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青島市委黨校教授 王義
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聚焦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以保基本、擴普惠、促多元為發展目標,明確提出了未來3年(2024-2026年)青島市老年助餐服務的具體目標和重點任務。《實施意見》立足青島實際,全面總結前期老年人助餐服務取得的成功經驗,積極吸收借鑒國內先進城市的做法,使老年助餐服務目標更為清晰、任務更為明確,措施更為有力。《實施意見》的出臺,將有助于統籌用好各類老年助餐服務設施資源,循序漸進擴大老年助餐服務供給,推動形成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投入有保障、安全有監管、服務可持續的老年助餐服務體系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堅持目標導向,推動服務提質增效。目標是行動的先導,其設置的科學性是影響實際工作成效的關鍵。《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4 年年底,老年助餐服務向城鄉社區進一步延伸,全市基本實現一刻鐘養老助餐服務圈。到 2025 年年底,老年助餐服務提質增效取得新進展,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帶動力強、示范效應突出的養老助餐服務示范點和優秀服務項目。到 2026 年年底,全市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網絡更加完善,多元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實施意見》確定的三年發展目標,既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也較好地貫徹了黨的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考慮到老年助餐服務供給的現實可及性,又指明了老年助餐服務質量持續提升的階段性要求,為在實踐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目標指引。
二是強化多元供給,破解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青島是全國老齡化最為典型城市之一,目前,全市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超過23%,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不斷增長與供給不足問題較為突出。《實施意見》注重供給側結構改革,一方面拓寬服務主體,“支持符合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餐飲企業連鎖化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開設老年餐桌或老年助餐窗口”;“鼓勵有條件且具備食品經營許可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 ( 村)集體組織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務”。另一方面鼓勵多元主體協作。“通 過 社 區 ( 村) 集 體 領 辦、慈 善 組織捐贈、市場參與等形式合作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探索城鄉結對幫扶、相鄰社區 ( 村)資源共享、同社區 ( 村)鄰里互助等方式,靈活多樣解決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通過有效增加服務供給,緩解服務供給與需要之間不平衡的矛盾,為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獲得感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彰顯人文關懷。《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建立特困低保老年人用餐保障制度。“本市戶籍 60 周歲及以上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中的失能 ( 失智)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 ( 失智)老年人可以直接使用政府購買居家服務補貼購買 助 餐 服 務”,“不享受政府購買居家服務補貼的低保老年人可享受老年人助餐等相關補貼”;建立就餐送餐補貼制度。“本市 65 周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到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就餐或由機構上門送餐時,可享受就餐補貼( 法定節假日除外) ”。“本市戶籍 60 周歲及以上簽約家庭養老床位的 2 — 4 級失能 ( 失智)老年人購買助餐服務時,可享受 5 折優惠”。“本市戶籍 65周歲及以上簽約家庭養老床位的 2 — 4 級失能 ( 重度失智) 老年人選擇上門送餐服務時,可享受送餐補貼”;落實 優 惠 補 貼 政 策。對 符 合 條 件 的 老 年 助 餐 服 務 機 構,“按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規定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并給予一定的運營和助餐設備補貼”。這些政策,真正把“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的工作理念落在了實處。
四是注重質量安全監管,有效防范與化解各類風險。老年助餐服務質量安全事關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實施意見》從兩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落實主體 責 任與強化安全監管。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面,老 年 助 餐 服 務 機 構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問題隱患整改、潛在風險報告等要求”,“切實抓好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場所安全生產工作,加強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在強化安全監管方面,“老 年 助 餐 服 務 有 關 管 理 部 門 應 當 依 職 責 定 期聯合開展抽查檢查”,“將具備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逐步納入 ‘智慧消防’‘ 互聯網 + 明廚亮灶’系統。此外,“鼓勵邀請老年人、社區居民代表、媒體等參與老年助餐服務監督和檢查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這些規定體現了預防為主、全過程監管的理念,對于有效預防和化解老年人助餐服務過程中的風險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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