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青島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相關情況。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煜華,市城市管理局燃氣供熱管理處處長王阿龍,青島市燃氣發展中心主任李嘉壽出席吹風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出臺背景
制定過程
主要內容
明確部門監管職責
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其他區(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住建、交通、水務等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建設工程涉及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公安、自規、應急、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及消防救援機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
明確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控制范圍
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明確燃氣經營企業安全保護責任
一是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設置燃氣設施防腐(含雜散電流干擾腐蝕)、絕緣、防雷、降壓、隔離等保護裝置,對架空管道采取防止外力損害的措施,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并及時更換老化、損壞、國家明令淘汰和達到使用年限的燃氣設施。
二是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設施突發事故搶險搶修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燃氣設施安全事故時按照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
三是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燃氣設施所在地、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以及重要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是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推進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設施安全運行監控能力。
明確建設工程相關單位安全保護責任
一是查明燃氣設施,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向燃氣經營企業或者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明施工范圍內及周邊地下燃氣設施的有關情況。
二是制定保護方案,對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
三是施工交底,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對燃氣管道具體位置進行現場核實確認。
四是現場監護,工程開工3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通知燃氣經營企業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監護和指導。
五是實時監控,推廣使用視頻監控、北斗定位等技術手段,對重要燃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的施工作業進行實時監控。
建立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
供水、排水、供電、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設施搶修時,要及時通知燃氣經營企業,對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商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因施工原因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者泄漏燃氣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采取疏散、警戒等防護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通知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搶修。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可能危及燃氣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的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告知燃氣經營企業或者向燃氣行政主管、應急、公安等部門報告。
強化違法行為處罰
對施工損壞燃氣設施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報告和調查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盜竊、毀損燃氣設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安全生產、工程建設、燃氣管理等法律法規,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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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全國基層黨建網記者:與2015年印發的《青島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相比,此次《辦法》的制定出臺主要有哪些亮點變化?
李煜華:近年來,國家、省、市大力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燃氣設施保護作為整治重要內容,引起各級高度重視。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建部《全國城市燃氣管道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要求堅持標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加強城市燃氣管道等運維養護,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我們重新制定了《青島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主要亮點變化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監管體系。構建了市、區(市)、鎮(街道)上下一體,燃氣行政主管部門,住建、交通、水務等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公安、應急、自規等相關部門相互協同的燃氣設施保護監管體系。
二是進一步明確了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和控制范圍。根據國家標準、地方法規,全面明晰了燃氣廠站、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調壓設施等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安全控制的具體范圍,涵蓋面更全,具有較強的指導性、操作性。
三是強調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燃氣設施保護。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加強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加強廠站、管網運行監測、泄漏監測及應急處置,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監控能力;規定建設施工單位在涉及高壓、次高壓燃氣管線以及重要路段中壓燃氣管線保護范圍內進行施工作業時,推廣使用視頻監控、北斗定位等技術手段進行實時監控。
總之,此次《辦法》的制定出臺,我們與時俱進地對國家、省、市發生了變化的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的有關法規、技術標準等,以立法的形式確保落地落實,以從根本上、法治上提高燃氣設施本質安全水平。《辦法》的制定出臺,標志著我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對保障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Q2
青島新聞網記者:《辦法》第七條提到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建設,可否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王阿龍: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和燃氣行業的迅速發展,燃氣設施安全問題愈發凸顯,傳統手段已不能滿足形勢需要,亟需通過采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升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質效。
我市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普遍建有信息化系統,包括SCADA系統、GIS系統、燃氣泄漏報警系統、人工巡檢系統、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等,在燃氣設施保護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是可匯聚管道設施信息,利用信息化系統可以十分方便地查詢管線位置及管徑、埋深、壓力級別等數據;二是可實時監測管網運行狀態,信息化系統可實時顯示管網運行壓力、流量情況,通過遠傳泄漏報警裝置隨時發現管網泄漏問題,并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三是可信息化監護第三方施工,建設工程開工前,燃氣企業通過系統上傳燃氣設施保護告知書、交底單、施工安全協議、現場錄音、設施標識、監護和施工保護方案等要素,現場監護人員每日上傳施工保護情況,通過標準化的管理流程,有效預防第三方施工對燃氣設施造成破壞。
雖然企業端普遍建有信息化系統,但我市燃氣行業尚未建成全市統一的智慧燃氣管理系統。根據《山東省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和《2024年青島市重點推進政務服務“一件事”和城市運行“一個場景”工作方案》相關工作要求,我市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打破部門間壁壘,按照“全國領先”目標和“管用、好用、實用”原則,建設智慧燃氣管理服務系統。智慧燃氣管理服務系統中第三方施工聯動防控子系統,將推動我市預防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管道工作實現質的提升,主要有以下三項功能:
一是可多渠道獲取第三方施工信息。首先,通過對接市行政審批局“青島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獲取項目名稱、擬開工時間、擬建成時間、詳細地址等信息;其次,可以通過前端感知設備,實時識別和發現道路施工、挖掘機施工等第三方施工情況;此外,社會公眾發現疑似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施工行為,可通過“點·靚青島”小程序的隨手拍功能,實時上報施工位置和現場照片等信息。
二是可實現第三方施工信息精準推送。系統可對上述第三方施工信息進行分析處理,自動、精準、實時地推送至該區域范圍內的燃氣經營企業,確保燃氣經營企業第一時間掌握第三方施工信息。
三是可生成工程防控態勢。系統可匯聚第三方施工防控聯動統計分析數據,供行業管理部門研判分析燃氣設施保護工作情況,更加準確地確定需要重點關注的第三方施工地域、施工類型、施工單位等。
系統建成后,通過“工程知管線、管線知工程”,推動第三方施工單位和燃氣經營企業信息共享、安全共治、成果共有,有效解決第三方施工信息難知曉、防控聯動不及時、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進一步提升我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管理水平。
Q3
青島信息港記者:《辦法》對燃氣設施分別劃定了安全保護范圍和安全控制范圍,具體是怎樣劃定的?在兩個范圍內施工作業各有什么要求?
李嘉壽: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和控制范圍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概念。由于燃氣設施多設置在主要交通道路、生產生活區和建筑居住小區之間,為有效保護燃氣廠站、燃氣輸配管道、調壓設施等設立的保護距離稱為安全保護范圍。保護范圍所要保護的客體是燃氣設施,所要防范的是由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的可能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活動。控制范圍要比保護范圍更大一些,在保護范圍內禁止的一些行為和活動,在保證燃氣設施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有條件地在控制范圍內進行。
《辦法》分別規定了燃氣廠站、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調壓設施等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和安全控制范圍。
關于燃氣廠站的安全保護范圍和安全控制范圍。門站、計量站、儲存站、儲配站、灌裝站、氣化站、混氣站、加氣站、供應站等燃氣廠站,圍墻外1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保護范圍,1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控制范圍。
關于燃氣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和安全控制范圍。低壓、中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外緣周邊1.5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保護范圍,1.5米至5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控制范圍;次高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外緣周邊3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保護范圍,3米至3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控制范圍;高壓及高壓以上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外緣周邊5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保護范圍,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安全控制范圍。
關于調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和安全控制范圍。根據《燃氣工程項目規范》,調壓設施分為有圍墻的調壓站、無圍墻的調壓室、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調壓裝置三種類型。以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調壓裝置為例,燃氣入口壓力為低壓、中壓的,調壓裝置外緣1米范圍內的區域為最小安全保護范圍,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為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燃氣入口壓力為次高壓的,調壓裝置外緣3米范圍內的區域為最小安全保護范圍,3米至15米范圍內的區域為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燃氣入口壓力為高壓及高壓以上的,調壓裝置外緣5米范圍內的區域為最小安全保護范圍,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最小安全控制范圍。
在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在保護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和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活動,使用的機具容易對燃氣設施造成損壞,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
在控制范圍內從事爆破、動用明火、開挖深基坑等作業,也要制定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燃氣設施,避免發生燃氣安全事故。
在控制范圍外的作業,也要根據所從事建設活動的影響范圍,評估是否會對燃氣設施產生影響,當有影響時要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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