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推動青島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會工作部署及《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辦字〔2023〕83號)有關要求,推動旅游住宿業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市文化和旅游局會同市財政局等單位制定,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青島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制定背景
旅游住宿業是一個地區旅游業接待能力和服務水平的直接體現,是展示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2022年9月,青島在全市啟動了旅游品質提升三年攻堅行動,將“旅游住宿業品質提升”作為一項重要的攻堅任務。2023年 8月17日,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推進會召開,省政府主要領導對全省旅游住宿業發展提出明確要求。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對旅游住宿業發展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我們組織制定了《關于推動青島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制定目的
本輪研究出臺《若干措施》緊緊圍繞推進旅游住宿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聚焦旅游住宿業面臨的突出問題,構建覆蓋全面、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旅游住宿接待體系,推動旅游住宿業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持續提升旅游住宿業發展水平和接待能力,更好地滿足廣大消費者多層次、特色化、個性化需求,努力開創我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為加快打造國際濱海旅游目的地做出更大貢獻。
三、《若干措施》制定依據
本次制定《若干措施》,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程序嚴謹,依據充分。主要依據包括: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國辦發〔2023〕36號);
2.《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文旅深度融合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發〔2023〕4號);
3.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魯辦發〔2021〕4號);
4.《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省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辦字發〔2023〕83號);
四、《若干措施》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分為5大部分15條,包括:持續引進高端品牌酒店, 不斷壯大星級飯店規模, 持續打造精品旅游民宿, 豐富鄉村旅游住宿供給,引導智慧化建設、特色主題飯店建設, 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支持旅游住宿業人才在青發展,組織技能競賽,實施部門聯合監管, 強化宣傳推廣等。
五、《若干措施》主要創新做法
根據青島旅游住宿業發展實際,新增3方面獎補政策:
一是加大對新評高星級旅游飯店的支持。對新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獎勵。
二是加大對存量高星級旅游飯店扶持。對通過評定性復核的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
三是加大對高品質旅游民宿的支持。對新評定為國家甲級、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省級五星級、四星級旅游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強工作調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統籌推進全市旅游住宿業各項工作,確保各項任務目標落到實處。每季度對各區(市)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價通報,結果作為區、市旅游品質提升工作考核重要依據。
(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將政策作為宣傳推介重點內容,全方位提升政策知曉度、利用率。
(三)確保政策措施兌現。及時制定出臺實施細則,嚴把主體資質關、考核監管關、申請評價關,推動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及時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七、政策咨詢
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處,聯系電話:858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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