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德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勞務用工惡意討薪處理機制的建議”收悉。經認真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第一條“政府公安、司法部門優化調度”建議的辦理情況
青島市公安局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照職責分工,落實各自職責,強化協同聯動,對于司法實踐中發現的風險隱患點,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主動與人社、住建、信訪等部門對接,以工程建筑、加工制造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為重點,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分析、研判欠薪討薪形勢特點和不穩定因素,持續開展宣傳教育,利用年末歲初大走訪活動,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建筑工地周邊發放宣傳冊、張掛宣傳橫幅,提高工人依法維權的意識。2023年以來共張貼宣傳告示800余張,發放宣傳手冊2000余份,懸掛宣傳橫幅120余條,現場解答農民工問題600余件。
二、關于第二條“人民法院加大惡意討薪案件的立案和審理力度”建議的辦理情況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勞務合同案件的審理工作,實踐中,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訴求,嚴格依法準確分配舉證責任,厘清法律關系,平等保護各方權益。注重引導當事人采取合理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努力避免通過惡意討薪對企業生產經營和社會和諧穩定造成的破壞。對屬于惡意討薪的情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給予否定性評價,充分保護受害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第三條“建立惡意討薪處理機制”建議的辦理情況
各級公安機關緊緊圍繞法治公安建設總目標,牢固樹立“靠前一步、主動作為”警務理念,依法打擊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等違法犯罪,市局成立分管局領導為組長,治安等相關警種、各分、市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專題研究部署,細化工作措施,統籌協調推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先后制定了《關于依法處置惡意討薪討款違法犯罪行為執法指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嚴打違法犯罪執法參考》,規范執法行為,統一證據標準。
四、關于第四條“建立惡意討薪處理專線”建議的辦理情況
針對春節前后討薪維權事件高發時段,連續多年組織開展集中行動,依托市聯席會議機制,深入排查欠薪欠款情況,提前掌握情況線索,加強研判分析,暢通警企聯系,科學調配警力。對以欠薪為名,聚眾上訪制造事端擾亂社會秩序和教唆他人惡意滋事、敲詐勒索等行為,堅決依法予以打擊。2023年專項整治期間,查處惡意討薪違法犯罪案件49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人,行政處罰61人,其中行政拘留24人。
五、關于第五條“加強對惡意討薪人員的懲治和打擊”建議的辦理情況
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高度重視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在依法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同時,對惡意討薪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查處、審理。2023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查處惡意討薪案件105起,處罰134人。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勞務合同糾紛案件560余件,取得良好效果。
青島市公安局
2024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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