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充分發揮我市海洋人才集聚優勢,助力引領型現代海洋城市建設,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市財政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海洋發展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出臺《青島市現代海洋英才激勵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聚焦我市海洋特色和優勢所在,滿足海洋人才“引、用、留”方面需要,充分激發海洋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的內生動力。同時聚焦市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總目標和“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從人才制度方面助力引領型現代海洋城市建設。
一是聚焦“關鍵少數”,強調產業引領。海洋英才聚焦海洋領域龍頭企業負責人和高級管理人才,通過激發龍頭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內生動力,整合各類要素資源向青島集聚,實現“產”與“才”深度融合,引領產業發展。圍繞我市船舶與海工裝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海水淡化和現代漁業等5個海洋細分領域突出龍頭企業經營管理人的產業引領作用,在鼓勵企業做大做強的同時,要求關聯帶動10家及以上市內涉海企業共同發展。
二是聚焦結果導向,強調研發成效。海洋英才聚焦海洋領域科技創新人才,突出科技成果產才融合,將實際應用成效作為重要評選標準,在科研一線工作,擁有國際一流、國內領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國際專利,切實推動相關產業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前沿技術創新,增強產業鏈競爭力,且在我市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或生態效益的科技人才,均可參評突出貢獻海洋人才。
三是聚焦分層激勵,強調重點擇優。按照海洋人才在青島海洋事業發展的貢獻度,采用分層激勵的競爭機制,促使現代海洋人才不斷接受挑戰,實現跨越。海洋英才每年評選一次,有著嚴密的組織遴選程序,每次評選現代海洋英才不超過10人,其中前3名為“青島市現代海洋杰出英才”,每人發放一次性津貼30萬元;第4名及以后名次的,每人發放一次性津貼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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