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市規劃局
類別 |
序號 |
目標名稱 |
目標內容 |
重點工作目標 |
1 |
有序推進“多規合一”,繪制市域“一張藍圖” |
1. 建立空間性規劃合規審查工作制度。 2. 完成市域基礎雙評價(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開發適宜性)工作,摸清各類空間資源本底。 3. 完成市域“三區三線”(城鎮空間、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空間規劃編制的初步成果,繪制市域“一張藍圖”。 |
2 |
開展《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2018—2035年)》編制 |
1. 制定《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實施方案》,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明確工作任務及時間節點。 2. 深入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集中調研、座談。 3. 圍繞城市總體發展目標和城鄉空間布局,組織或協調相關牽頭部門開展人口、交通等方面專項規劃編制和專題研究,部分完成專家評審。 4. 完成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成果,組織專家咨詢(評審)。 | |
3 |
加強城市設計,提升城市品質 |
1. 完成《青島市城市設計試點工作報告》。 2. 完成4項試點工作成果:《青島市城市設計工作調研報告》《青島市城市設計法規與技術規范》《青島市城市設計探索與實踐》《青島市城市設計成果集錦》。 3. 編制完成《青島市中心城區總體城市設計》,上報市城規委審議。 | |
4 |
做好 “美麗青島三年行動”涉及規劃的年度工作 |
1. 編制完成《青島市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技術導則》。 2. 完成建筑立面整治提升設計方案審查,督促指導相關區政府完成建筑立面整治提升階段性工作任務。 | |
5 |
推進老城有機更新 |
1. 編制完成《膠州灣老城有機更新示范帶總體規劃》,上報市城規委審議。 2. 完成《青島國際郵輪港城概念規劃暨啟動區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國際方案征集》規劃服務工作。 | |
6 |
加強海岸帶空間規劃管控 |
組織編制《青島市海岸帶空間管控規劃》,完成專家咨詢。 | |
7 |
推進市政交通規劃編制,加快市政交通設施規劃建設 |
1.編制完成《青島市中心城區道路網規劃(含專項規劃和部分重要道路詳細規劃)》。 2.結合市城鄉建設委停車場普查工作進度安排,推進《青島市中心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修編》,完成初稿。 3.開展《中心城區市政廠站設施用地整合與控制專項規劃》編制,完成專家評審。 4.做好地鐵線路、遼陽路快速路、機場交通疏解相關工程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規劃服務和論證工作。 | |
8 |
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加快鄉村規劃編制 |
1. 編制完成《青島市大沽河保護控制線規劃》。劃定大沽河保護控制線,明確大沽河保護與管制范圍,規范引導流域鎮村發展建設,促進區域協調與可持續發展和城鄉統籌一體化。 2. 發布《特色鎮和美麗鄉村規劃技術導則》(試行版)。 3. 督導相關區(市)全面完成鄉村建設規劃,加快推進村莊規劃編制,逐步提升我市鄉村規劃編制水平。 | |
9 |
規劃審批提速增效,推進市辦實事、市級重點項目規劃建設 |
1. 提高審批效率。精簡審批事項,取消3項行政許可事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不達標審批、改變現有城市綠地性質審批);壓縮審批時間,施工前規劃許可由目前承諾的30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 2. 根據項目建設進度要求和市政府統一調度安排,完成4項市辦實事、74項市級重點建設項目推進進度相適應的規劃審批服務工作。 | |
10 |
推進法規規章制定,提高規劃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水平 |
1. 完成《青島市海岸帶規劃管理條例》草案,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2. 開展《青島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報市政府。 3. 開展《青島市建筑立面管理辦法》政府規章調研,完成調研報告,報市法制辦。 4. 擬定《關于印發青島市城市設計管理辦法的通知》,上報市政府送審并發文。 5. 擬定《關于印發青島市小型開放綠地(口袋公園)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上報市政府送審并發文。 6. 正式發布《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和《青島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 |
創新創優目標 |
1 |
率先建立系統全面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體系 |
1. 制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體系,明確關鍵指標和標準。 2. 按照評估指標和標準,開展青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工作。 標桿城市及標桿值:杭州市。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機制尚未完善,僅有杭州市系統性完成實施評估工作,但評估指標體系側重于技術研究層面(如現狀指標和保護規劃銜接)。通過對標,建立比杭州市更全面的集技術研究與實施管理于一體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體系,達到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通過國家級專家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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