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圍繞推進法治青島建設,強化全面依法治市統籌工程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研修班、培訓班、專題講座等,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講活動。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闡釋,推動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納入市重大理論與實踐課題、社科規劃課題項目。
2.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建設,配齊配強依法治市工作力量。持續完善全面依法治市運行機制,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法治督察、考核評價、請示報告、信息通報等制度機制。組織開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推動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編撰青島法治發展報告藍皮書,展現全市法治建設成效。
3.推進法治建設重點任務率先突破。落實述法工作職責清單和問題清單,探索推進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組織做好法治建設“一方案兩意見”的貫徹實施,推動落實法治人才培養實施意見和涉外法治工作推進計劃。深化鎮街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實施,開展“法治鎮街”評選活動。
4.加大法治建設工作督察考核力度。制定《法治建設督察檢查工作規定》,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制度機制。根據市委年度督查檢查計劃,開展全面法治督察。針對法治建設重點、難點和堵點,適時開展專項法治督察。組織社會力量開展社會法治督察。根據《法治山東建設指標體系》和我市實際,做好法治建設評估工作。
二、圍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設工程
5.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鞏固拓展“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創建成果,組織參加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評選活動。制定優化法治環境工作協調機制項目清單和責任清單,探索推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完善“政府法治一張網”項目建設,編制《青島市司法行政數字化建設工作規劃(2023-2025年)》。
6.全面推進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編制年度政府立法計劃,推動科技創新、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海上旅游客運管理、安全生產、民生保障等領域立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加強政府立法調研論證,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根據上位法變化調整情況,加強文件動態清理,維護法治統一。
7.提高合法性審查精細化水平。制定《青島市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標準化建設,推動出臺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地方標準。開展市政府新一屆法律顧問選聘工作,指導區(市)、市直各單位建立完善法律顧問制度。
8.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落實《2023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對行政執法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嚴格規范行政執法主體及執法人員資格管理,開展首屆“十佳辦案集體”“十佳辦案標兵”選樹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優化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權力事項網上運行系統和移動執法APP。出臺《青島市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辦法(試行)》,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
9.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效。制定《青島市行政復議案件法律援助辦法(試行)》,成立“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復議工作站”。建立公職律師參與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工作流程,明確公職律師參與行政復議的路徑、方法和程序。探索制定《行政復議案件快速辦理工作流程》,簡易案件快速辦理。
10.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確保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提升行政機關應訴水平。推進訴前調解和解,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
三、圍繞加強平安青島建設,推進社會穩定和諧工程
11.提升監管改造水平。
12.優化社區矯正執行。
13.強化強制隔離戒毒。
14.加強監所安全生產。
15.依法化解矛盾糾紛。開展紀念“楓橋經驗”系列活動,完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推動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建立人民調解專家庫,推動在環境保護、金融消費等重點行業、專業領域建設人民調解委員會。完成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實現持證上崗。推動司法所業務工作標準化。
四、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保障,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16.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青島涉外法務中心建設,推動“上合組織法律服務委員會青島中心”“一帶一路律師聯盟青島中心”加快落地。發揮全國首個企業合規工作指導機構作用,出臺推進企業合規工作的指導意見,組建企業合規指導服務團隊,搭建企業合規研究平臺,積極開展企業合規指導工作。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法治體檢”,打造惠企法律服務升級版。
17.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動建立市、區(市)兩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制定《青島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3-2025年)》,持續推動實體、熱線、網絡平臺融合發展,打造市、區(市)、鎮(街道)“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
18.推動法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爭取出臺支持法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對法律服務行業支持力度。積極實施國內優秀律師事務所“引進來”和本地律師事務所“走出去”戰略,優化行業布局。穩妥有序推進合作制公證處改革,深化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推動公證參與行政執法輔助事務試點。指導司法鑒定機構參評國家級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開展司法鑒定機構誠信等級評估。
19.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水平。深化“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體化服務機制,完善經濟困難狀況個人誠信承諾制,推動法律援助由“審查制”轉為“核查制”,開展軍人軍屬法律援助(服務)社會化和采購社會法律服務試點,促進法律援助擴面增量。
20.提高普法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深化“法治青風”普法品牌,辦好第二屆“誰執法誰普法”特色普法周系列活動。打造千人普法志愿者隊伍、百人精英普法講師團,構建中小學法治副校長“1+1+1”新模式。加強“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等培育,推進全國、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
五、圍繞建設絕對忠誠的干部隊伍,實施司法行政鐵軍鍛造工程
21.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論述,把黨的絕對領導貫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落實黨委、支部“第一議題”制度,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2.切實打牢黨建引領基礎。落實基層黨支部評星定級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司法行政系統黨建品牌創建活動。深化局機關處室黨支部與律師事務所黨組織共建活動,總結推廣法律服務行業黨建經驗做法。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爭創全國文明單位和模范機關。
23.著力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堅持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激勵干警忠誠履職、為民服務、擔當作為。對照市人大常委會專項監督意見,拓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深化拓展“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成效,認真落實“嚴真細實快”工作要求。實施“黨的創新理論學習教育計劃”“司法行政干部專業能力提升計劃”。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用人導向,注重在艱苦崗位、復雜環境識別、鍛煉干部。
24.不斷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廉政談話和述責述廉工作,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落實清廉司法行政建設實施方案,持續打造“崇廉明紀尚法”清廉文化品牌。制定《內部巡察工作規劃(2023-2026年)》,對局屬各黨組織開展新一輪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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