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維護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減少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被害人財產損失,依據中國銀監會、公安部聯合發布的《中國銀監會公安部關于印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16)41號)文件規定,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決定對“王某某被騙案"中,被公安機關凍結涉案資金,按比例返還被害人。現就該案資金返還事項進行公告,內容如下:
2024年1月20日,王某某報稱,在青島市城陽區夏莊街道山水茶苑內被以退費詐騙人民幣10990元。
資金流向,通過被害人王某某山東農村信用社賬戶(卡號:6216900200716320)轉賬到中原銀行賬戶(卡號:6236601904144597)人民幣10990元。
我局凍結涉案中原銀行賬戶(卡號:6236601904144597),凍結金額5136.05元。依據《中國銀監會公安部關于印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的通知》規定,該案凍結資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還條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還,應返還人民幣5063元。
公告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告期間內如有異議,向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聯系人:郭警官、劉警官
聯系電話:0532-66582718
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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