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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財政局、機關各處室(局)、局屬各單位: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開展現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財政局組織對現行有效的市財政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以下規范性文件:
1.《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青島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2014年11月28日青財會〔2014〕29號發布)
2.《關于印發<青島市政府采購當事人行為規范>的通知》(2009年2月5日青財采〔2009〕2號發布)
3.《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水利局關于印發<青島市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2010年2月10日青財農〔2010〕10號發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公布廢止的市財政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青財規[2018]0011號.doc
青島市財政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