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水文水資源研究所副所長、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水文計劃(UNESCO-IHP)中國國家委員會副秘書長、水災害防御全國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博士生導師王宗志解讀《青島市水文管理辦法》
一、《青島市水文管理辦法》在水文行業管理方面有哪些規定?
1.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水文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水文事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重點支持水文測站的運行、維護、管理和水文站網技術改造及恢復自然災害造成毀壞的水文監測設施。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規劃與站網建設,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水生態監測,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水文設施與監測環境保護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3.市水文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水文管理工作;區(市)水文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水文管理工作。
二、《青島市水文管理辦法》在水文站網規劃建設方面有哪些要求?
1.水文站網建設實行統一規劃。市水文中心根據市水文事業發展規劃,與相關部門統籌協調,按照布局合理、資源共享、防止重復的原則,組織編制市水文站網建設規劃,經市發展改革部門同意后組織實施。2.水文站網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程序組織實施。新建、改建和擴建水利工程需要配套建設或者更新改造水文測站、水文監測設施的,應當納入工程建設投資計劃,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3.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建、改建水文測站或者水文監測設施。
三、《青島市水文管理辦法》在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方面有什么規定?
《青島市水文管理辦法》對“水文監測與情報預報”重點明確了以下幾點:1.水文機構負責對區域地表水、地下水、調入水開發利用量及水功能區水質的監測,并對監測數據進行整理、匯總和分析評價,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監測數據,其結果作為確定區域用水控制指標的主要依據,為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提供依據;2.水文機構應當加強對水土流失類型、面積、強度和分布狀況等情形的監測,并對水土流失的變化趨勢及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評價,為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提供依據;3.明確水文情報預報實行向社會統一發布制度,同時對“水情預警”“雨情信息”“水情、旱情和洪水預報信息”的發布程序分別作了規定。
四、《青島市水文管理辦法》明確了哪些保障措施?
1.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國家基本水文測站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立項前,報經對該水文測站有管理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遷移期間,水文機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保持水文監測工作的連續性。2.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劃定水文監測環境保護范圍,并在保護范圍邊界設立地面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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