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但在中國,食品安全問題依然成為一個威脅社會安定的頑疾。劣質奶粉、“蘇丹紅”辣醬、毛發醬油、石蠟火鍋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溝油……“問題食品”之多、涉及范圍之廣、造成惡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談“食”色變的地步。這與中國現階段發展狀況有著密切關系,中國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社會制度與法制建設正在完善中,技術、法律和管理尚不健全,環境污染導致食品安全風險性居高不下,造成了食品安全問題屢現。
在食品安全立法或食品安全規范中都不能疏忽個人作為個體對食品安全起到的決定性作用。
為此建議:
將從業個人作為食品安全環節中的一部分進行管理,建立食品生產及相關企業從業者征信制度。
1.征信指數。建立與個人信息掛鉤的食品生產及相關企業從業者征信指數,每個公民自成年后便擁有統一的征信指數,當公民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時該指數便會降低并直接影響該公民是否能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相關行業。例如低征信指數將無法辦理健康證明。
2.分級管理。按照食品生產及相關企業中從業者的職業將人員分為管理(企業負責人)人員、生產(加工)人員、販賣銷售人員三個類別。每個類別針對各食品生產加工行業建立相應的征信指數標準,當從業者的征信指數低于該行業要求的征信指數時,該人員將不得從事該行業,存在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將不得從事食品生產行業或創立相關企業。
3.學習深造。從業資格要求較高的食品加工行業,如食品研發等,應設立高于基礎征信指數的標準,從業人員應通過培訓等學習手段提高征信指數,只有達到相關指數標準才能取得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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