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已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全面建立起來。面對中央的新要求、村莊結構優化調整的新形勢,為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好職能作用,維護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股權管理勢在必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愛山東
微信公眾號
微博
魯ICP備05038584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 3702000025
魯公網安備 37020202000341號
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