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我局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去年“三民活動”,我局共收到市民意見建議93條,全部認真進行了辦理和回復。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今年以來,我局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用心做好“生態惠民、生態便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四篇文章,全力以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全市生態環保工作取得新的明顯成效。
一、堅持生態惠民,多措并舉創優美生態環境
藍天保衛戰成效顯著。我市空氣質量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多項指標創近年最優水平。1—11月份,空氣質量優良率88.7%,同比提升8.8個百分點;PM2.5濃度28.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9%;PM10濃度57.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3%。
市政府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新機制,每半月召開一次調度會議,找問題、促整改、抓落實。緊盯影響我市大氣質量持續改善的主要因素,從抑塵、控車、壓煤、減排等重點方面持續發力,出臺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攻堅“20條”。爭取中央、省級大氣污染治理資金8021萬元,加強污染治理和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積極運用衛星遙感監測、出租車走航監控等先進技術提升大氣污染防治水平。
碧水保衛戰全面達標。1-11月份,全市11個國省控斷面水質全部達標,其中7個斷面水質實現躍升;全市35條重點河流和33個重點水庫的94個市控以上監測斷面中,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51個,水質較差的劣V類數量降為3個(同比減少4個),全面完成“十三五”市控以上劣V類水體斷面控制目標。近岸海域優良水質占比98.8%,同比升高0.2個百分點;膠州灣優良海域面積占比達到74.8%,同比提高1.1個百分點。
深入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實施了33個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全市域摸排各類入河排水口6588個;實現市控以上監測斷面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全覆蓋,發放生態補償資金1966萬元。扎實推進灣長制,全市設立100名灣長,強化海灣巡查監管;對排查出的6174個入海排污口全面溯源,為下一步做好整治工作打牢基礎。
凈土保衛戰取得實效。推動全面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嚴格落實監督性監測和執法檢查等土壤環境監管制度構建起較為完善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全市設立323個國省控土壤、農產品產地例行監測點位,督促指導131家重點單位開展隱患排查、環境監測。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較好地完成了國家土壤治理修復試點任務。
二、堅持生態便民,深化改革促環保服務效能不斷提升
扎實開展疫情防控,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成立疫情防控專班,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的環境監管,1-11月份,全市安全處置醫療廢物11281.7噸,其中涉疫情醫療廢物281.57噸。落實“六穩”“六保”要求,出臺實施6項環保穩企惠民措施,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對45個防疫建設項目開通“綠色”通道;推出審慎監管措施,對18種輕微環境違法行為免于處罰或從輕處罰,共免罰案件100余起。
強化擔當作為,積極推進“15個攻勢”。主動融入“15個攻勢”主戰場,我局承擔的27項作戰任務扎實推進。大力推進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全市核發排污許可證2441張,登記管理20130家,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強化環境損害者的生態修復責任,打破“企業污染、環境受損、政府買單”困局,全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07起,涉案案值1.2億元,在全省首批實現區(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全覆蓋。主動服務上合示范區、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全市重點項目及第二海底隧道、地鐵、膠東國際機場等重大工程項目,高效辦理167個市重點項目、17個省重點項目環評手續。
不斷深化改革,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積極“護航”企業發展,對標深圳、上海等先進城市,在全省率先實施園區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零增地技改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豁免一批環境影響小、風險小的建設項目環評手續等“三項改革”措施,今年以來,共辦理環評告知承諾審批612件,并均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建立完善訴求解決機制,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在項目建設、生產運營、環境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我市在省內率先出臺了土壤污染調查評審工作指南,將對土壤污染調查報告審批時限由法定的40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促進項目盡快開工投產,我市應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地塊919個,目前已開展調查914個,完成評審890個,這項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三、堅持生態利民,嚴格監管讓環境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建立健全學法用法制度,局黨組集中學法7次,組織法治培訓6期,參訓人員1200人次。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審查率100%。加強環評文件編制監督管理,對6家編制環評文件質量問題較多的單位通報批評,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實施失信記分12次,保障環評工作質量和市場秩序。
持續提升環境執法水平。實施生態環境執法工作計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查計劃和專項執法方案,加強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應用,優化非現場檢查方式,壓減現場執法檢查頻次,提高執法精準性,杜絕執法“一刀切”。截至11月底,全市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736起,處罰6298萬元,將32起嚴重違法和涉嫌環境違法行為案件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四、堅持生態為民,精準發力解群眾急難愁盼
用好環保督察利器,堅決抓好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全市成立11支督戰隊,建立問題臺賬,實施清單化調度,加強“四不兩直”檢查,全市開展2輪環保督察問題整改集中排查整治。目前,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省環保督察反饋的100項問題,已完成整改73項;轉辦的2705件信訪件,已辦結2697件,推動解決了一大批長期存在的環境難題。
積極回應群眾訴求,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認真落實“我愛青島·我有不滿·我要說話”民聲傾聽主題活動,積極參加“問政山東”“問政青島”和“行風在線”,深化拓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大力化解環境信訪積案。今年共辦理群眾反映的各類環境問題8282 件,其中“三我”活動平臺轉交3912件,均全部按時辦結。
狠抓農村環境治理,不斷提升鄉村生態振興成效。全市3269個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達到60.9%,提前完成省上下達我市30%的目標任務和市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40%的目標任務。842個村莊完成環境綜合整治,較好解決了生活污水亂流、畜禽糞污亂排、垃圾亂倒等問題,79.2萬人受益。
當前,全市生態環保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三五”規劃確定的9項約束性指標預計都能順利完成。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難點堵點問題,比如,環境質量與老百姓的愿望還有差距,秋冬季霧霾仍有發生,個別河流出現月度超標,一些噪聲擾民、異味擾民問題反復發生,等等。我們將認真聽取市民朋友的意見和建議,2021年,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服務全市中心工作,全力投入“15個攻勢”,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綠色支撐。二是深化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打好升級版的污染防治攻堅戰。三是提高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企業和市民提供優質服務和優美環境。四是大力打造生態環保鐵軍,為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做出更大的生態環保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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