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賦能實體經濟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建立青島市金融助力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聯合會商機制,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融資供給,助力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
該方案依據黨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務實體經濟為主線,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制定。同時,結合了國家相關金融政策以及青島市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了民營企業的發展需求和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
1.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金融賦能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強調金融要回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2.省委、市委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明確了金融工作的重點和方向,要求加強金融創新,優化金融服務,助力民營企業發展。
三、主要亮點內容
(一)工作原則明確
1.長期合作:建立銀企長期合作幫扶機制,為白名單企業提供穩定信貸支持。
2.因企施策:根據企業發展規模、生產經營等情況制定精準幫扶對策。
3.動態管理:及時納入有幫扶潛力的民營企業,調整不符合要求的企業。
4.公平公正: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高其金融服務獲得感。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清晰
1.申報對象:包括有效期內市百強企業、民營領軍標桿企業、上年度“創客中國”全國500強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24條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及重點配套企業,以及區(市)推薦的其他創新型優質民營企業。
2.申報條件:為在青島市內工商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生產經營正常且有穩定現金流入,無嚴重失信等不良記錄。
(三)工作流程規范
1.企業向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申請,區(市)擇優推薦,市民營經濟局聯合相關部門確認后,金融監管總局青島監管局向各金融機構公布白名單企業,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通過平臺發布信息并組織對接。
2.各金融機構對接辦理白名單企業申請事項并反饋情況,涉及需聯合會商解決的事項由市民營經濟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解決。
(四)保障機制健全
1.定期會商機制:六部門定期召開聯合會商座談會,協調解決白名單企業申請事項。
2.限時辦結機制:各金融機構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情況,協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
3.企業自律機制:白名單企業要完善內部管理機制,誠信經營,真實反映情況,合規使用信貸資金。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