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政府預算信息公開的部署要求,經青島市財政局匯總,2024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通過當年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為16274.43萬元,比2023年增加2410.44萬元,增長17.4%。其中,公務接待費1655.83萬元,比2023年減少1.15萬元,主要是各部門貫徹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壓減公務接待經費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公務用車購置費12322.20萬元,比2023年增加1361.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918.00萬元,比2023年增加146.32萬元,主要是2023年公安系統增加特種車輛配備以滿足大型活動安保需求,特種車輛運維費用較高導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相應增長;公務用車購置費1404.20萬元,比2023年增加1215.10萬元,主要是2023年起20個基層法院、檢察院實行財物市級統管,根據改革進度要求,相關資產上劃和公車編制下達工作在2023年年中完成,改革期間暫停公務用車購置,2023年度公務用車購置預算基數較低,2024年基層法院、檢察院根據公務用車編制及需求,正常編制公務用車購置預算);因公出國(境)費用2296.40萬元,比2023年增加1050.17萬元,主要是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安排受疫情防控要求影響,基數較低,新冠疫情防控轉段后,部分涉外活動重新啟動,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用需求隨之增長。
注釋:
1.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4.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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