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體思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一三三五”部署要求,堅持不懈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執法規范化建設、班子隊伍建設“三項重點工作”,堅持不懈抓好強黨建、保安全、勇創新、促規范、補短板“五項工作舉措”,為青島實現“三個更加”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堅持不懈落實治本安全觀,實現監管場所第18個安全年
1.保持監管場所持續安全穩定。
2.提高教育改造質量。
3.推進監所重點項目建設。
二、堅持不懈強化“兩類”人群管控,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嚴格落實社區矯正維穩管控措施。
5.開展安置幫教人員排查走訪活動。
6.提高社區服刑人員教育矯治質量。
三、堅持不懈抓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
7.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按照省廳統一部署,落實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服務運行、管理考核三大標準,規范使用“12348山東法網”和省12348熱線平臺,深化熱線24小時值班機制,存話率同比下降30%以上。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務APP平臺。推進區(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指導李滄、城陽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做好政務公開試點工作。完善便民工作機制,省級區(市)公共法律服務示范中心創建率達60%。認真籌備做好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現場觀摩會。
8.規范公共法律服務基層站、室建設。修訂完善《青島市公共法律服務站(司法所)考核標準》和《青島市社區(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考核標準》,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站、室常態化巡查機制,創建市級街道(鎮)公共法律服務示范站30個、社區(村)司法行政工作(公共法律服務)示范室100個。
9.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力度。組織開展“法惠萬家?法律援助在身邊”和法律援助服務標準推進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化推進年、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查推進年活動。向老年人、殘疾人、義務兵、貧困戶、農民工等群體精準投放法律援助卡,對持卡群眾免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審查,提高案件受理效率。借助媒體、自媒體等平臺加大政策解讀、以案釋法力度,提高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曉度。落實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和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意見,加大區(市)同級財政投入,實現辦案補貼差別化發放,確保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數量和案件質量保持全省前列。
10.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能。以國際城市戰略為契機,普遍建立社區(村)“1+1+N”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完善“12348”人民調解指揮分流平臺運行機制,健全流轉案件專人督辦制度。持續開展民間糾紛安全隱患大排查,做好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深化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完善訴調、公調、訪調對接機制。大力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建成市、區(市)、街道(鎮)、社區(村)四級人民調解專家庫、名冊庫和市、區(市)兩級人民調解案例庫,探索建立人民調解員與社區(村)法律顧問聯動調解模式,不斷拓展調解領域,提高調解水平。
四、堅持不懈優化法律服務行業發展,法律服務總量保持全省領先
11.增強法律服務行業發展實力。落實《青島市關于促進律師行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發揮律師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用,推動法律服務“一業一策”落實落細。支持法律服務機構優化布局,吸引外地大所強所在我市建立分支機構,鼓勵本市大所強所到法律服務資源薄弱的區(市)設立分支機構,指導本市法律服務機構規模化、專業化、精品化發展,通過設立分支機構、合作經營、律所聯盟等方式,與境外律師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庫,加強高端(青年)法律人才培養,推進實施法律人才“雙百工程”。聯合市中院出臺《青島市關于公證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意見》,制定《青島市金融公證法律服務方案》,促進公證服務金融改革創新。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推動健全統一我市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建立嚴格準入機制,從嚴把握資質條件。落實《青島市司法鑒定機構分級管理辦法》,開展鑒定機構等級評定工作。嚴格落實《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137號部令)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138號部令),推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健康發展。
12.嚴格規范律師執業行為。指導廣大律師認真貫徹執行《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強化律師身份意識和職業意識,不斷提高大局意識和政治意識。深入開展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落實誠信執業制度措施,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和利益沖突審查制度,規范委托代理合同,明確律師義務,強化律師責任,防止和減少失信行為。堅持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通過案卷抽查、服務質量意見卡等方式,把律師執業的誠信情況置于有效監督之下。
13.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發揮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和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平臺作用,完善便利律師參與訴訟機制和律師執業權利救濟機制,強化訴訟過程中律師的知情權、申請權、申訴權等各項權利的制度保障,協調相關部門制定律師民事訴訟調查令,依法落實律師在會見、閱卷、收集證據等方面的執業權利。
14.完善法律服務便民措施。加大網上辦理深度,積極推進法律服務行業“只跑一次腿”和“零跑腿”服務。優化公證服務方式,推進公證網絡在線辦證。分行業分專業選編法律服務典型案例,建立法律服務行業案例庫。發展公益法律服務品牌和公益律師隊伍,倡導每名律師每年提供不少于24小時的志愿服務,規定律師每年承辦法律援助的工作量。
15.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堅持把協會挺在前面,加強律師協會秘書處建設。注重發揮各專業委員會、專門委員會作用,編印推廣全市統一司法鑒定委托合同和公證告知書示范文本,發揮協會在人才培養、業務指導、交流合作、對外宣傳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各行業投訴查處工作流程,強化職業道德教育,加大行業懲戒力度,提高行業自律管理能力。
五、堅持不懈推進法治宣傳教育,順利通過“七五”普法中期檢查驗收
16.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推進普法元素滿視野活動和重要節點專題普法活動,探索打造與城市整體規劃相適應的法治景觀陣地、拓展公共傳媒陣地、開辟法治文藝陣地。落實新聞媒體落實公益責任,推進“互聯網+普法”模式,多形式推送法治文化精品。開展“普法進社區、名人面對面”等系列活動,開展“以案釋法”,編輯以案釋法案例庫,不斷提升普法實效。
17.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認真落實《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完善普法責任清單,適時召開“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推進會。組織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以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定期開展司法行政系統內涉及法律法規宣傳。
18.加大重點普法對象工作力度。推進各級領導班子季度集體學法制度,深化領導干部、公務員網上學法考法工作。推動市委黨校主體班次開設法治課程工作。推動青少年普法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進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總結推廣膠州“法治宣傳教育進第一課堂”經驗。推動打造“青島市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組織開展青少年“憲法誦讀”法治宣傳活動。
19.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檢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逐項對照檢查,既要加快推進,又要查漏補缺,確保時間過半任務過半。要注重打造工作亮點,總結工作經驗,為迎接全國、全省、全市檢查驗收做好準備。
六、堅持不懈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斷推進工作創新
20.規范“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運行。實現全市“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全覆蓋,經費保障全到位,推進工作職責、服務流程、行為規范等制度化規范化建設,落實AB角工作保障措施,建立常態化巡查督導機制。整合基層資源,探索完善社區(村)法律顧問職能,加強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多元化矛盾糾紛的專業性、行業性調解。
21.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和保障民生領域法律服務。積極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申訴案件工作,落實相關保障措施。根據省廳《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方案》,協調人民法院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律師參與調解工作。支持律師加入各類調解組織擔任調解員。
22.積極穩妥推進公證改革。進一步激活優化事業體制公證機構工作機制,穩妥推進備案制企業化管理,積極探索創新編制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勵機制,激發行業發展活力。支持有條件的區市先試先行,協調相關部門出臺備案制企業化管理的配套政策,建立符合公證行業規律、有利于公證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公證行業服務能力和服務效率提升。
23.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推進認罪認罰從寬試點和刑事法律援助試點工作,聯合相關部門出臺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試點工作辦法》,在市南、市北、李滄、嶗山、西海岸新區等區市率先開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試點,建立試點工作基本制度規范,適時召開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會議。
24.探索建立矛盾糾紛“排調分離”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接綜治網格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離工作機制,健全矛盾糾紛預研、預判、預警機制,改變調解成功率單一指標考核導向,提高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5.開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機構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各級文件精神,積極穩妥發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隊伍,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
26.健全完善基層組織機構。深化省級規范化司法所、省級明星司法所創建活動,促進司法所整體工作提檔升級。推進司法所管理體制理順,清查整治區(市)擠占挪用政法專項編問題,建立業務部門統管司法所場所、人員模式。探索在功能區設置司法行政工作機構,努力消除工作盲區。
27.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適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結合人民檢察院職能調整,適時調整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范圍,完善監督程序。規范細化人民監督員選任、培訓、抽選、考核、履職保障等工作,完善人民監督員管理制度體系,提升人民監督員履職能力和綜合素養。
28.有序推進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做好配套落實工作。認真籌劃組織國家司法考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首次考試,確保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平穩落地,實現考卷、考場、考試、人員、輿情“五個安全”目標。
七、堅持不懈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9.提高刑罰執行水平。貫徹落實罪犯減刑假釋工作實施細則和司法部《關于計分考核罪犯的規定》,嚴格依法辦理罪犯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探索建立計分考核罪犯工作考評機制,強化制度執行情況監督,部署開展執法專項整治活動。加強獄所務公開,構建刑罰執行網上辦案平臺,辦理案件全程網上留痕,嚴格落實計分考核、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公示制度。借鑒上海模式,制作社區矯正工作各環節流程標準圖,進一步明確社區矯正執法主體、執法內容、執法要求和執法責任。指導各區市社區矯正管理局健全完善與同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關于社區服刑人員基本信息的定期通報機制。
30.規范行政監管方式。深化法律服務行業“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推動社區矯正、基層基礎、普法宣傳、法律援助等業務參照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完善日常檢查、隨機抽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并將隨機抽查結果列為考核主要指標。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紅黑名單”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審批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開展律師所規范執業專項檢查、遺囑公證專項檢查活動、司法鑒定行業執業行為專項檢查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規范執業專項檢查活動,重點查處私設辦公點、私自接受委托或收費、不依法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法律服務行業依法規范執業。
31.規范法治工作流程。制定行政處罰規范化實施意見,在告知、聽證、復議、訴訟等方面明確責任和流程,推進法制工作規范化建設。組織開展全員執法證和處級領導干部聽證主持人證培訓。出臺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信訪掛牌銷號和三級終結審查活動。
32.規范法治工作平臺。大力推進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和“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完善我市獄所應急指揮平臺,完成全省統一的遠程幫教會見系統、社區矯正管理平臺、“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信息化平臺、“12348”法網平臺的數據整合和接入。開發建設司法行政業務考核監管隨機抽查系統,加大信息科技手段在法律服務、行政審批、監管執法、機關運轉等領域的應用力度,實現信息技術與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融合。
八、堅持不懈打造一流班子隊伍,有效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
33.堅持把黨的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深入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宣傳培訓,積極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完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運行機制,探索落實“一崗雙責”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督導督察制度,做好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整改“四風”問題、巡視整改反饋問題“回頭看”等專項檢查、總結整改工作,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做好與派駐紀檢組的聯系配合工作,研究探索在新的派駐環境下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運行機制,加大對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等廉政教育督導力度。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組織“主題黨日”活動,實施“學管帶聯”、“三級聯創” 行動,制定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建立基層支部書記關懷機制,規范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樹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完善“黨建——燈塔在線”網絡系統,建立“e支部”管理平臺,探索基層黨建工作實時監督、記實測評、年度述職工作運行機制。成立全市律師行業黨委,充分發揮行業黨組織政治核心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把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凝聚到黨旗下。將意識形態納入黨委主體責任清單,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和主導權。加強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做好典型挖掘、培養推薦工作,推進創建文明單位(行業)工作晉位升級。做好扶貧開發工作,落實“第一書記”駐村幫扶任務,抓好社區黨建聯絡員建設工作。
34.加強干部管理使用和能力建設。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確保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和作風過硬。各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嚴管厚愛司法行政隊伍,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持續走向“嚴緊硬”。修訂《市司法局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規范選拔任用方法、程序。制定《市司法局關于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的實施意見》,切實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制定司法行政機關人才隊伍建設意見,做好人才選拔推薦工作。完善公務員考核機制,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標兵”“為民服務示范崗”創建和“承諾踐諾”活動,著力提高公務員職業道德素養。加強干部監督考察,嚴格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提拔干部“凡提必核、凡提必審”制度。研究推進公務員職級并行,做好監獄警察招錄、司法所人員補充工作,建立穩定基層司法所隊伍指導意見。修訂《警務督察規則》,提高警務督察效率。加強干部隊伍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教育培訓工作意見,做好公務員實訓工作。
35.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強化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述職工作。完善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專題報告、通報、約談、社會評價、檢查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和倒查機制,加大“一崗雙責”問責曝光力度。加強對中央、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嚴明選人用人紀律,分級建立干部廉政檔案,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引導群眾規范有序反映問題,加強對反映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工作。
36.深化“法助人和”品牌創建。將宣傳推廣“法助人和”服務品牌與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相結合,培樹“法助人和”工作理念,擴大“法助人和”服務品牌社會知曉度,保持“青島市機關名牌”榮譽,塑造司法行政機關良好社會形象。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