報、財經日報、青島廣播電視臺等多家媒體的戰略合作,開設專題節目,刊發專欄專訪文章。繼續研究“互聯網+仲裁”,豐富仲裁門戶網站內容,開通微信公眾號為國內外公眾提供青島仲裁的相關信息;積極參與《行風在線》《民在在線》訪談節目和“三民”活動,認真組織《網絡在線問政》,回應社會關切。通過市政府組織的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介紹我市仲裁工作;編輯出版仲裁刊物,出版《青島仲裁二十年》,全面總結青島仲裁20年工作,豐富和完善“親和仲裁”品牌理念。編撰《親和仲裁》雜志,為仲裁員、法律工作者提供學術交流平臺。高質量完成《山東仲裁》和山東仲裁網站的撰稿任務,發揮青島仲裁在全省仲裁機構中的引領作用。
四、建設仲裁綜合服務平臺,設立特色仲裁院,服務青島國家新區建設?
積極參與西海岸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和藍色硅谷核心區等國家新區建設,建立獨具特色的仲裁院。走近西海岸船舶制造企業及科研院所,為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海洋產業研發、生產提供一條龍的仲裁法律服務;圍繞藍色硅谷核心區建設,與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及其它產業部門聯合開展仲裁調解,建立海事海商仲裁院;以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為契機,實現金融領域仲裁服務新突破,建立金融仲裁院;完善知識產權仲裁院軟硬件建設,構筑知識產權交易法律服務平臺,為落戶中德生態園的外資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與互聯網公司加強合作,建立互聯網仲裁中心,以此建設開放、共享、互聯、互通的仲裁綜合服務平臺,提升青島仲裁在互聯網領域的知名度。
五、狠抓保證案件質量和效率,提升仲裁社會公信力
落實內部職能調整方案,優化立案、辦案一條龍服務鏈,確保普通案件2個月內結案,涉外案件6個月內結案;嚴格落實案件動態管理、科學組庭、專家論證、當事人意見反饋、裁決書核閱等工作制度,切實提高仲裁辦案各環節質量和效率。2016年,案件標的額同比增長10%以上,保持全省第一、全國前10位次;全年無超審限案件,審限內結案率90%,快速結案率45%,平均結案天數不超過35天;充分發揮案前調解、案中調解、專門機構調解的作用,力爭案件調解和解率達到60%以上;司法糾正率不超過0.2%,當事人滿意率、自動履行率均達到95%以上。
六、打造專業化仲裁員和機構工作人員隊伍,提高仲裁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建設具有國際標準的仲裁員隊伍。年內組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的集中培訓,邀請國內知名仲裁專家,就調解技巧、庭審掌控、仲裁理念和職業操守等方面進行授課;與市中級法院、市律協等單位聯合舉辦仲裁員專題沙龍;定期對仲裁員辦案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提出使用建議;結合當事人意見反饋情況、當事人信訪情況、參加培訓和沙龍情況等,對仲裁員進行年度綜合考評,為仲裁員續聘、解聘提供依據;完善仲裁員指定機制,根據案件類型和辦案秘書建議,在確保效率前提下,綜合考慮專業特長、辦案數量、以老帶新等因素,指定仲裁員組庭。
建立一支專業高效、服務親和的仲裁機構工作人員隊伍。組織專題講座,優化仲裁法律知識結構;開展“周五講堂”和“內部講學”,共享辦案工作經驗;選派工作人員赴國內外先進仲裁機構和高等院校學習培訓,提高辦案水平;利用駐青高校人才培訓優勢,開展任職培訓、崗位培訓、業務培訓,全年組織1-2次集中輪訓;加強仲裁理論與實務研究,與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大學等高校搭建學術交流平臺,聯合舉辦仲裁高端國際論壇,加強與國際國內仲裁同行的交流與合作,站在仲裁理論與實務的前沿;探索利用社會力量宣傳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新模式,構建聯動的仲裁服務網絡;改革仲裁中心管理方式,調整仲裁中心工作職能,修改完善仲裁中心管理辦法,將仲裁中心主要工作定位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協助當事人規范合同仲裁條款、為當事人調解和解案件方面,發揮仲裁中心在所屬區域宣傳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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