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市物價局
類別 |
序號 |
目標名稱 |
目標內容 |
重點工作 目標 |
1 |
價格調控 |
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3%左右。繼續實施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加強價格形勢分析預測,堅持重要商品價格常規和應急監測,開展餐飲和賓館客房價格專項監測。修訂完善《青島市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繼續開展馬鈴薯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工作。 |
2 |
價格改革 |
出臺服務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實施意見。落實國家、省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出臺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推進嶗山風景區等旅游景區門票價格、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改革。制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政策;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放開部分政府定價項目。 | |
3 |
清費減負 |
做好清費減負工作,落實取消、停征和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清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和港口收費。編制并向社會公布我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進出口環節收費“四項目錄清單”。組織收費監督檢查。 | |
4 |
依法行政 |
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出臺定調價工作規范、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規則、軌道交通票價行為規則、醫療機構價格行為規則、經營者價格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加強成本監審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參與成本監審工作。 | |
5 |
監督檢查 |
開展穩價惠民提升價格治理水平專項行動,加強重大節假日市場價格監管,大力規范消費市場價格秩序。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開展公用事業等領域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信息管理系統作用,加強價格舉報投訴辦理工作。 | |
6 |
價格服務 |
組織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扎實做好涉案、涉紀檢監察、涉稅財物價格認定工作。推進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繼續做好“青島原油進口基準價格”和“中國·青島橡膠價格指數”的運行分析工作,開展其他重要商品價格指數的編制調研。 | |
創新創優目標 |
1 |
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耗材加成 |
出臺取消公立醫院耗材加成價格補償方案。按照“總量管理,結構調整”原則,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財政補償、醫保支付形式和支付水平、醫院收入狀況、醫療服務補償能力,進一步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護理費、診察費、手術費及床位費價格,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更加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保障醫院有效運行和健康發展。在2012版國家項目規范基礎上,對質量差異小、價格相近的同種高值醫用耗材打包納入醫療服務價格內。 標桿城市及標桿值:珠海。價格補償比例達到70%,全市公立醫院取消耗材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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