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仍按照《關于調整我市有關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青醫保發〔2021〕4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全市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比例為8%(含生育保險),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8.5%;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9%。今后,將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國家及省醫保待遇清單相關規定,適時進行費率調整。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愛山東
微信公眾號
微博
魯ICP備05038584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 3702000025
魯公網安備 37020202000341號
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