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以來,市政府法制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努力滿足市民對良好法治環境的期待和向往,為社會發展和百姓福祉提供法治保障。
一、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起草并提請市政府印發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認真落實每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制度。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等重要舉措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開展督導。
二、著力加強政府立法工作
組織制定2018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完成軌道交通條例修正案審查修改工作。做好燃氣條例、海岸帶規劃管理條例審查修改工作。報請簽發修改、廢止和宣布失效有關政府規章的決定。完成青島國際郵輪港區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工作。做好夜景照明管理辦法、公共廁所管理辦法、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等政府規章的審查修改及征求意見工作。開展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新舊動能轉換等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對新舊動能轉換、產權保護等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開展清理。完成《關于加強留宿場所安全管理的通告》《關于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等9件臨時性行政措施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為上合組織青島峰會順利召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提高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質量
完成55件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和26件區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開展發文簿季度檢查工作,檢查文件目錄4000余件。組織開展涉及著名商標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指導各部門和各區市政府開展新舊動能轉換專項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證照合一”等改革事項的法治保障工作。
四、健全依法決策制度機制
審查市政府常務會議等各項議題114件,審查以市委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件72件,審查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會議紀要16件。審查出涉嫌不合法的問題50余處,提出修改意見建議70余條。完善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形式和內容,實現合法性審查全程留痕。實行重大行政決策計劃管理,下發通知征集《2018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市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刊發《2017年我市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情況及問題分析》,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分析予以肯定并做出批示。
五、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全面總結我市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邊試點邊復制,在全市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省政府批復同意我市市南區等6區市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相對集中行政執法處罰權范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已在我市全面推開。推動平度市組建行政審批局,積極爭取省政府批準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積極做好行政執法投訴案件辦理,依法受理行政執法投訴110件。印發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起草《青島市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程序規定》。組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年審工作,審核通過行政執法人員10446名,清理行政執法證 757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退出機制。
六、提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水平
以行政復議應訴信息管理系統正式運行為契機,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規范行政復議審理程序。2018年以來,市政府本級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408件,辦理行政應訴案件142件。將涉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的22項工作制度匯編成冊,形成行政復議受理、審理、決定、送達等一整套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的工作制度總成。實行全市行政應訴工作報告制度,各區市和市政府各部門每月報告行政應訴案件情況。嚴格執行行政應訴案件糾錯報告制度,對被糾錯的行政應訴案件,實行個案報告和年度報告制度。積極開展調研活動,就交通管制等事項向交警部門提出法律建議。
七、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
加強對區市、部門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深化市、區(市)、鎮(街道)三級政府和部門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完善法律顧問數據庫和法律顧問、合同審查平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審查的技術要求,對故宮博物院、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2件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查并出具意見。對青島招商致遠集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青島開展基金業務等10余件法律事務進行研究辦理,高質量完成有關法律事務辦理工作。
八、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和理論研究水平
盤點2017年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和重大事件。深入開展市兩會期間代表委員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訪談活動。會同青島市廣播電臺制作推出24期《法治政府之聲》周播節目,圍繞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情況進行訪談。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組織開展“法治護航——改革開放40年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回顧與展望”理論研討活動。編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論叢》《法制參考》刊物,宣傳法治政府建設實踐進展、典型經驗和理論成果。組織召開法治政府建設研究會第六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
2018年以來,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在制度建設方面,一些法規規章文件精細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在法律執行方面,行政執法中仍然存在執法不規范、不嚴格等問題,行政執法監督效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在依法行政考核方面,日常性考核抓得還不夠緊,考核的“指揮棒”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在理論研究方面,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理論研究的力度還不夠等等。這些問題,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認真研究解決。
下步,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規劃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廣的視野、更大的格局推進政府法制各項工作。
第一,圍繞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建設等重大任務、重點工作,開展法治保障課題研究、地方性法規研究起草、法治保障專家研討等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第二,認真落實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做好法規規章草案審查修改工作。繼續做好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以及新舊動能轉換的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做好涉及產權保護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開展證明事項涉及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分析經濟社會發展對政府立法的需求,研究擬訂2019年政府立法計劃。
第三,結合上級要求,做好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專項工作。按照行政規范性管理辦法的規定,繼續落實好備案審查各項監督管理制度,研究問題,積累經驗,努力提高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推進備案審查電子化管理,適時取消“雙軌制”管理。
第四,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制定出臺《青島市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辦法》。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匯報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有關情況,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意見》。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程序進行研究規范。
第五,繼續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研究我市行政處罰平臺對接省行政處罰(強制)平臺系統,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四年年審和新增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網上考試。
第六,全面實行行政復議法律文書電子送達。依托行政復議應訴信息化系統,在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對于需要召開聽證會的行政復議案件,探索實行網上視頻聽證。在全市推行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
第七,完善以發揮政府及部門法制機構作用為主,外聘兼職法律顧問為輔,專兼結合、以專為主的法律顧問機制,加強對政府法律顧問相關制度的研究。完成政府聘任法律輔助人員試點推進工作。完善法律顧問和合同審查平臺系統。嚴格落實政府合同審查制度,提高合同審查質量,有效預防政府簽約履約法律風險。
第八,大力開展法治政府宣傳建設工作,制作推出《法治政府之聲》《法治政府建設進行時》《法治政府面對面》等專題宣傳節目。舉辦“法治護航——改革開放40年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回顧與展望”理論研討會,評選表彰優秀課題研究成果。組織召開法治政府建設研究會理事會。
第九,深入落實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嚴格執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工作,優化指標體系,提升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全面性和公眾認可度。
第十,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完成機構改革任務,切實做好政治動員、統一步調,努力實現人員大團結、人心大融合、事業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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