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2024年6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國辦發〔2024〕33號),明確針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三年行動。7月30日,財政部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4-2026年)工作臺賬》(財庫〔2024〕18號),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11月26日,省財政廳經省政府同意,印發《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抓好政府采購領域“整建促”三年行動方案實施的通知》(魯財采〔2024〕28號),要求各地市對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確保全面完成任務目標。為貫徹落實上述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印發《青島市財政局關于落實政府采購領域“整建促”三年行動方案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出臺目的及意義
為全面貫徹落實政府采購領域“整建促”三年行動方案有關要求,不斷推進落實政府采購制度建設,聚焦重點、多措并舉,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著力解決我市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更加規范,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發揮更加充分,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更加優化。
三、出臺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國辦發〔2024〕33號);
2.《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2024—2026年)工作臺賬〉的通知》(財庫〔2024〕18號);
3.《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抓好政府采購領域“整建促”三年行動方案實施的通知》(魯財采〔2024〕28號)。
四、主要內容及特點
《通知》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實際,明確三方面10項具體任務,著力解決我市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
(一)“專項整治+常態監管”,持續整頓市場秩序。聚焦我市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采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聚焦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政策落實、信息公開、質疑答復等關鍵環節,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聚焦投訴處理等日常監管工作,不斷完善行政裁決、爭議糾紛預防化解、全鏈條動態監管、全覆蓋誠信監管、閉環聯合監管等機制,切實提升監管效能。
(二)“建章立制+長效治理”,不斷完善制度體系。結合工程建設政府采購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檢查、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等工作開展情況,梳理我市在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方面的短板弱項,扎緊制度“籬笆”,強化制度約束,為各方主體組織或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供規范指引。持續加強采購需求管理,推動采購人建立健全采購需求管理制度,規范落實采購文件、采購合同等標準文本及相關行為規范,切實提升政府采購質效。
(三)“政策引導+產業支持”,助推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創新、中小企業發展、鄉村振興、綠色采購等政策功能,通過落實需求標準、強制采購、優先采購、預留份額、評審優惠、融資支持等多項措施,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推進工作的保障措施,包括強化部門協同及政策銜接,凝聚合力統籌推進;強化工作督導及成效評估,保質保量提升成效;強化責任擔當及政策落實,不折不扣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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