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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1省道王臺路段(膠州界至園區一路)為事故易發多發路段,為確保行車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四十四條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該路段采取調整限速值的交通管理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將S311省道(膠州界至環臺東路)路段限速值由60km/h調整為40km/h。
二、將S311省道(環臺東路至園區一路)路段限速值由80km/h調整為60km/h。
本公告自2025年3月31日起施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超速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查處。請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格按照限速標志標明的時速安全駕駛。
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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