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現行相關規定,經匯總,2023年度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為14706.3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346.1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2136.2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4559.5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576.74萬元),公務接待費1223.95萬元。
2023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42.3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比年初預算數增加99.9萬元,主要是疫情后對外招商出國(境)團組和人次增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75.49萬元,主要是執法執勤車輛購置費用增加;公務接待費比年初預算數減少433.03萬元。
注釋與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包括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據統計,2023年市本級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次分別為123個、263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包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據統計,2023年市本級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258輛,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445輛。
3.公務接待費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據統計,2023年市本級公務接待0.58萬批次、4.91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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