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據顯示,我市車輛已超過240萬輛,列全省第一和全國第16位,并以每月2萬多輛的速度激增。2017年,市內4區(市南、市北、李滄、嶗山)車輛超過71萬輛,停車泊位49萬個,其中占路泊位25萬個,總缺口超過22萬個。近五年來,四區停車缺口不降反增了6倍多。近期調研市城管、建委、公安、華通及市政空間開發公司等,竟然都拿不出最新準確數據,可見管理之混亂。
如今,即使不計外來車輛,四區車輛與泊位比已超過1.3:1(實際感覺更高)。我市停車最難的臺東商業圈,利群商廈的地下停車場竟改做超市了。企業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將自身應有的停車服務推給社會的現象極為普遍。市區道路一側甚至兩側的占路停車,已成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如遇急救事故,必然妨礙交通,危及生命。
據報道,巴黎人口約1200萬,汽車保有量超過500萬輛,但交通狀況卻明顯好于青島,這與停車解決的好有很大關系。巴黎的地鐵站多與輕軌、城際、公交和出租車站相連,而且地下6~7層的立體停車場比比皆是。這種多元立體交通聯網,不僅保證了大量人員的及時分流,而且方便了駕乘人員在地下交通節點完成換乘,有效緩解了路面堵車、停車難題。
我國城市停車難是“樓高路窄”規劃的普遍問題。如今,要在建筑擁擠、樓市火爆的城區再補建上百萬個停車位,就只能向地下要空間了。目前,我市正在建設的地鐵工程,既是解決道路擁堵難題的重要舉措,也是大規模建設地下停車場的大好時機。然而調研發現,地鐵3號線22個站口原規劃建停車場13個。但實際建成后,除兩頭的地鐵站與火車站共用停車場外,竟一處未建。錯失了借地鐵工程同步建設地下停車場的最佳時機。
雖然地鐵工程與地下停車場同步建設,能降低建設成本,加快建設速度,方便停車換乘,減少占路停車,有效緩解道路擁堵,但根據我國城市建設“專款專用”的原則,地鐵工程若不含地下停車場建設資金,兩項建設就難以科學發展,同步進行。為加快我市停車場建設的供給側改革,用“地下停車、地面行車”來解決日益嚴重的停車難問題,再提三點建議。
一、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地鐵與地下停車同步建設。由政府主導的地鐵工程,是補救和配建城市停車場的最佳項目。為此,我市應搶抓地鐵工程四處開挖、道路圍堵、便于建設的有利時機,借助國家車船稅和政府基礎設施投資,引導撬動更大的社會資本,實現地鐵工程與地下停車場及商業市場的同步建設。建成后,參照國家“路內高于路外”的停車收費標準,實行“地面高于地下”的鼓勵政策,引導地下停車,實現多種經營,根本解決占路停車問題。
二、預售地下停車位,眾籌與地鐵同步建設。我市商品房車位售價多在10萬元以上,有些甚至已超過20萬元。年租金也多在3600元以上。按我市地鐵規劃,到2020年建成線路11條,站點250個。現以預售50萬個地下車位,分別按最低2萬、3.6萬和5萬元出售10年、20年和30年使用權(可繼承、轉讓、議價續租),再按不同或“黃金”地段拍賣計算,即可階段性“眾籌”建設資金約200多億元,加上社會資本投入和地下商業經營,就能基本解決地鐵停車場建設的啟動和維持資金。
三、明確政府職責,加快停車需求的供給側改革。我市停車場管理職責已劃歸城管,但停車場管理辦公室在公安交警,停車場建設聯席會議在建委,停車場建設還需國土、規劃、發改、建委、城管、人防和產權單位共同努力。然而十幾年來,因沒有相關考核機制,各方沒有積極性,甚至連泊位數據也沒興趣搞清楚。對此,建設企業無能為力,停車問題日益嚴重,泊位缺口不降反增,供給側改革長期滯后。
為此建議,我市應強制商業和公共服務部門開放或提供停車服務,并借鑒長沙市政府牽頭、規劃審批、發改立項、建委發包,企業開發的成功經驗,開創我國以社會眾籌推進地鐵工程與地下停車場同步建設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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