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導規則》出臺必要性與背景
答:(一)落實共建共治共享基層社會治理要求。推動建立我市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專項用于存儲管理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資金,確保資金管理高效、公開、透明,維護全體業主共同利益,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資金不公開、管理不透明引發的基層社會治理糾紛、矛盾,激發廣大業主積極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管理熱情和主人翁意識是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的具體措施和生動實踐。
(二)推動法規和相關政策實施。《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款進一步明確業主大會成立后可以開設銀行賬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業主委員會等其他組織提供主管部門或相關管理部門出示的證明可以開立銀行基本存款結算賬戶。相關法規、政策對開立業主共有資金賬戶提出方向和要求,《指導規則》是落實法規政策要求的實施細則。
(三)滿足基層迫切需要。從前期調研情況來看,目前我市物業小區公共收益金額從幾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大多由物業服務企業代管或建立業主委員會委員共管賬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容易由于管理不透明、資金不公開,未經業主大會表決或約定支出等問題,產生較多矛盾糾紛,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痛點、難點?;鶎佑嘘P部門由于專業化能力不足、法規、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對于此類問題矛盾調查存在取證難、界定難等問題,此類問題往往訴至法院,基層管理部門、法院等負擔較重。
(四)智慧物業的前期實踐。開立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前提必須解決賬戶唯一性的問題。2021年住建部確定我市為智慧物業試點城市,我市開展青島市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智慧物業平臺”)建設工作。目前,智慧物業平臺已完成4000多個物業管理區域,6.3萬棟樓、21萬單元、258萬套房屋的數據歸集和整理工作,并將平臺用戶拓展至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所有物業管理相關用戶。通過智慧物業平臺可以實現對物業管理區域和業主委員會唯一性編碼,為業主共有資金賬戶開立奠定技術和信息化基礎。
二、《指導規則》制定過程和依據
答:為更好制定《青島市業主共有資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工作指導規則》,市城市管理局起草單位充分領會學習了《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及人民銀行賬戶管理、公安部門印章刻制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借鑒了深圳、廣州等在開展業主共有資金賬戶管理等方面的探索和經驗。
2023年上半年,市城市管理局先后組織了部分區市物業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和人民銀行、公安部門、法律顧問等座談會,根據有關方面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并面向有關市直部門、區市人民政府、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形成《指導規則(會簽稿)》并與人民銀行、公安部門聯合印發實施。
三、《指導規則》的主要思路
答:《指導規則》主要思路是貫徹落實十九大以來黨中央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和黨的二十大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有關要求,圍繞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開展《指導規則》起草和制度設計。力爭通過政策制定和落地實施解決業主委員會線上備案、印章管理、賬戶開立及監督等一系列業主委員會工作開展過程中的痛點、難點問題,并與前期物業主管部門印發實施的《青島市業主共同決定事項電子投票規則(試行)》《青島市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指南》等政策相銜接構建實現業主自治的一攬子、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推動物業管理和基層治理精細化、精準化,更好保障廣大業主權利,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四、《指導規則》主要內容
答:《指導規則》共分共有資金賬戶的開立和變更、共有資金賬戶的收支范圍、共有資金管理等三個方面。有關情況如下:
(一)厘清業務流程,實現多方聯動
《指導規則》對業主委員會備案、印章刻制備案、業主共有資金賬戶開立所需材料和流程進行規定和明確,確保相關業務可操作性、可執行性。通過相關業務流程串聯實現業主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區市物業管理部門、印章刻制單位、銀行等部門和單位多方聯動。通過智慧物業平臺實現業主委員會線上備案、自動分配編碼以及備案信息向業主、居民委員會、相關管理部門推送、共享,實現業主委員會成員和備案信息的實時查詢和全過程公開。
(二)系統統一編碼,確保賬戶唯一性
結合目前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8位編碼規則和組織機構9位代碼編碼規則和我市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對業主委員會賦予18位唯一編碼(J1+12位行政區劃代碼+3位小區碼+1位校驗碼),確保18位代碼和9位組織機構代碼都具有唯一性,便于后期相互轉換和統一。業主委員會憑借經備案后的分配的唯一代碼到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每個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具有唯一性。
(三)明確收支范圍,規范使用程序
《指導規則》從共有部位及場地占用、出租、廣告公共收益等8個方面和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列支等6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公共收益列支范圍。對《民法典》《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業主共同決定事項中對共有資金使用、籌集程序和法定比例等進行明確,確保共有資金收支合理、合法、合規。
(四)完善監管體系,實現全程公開
業主共有資金賬戶管理涉及政府監管和業主自治兩個方面,《指導規則》既從共有資金列支程序、會計制度建立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又從三方協議簽訂、審計監督等方面充分考慮業主自治等特色化要求,并針對業主委員會到期未成功換屆或失效情況下的救濟渠道進行明確,確保業主共有資金賬戶管理既尊重業主自治,又通過政府與業主雙重監督方式,確保賬戶和資金安全、透明、公開。
五、政策咨詢聯系人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物業服務保障中心
聯系電話:0532-85922611
郵箱:qdwuye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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