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室外電子屏因為其表現形式多樣、性價比高、更新便捷、內容豐富、發布時段長等諸多優點,而越來越多地取代了傳統室外廣告或展板的地位。近年來,室外電子屏數量呈迅速上升趨勢,覆蓋領域也越來越廣,我市的大型超市、集貿市場、酒店、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生活空間,很多終端和渠道都設有室外電子屏,這種新媒體形式已經逐漸融入到我市的人民群眾生活之中。
二、存在的問題
但是,室外電子屏在點亮城市空間的同時,也反映出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管理機制薄弱。青島市2018年3月1日起施行《青島市室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只在第十七條提及了“霓虹燈、發光字體、電子顯示裝置、燈箱等形式的室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應當保持畫面顯示完整,出現斷亮、殘損的,應當及時維修、更換”對室外電子顯示屏的管理規定不夠詳細。目前,我們也尚未查詢到關于室外電子顯示屏的管理方面更加詳盡的規定。二是光污染、噪音、安裝設計不規范對環境的破壞以及干擾周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問題。三是年久失修,疏忽管理導致的線路老化與短路,電子屏設備自身的質量問題存在的易燃易爆隱患以及使用主體多樣化、播出內容即時化等問題,成為安全播出的監管難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當前,如何加強我市室外電子屏的管理,也是一道民生課題,需要我們遵循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的“要通過繡花般的細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細化水平,繡出城市的品質品牌”的要求,從室外電子屏的有效管控入手,利用室外電子屏的宣傳功能,疊加其社會治理,主流價值宣傳,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等功能,打造出具有區域特色的智慧風景線。
三、幾點建議
(一)聯合協作,深化精細管理
現有室外廣告及電子屏的審批部門及主管部門較多,有規劃、建設、城管、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這就需要在規范審批流程的同時,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對接。一是應成立專項領導小組,加強各主管部門的全過程協同管理機制,推動室外電子屏科學管理,避免出現問題責任難以明確而互相推諉的現象。二是建立標準化管理體系。室外電子屏管理規范應在青島市管理辦法的框架內進一步細化,制定切實可行的、符合自身情況的室外電子屏規范標準,確保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美觀性。三是建立起與企業、社會組織、居民等的信息溝通平臺,多角度加強對使用室外電子屏單位的監督。室外電子屏管理,不但需要依靠政府部門的常態化與持續化管理,更需要使用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與各級規章制度,在使用的同時,經常進行電子屏的質量管護、音量分貝、光源亮度等方面的自查自糾,保證使用安全以及周邊居民的生活質量。
(二)聯控管理,實施智慧運行
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廣泛應用于城市建設與管理中,可以在現有網格化管理基礎上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統、電子監控和物聯網平臺的電子顯示屏監管系統,使人工管理和自動管理相結合。一是應借鑒上海、杭州等地的先進管理經驗,探討我市室外電子屏的平臺建設工作,以智慧化手段解決電子屏播出安全問題,進一步明確我市的牽頭部門,明確各成員單位的管理責任,從而為聯網室外電子屏統一管控打下基礎。二是把所有室外電子屏統一接入監管應用平臺,實現統一管控。確保播放內容的安全傳輸、播出資源的全程留痕,管理部門可以實時監管每塊電子屏的狀態及顯示內容,確保電子屏安全有效運行。三是加強主動管理,在聯網的基礎上,通過現有數字電視播控安全技術手段,對室外電子屏的播放內容進行技術審核與編排,并增加緊急管控,最大程度避免插播事故的發生,實現從規劃、建設到管理的智慧化實時監管。
(三)聯網構建,打造區域文化
室外電子屏作為城市公共空間元素,是政府、企業與群眾溝通的有效渠道,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不僅可以向群眾傳播信息,還是城市文化形象的一部分,并且能建構現代城市圖景,在提升城市品位中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一是在電子屏設置審核時要嚴格把關,尤其是大型的室外電子屏,應充分考慮是否適合其所處區域,是否與周邊環境沖突;在設置室外電子屏時應引入專業人員參與,在電子屏的位置、大小、色彩等設定上合理規劃,保證與環境和諧,保持城市街景美觀。二是在內容規劃上用心挖掘。在各使用單位自主播放商業廣告、單位介紹外,可以由宣傳、文化等部門統一提供能體現我市歷史地域特色、新時代工作成績以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傳片,廣泛宣傳區情政情,豐富群眾文化生活。三是開發社會公益宣傳功能。在聯網聯控的基礎上,依據標準定時定量播放公益廣告,并在關鍵時間節點,在室外電子屏上統一開展重大主題宣傳播出,進一步拓展我市的主流宣傳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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