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規定,制作本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深入貫徹落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思想,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開放”理念,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一)立“督導考核”加大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落實。一是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領導。年初,局黨組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分工,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配齊配強業務力量。二是將政務公開納入年度創優目標考核內容,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流程及責任分工,嚴格按規則辦理各項政務公開工作。三是局領導及業務處長定期輪流參加電視、網絡等平臺現場問政,用群眾評議當作政務公開考核手段,取得良好成效。
(二)以“開放多樣”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群眾。一是打造“星期三”問城管特色品牌,開展“星期三問城管”城管接線日活動21期,12319熱線受理群訴求800件,辦結率達99.45%,獲得市委領導同志高度肯定。二是開通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城市管理數字化平臺信息受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設立問題受理和政策解釋版塊,“行風在線”“民生在線”和網絡在線問政活動等11條群眾反映意見建議受理承接渠道,構建“聽、轉、辦、復、建”機制并實行常態運行,累計收集辦理群眾反映問題建議2.7萬余個。安排15期城市管理網絡問政,在線網民數13779人,網民提問數274個,實現100%線上答復。三是加強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建設,發布各類政務信息530條,發布公告公示、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80條次;“青島城管”微信公眾號閱讀量同比增長41.9%,粉絲量同比增長146%。四是發布規范性文件3個,利用媒體、網站、微博、微信進行多樣性政策解讀,采用一圖讀懂、視頻、案例等形式和內容予以展現。五是梳理公布《青島市城市管理領域權責清單》408項,規整政務服務事項共計175項,制定印發《青島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青島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隨機抽查計劃》《青島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年度信息公開行政復議主動撤訴1件,未發生信息公開行政應訴案件。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4件,均準確規范、按時答復。
(三)用“開拓創新”促進政府信息公開智能發展。一是加強智慧平臺建設。高標準完成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試點任務,建設公眾服務系統,開發建設了包括四個功能模塊的“點靚青島”微信小程序,升級了青島城管微信公眾號群眾問題上報專欄,實現群眾訴求及時受理。二是創新信息化手段。國內率先為戶外廣告定制“銘牌”,實行一塊廣告一個“二維碼”,實現掃碼查詢、掃碼舉報、掃碼更新信息,將戶外廣告設施納入全鏈條的智慧監管,為國家住建部開展規范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試點工作提供了“青島經驗”。
(四)憑“群眾滿意”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水平。一是促進政務公開優化發展。對應公開事項15項全部主動公開,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34項,均嚴格依法依規按期辦理、答復,增進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認同和支持。二是大力提升建議提案辦理實效。全年辦理建議提案67件,其中主辦件41件、協辦件26件,全部按期辦結,辦復率、市民群眾滿意率均達到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市政府令) |
0 |
0 |
7 |
規范性文件 (有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3 |
3 |
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3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58 |
減4 |
46 |
行政強制 |
5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34 |
640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主動性欠缺。少數單位和人員對信息公開重大意義認識不足,認為信息公開屬于少數牽頭單位業務范疇。對信息公開政策理解掌握不夠,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界線把握不到位。
2.政府信息公開面向公眾廣度不夠。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項目34項,其中涉及我局職能僅4項,一方面有機構調整改革職能劃轉影響,另一方面也存在未及時面向公眾宣傳宣講相關業務職能變化的問題。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眾的對政府信息的關切落到講政治的高度。加強信息宣傳發布力度和范圍,做好教育培訓,以“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則”,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深、走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網站網址為http://csglj.qingdao.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請登錄查詢。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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