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2007年以來,我市按照國家、省、市部署,陸續(xù)出臺了一系列學生資助政策,實現了對“所有學段、所有學校、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2022年1月,財政部等五部門對《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并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2022年12月底,省財政廳等五部門出臺了《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各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在中央、省資金管理辦法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青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
《山東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fā)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科教〔2022〕17號)
三、出臺目的
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助工作順利開展。
四、主要內容
《青島市學生資助資金辦理辦法》共分為正文、附件兩部分。
(一)正文分為五章25條
“第一章 總則”共4條,主要包括學生資助資金項目、覆蓋范圍、管理和責任劃分等內容。
“第二章 資助范圍和標準”共6條,包含高校、中職、普高、學前四個學段的資助范圍和資助標準,同時根據省資金管理辦法,就內地新疆、西藏、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和隨班就讀學生是否重復享受資助政策進行了明確。
“第三章資金分擔和預算安排”共4條,主要包括各學段各資助項目資金分擔方式,對預算資金分配、下達進行了規(guī)定。
“第四章 資金管理和監(jiān)督”共5條,主要包括各級財政、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責任。
“第五章 附則”共6條,主要包括校內資助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圍等。
(二)附件為《青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包括青島市本專科生國家和省政府獎學金實施細則、青島市本專科生國家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實施細則、青島市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青島市高校特殊困難學生免學費實施細則、青島市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實施細則、青島市高校畢業(yè)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實施細則、青島市中等職業(yè)教育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青島市中等職業(yè)教育免學費實施細則、青島市中等職業(yè)教育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青島市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實施細則、青島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青島市學前教育免保教費實施細則、青島市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實施細則等13個細則,具體規(guī)范了各學段各資助項目的實施程序。
五、政策特點
在落實中央、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青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有如下亮點:一是學前教育階段,提高政府助學金資助標準至每生每年2000元,高出省標準800元(省標準為1200元);二是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在落實國家免學雜費政策基礎上,將城市低保家庭學生納入免除范圍;三是中等職業(yè)教育階段,在落實國家免學費政策基礎上,將免學費范圍擴大到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所有在校生;四是高等教育階段,在落實省原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政策基礎上,將青島戶籍市標原建檔立卡學生納入免除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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